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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等钱塘江流域6家中级法院首发“钱江源宣言”


6月3日,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浙江高院牵头召开“保护母亲河 我们在行动”第一次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议。会上,钱塘江流经的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地中级法院联合签署《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加强流域各法院之间在审判事务、裁判标准、审判资源和宣传等四方面跨区域协作,推动形成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合力。

嘉兴中院副院长李忠平(左二)出席协作会


会上还发布了6地中院首次签订的《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简称“钱江源宣言”)各法院将根据钱塘江上、中、下游的不同特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优势,全面建立司法协同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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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的省人大环资委、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钱塘江流域中心六个单位(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围绕如何加强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了针对性的指导发言。


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矽盛电子有限公司设备部主任郑裕财简要报告了全国两会精神,省政协委员、衢州市农科院副院长刘春荣就钱江源生态保护提出建议。


省高院副院长朱新力指出
环境资源是统一的有机整体,必须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构建环境资源治理体系,推进全方位、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此次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议,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环资审判“推进全流域协同治理”重要举措,更是护航钱塘江沿岸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钱塘江流域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扛起“三个地”的使命担当,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流域生态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充分认识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对设立专门审判机构的现实需求,要在推进专门化建设取得新进展。✍️二是切实树立一体化保护理念,在落实落细司法协作机制有新举措。✍️三是牢牢坚持系统保护理念,在拓宽外部联动渠道要有新作为。✍️四是切实加强司法创新,在智能化应用方面取得新突破。
最后,衢州中院和杭州中院进行会旗交接仪式,杭州将承办第二次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会议。

6月2日下午,与会代表还实地观摩了开化县人民法院补植复绿教育基地,协助环资案件被处罚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进行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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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浙江天平

编辑丨嘉法宣

审核丨田舍郎

++全面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三合一”  助推美丽嘉兴建设
环境日丨嘉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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