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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中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

勇立潮头的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07-12

4月7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姚海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国上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浙江考察,意义影响十分重大。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坚决扛起浙江“三个地”特别是革命红船起航地的政治担当,自觉将总书记的关心关怀转化为强大的奋进动力,进一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争当新时代司法排头兵。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提高站位、强化自觉,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要把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深化“三个建设年”和“全面落实年”的首要内容,做到层层传达贯彻到位、深入学习领会到位、全面统筹结合到位、强化督促检查到位,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对标对表、改进工作,为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积极贡献司法力量。要对标对表总书记赋予浙江的新目标新定位,以“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三个地”的使命担当,在各项工作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勇当“重要窗口”之中最精彩的法院板块。
提出“七个争当示范”:

  • 要围绕“疫情防控要慎终如始”的要求,努力在服务保障“两手抓、两战赢”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

  • 要围绕“复工复产要化危为机”的要求,努力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

  • 要围绕“改革开放要不断深化”的要求,努力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

  • 要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要补齐短板”的要求,努力在加强诉源治理、助推市域治理现代化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

  • 要围绕“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率先突破”的要求,努力在探索推进跨域一体化司法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

  • 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的要求,努力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

  • 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走向纵深”的要求,努力在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中走在前列、争当示范。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真抓实干、担当作为,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要以提升法院工作核心战斗力为总牵引,围绕“12468”工作要求,树立当标杆、争一流的高标准,强化敢担当、敢斗争的责任心,提升善统筹、善协同的大局观,展现言必行、行必果的执行力,不断提高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水平,奋力开创与党的诞生地、红船精神发源地相适应的法院工作新局面。

中院班子成员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各部门负责人和副处级干部参加会议。

编辑丨桃渊明

审核丨田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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