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溃大哭!多家胡辣汤店连夜拆除「逍遥镇」招牌引发热议
大家好,我是爱喝胡辣汤的小肥良。
张先生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他会亲手拆除自己的「逍遥镇胡辣汤」招牌。
作为一家经营了25年的胡辣汤老字号,早在张先生父亲那一代,就已经使用了家乡「逍遥镇」作为招牌。
二十多年来,一直相安无事。
如今他却被告知:不能再使用逍遥镇三字,否则将被告上法庭。
看着残缺的招牌,张先生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掩面大哭。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一周前。
11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商户反映,他们突然收到了法院传票。
原因就是店铺名称违规使用了“逍遥镇”,侵权了。
而“逍遥镇”是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于2003年注册的商标。
这些商户要想继续使用这块招牌,必须每年交1000元会费,否则就得赔偿3万元到5万元。
二选一,要么交钱,要么砸招牌。
面对协会突然的发难,许多胡辣汤商家表示非常不能理解。
毕竟他们几十年来一直打着「逍遥镇胡辣汤」的旗号做生意,却一直没事。
也有商家表示,自己招牌带逍遥镇,是自发为自己的家乡推广。
现在名堂打出来了,他们又要把商标收回来,这不是过河拆桥吗?
官司的压力下,不少商家选择了拆除招牌。
也有不少商家不舍得,只拆除了“镇”字,保留了“逍遥胡辣汤”。
也有商户不愿妥协,而是以“阴阳怪气”的方式改名为“逍停胡辣汤”,恶心了协会一把:
那有的小伙伴就要问了: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么做正当吗?
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10个逍遥镇商标
这里我们需要知道一个前提:
我国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但逍遥镇属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下辖镇,非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
因此,“逍遥镇”商标的申请注册不受此规定约束,在符合商标法其他规定的情形下,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而按照协会自己的说法,他们选择维权,是因为很多挂着“逍遥镇”招牌的胡辣汤店良莠不齐。
这些店做得好的没什么问题,但是做得差的就是砸了“逍遥镇”的招牌。
因此,为了“去伪存真”,逍遥镇方面决定维权。
末尾,协会还强调自己“目的不是收钱”,而是为了胡辣汤好。
所以你说他们合法吗?合法是合法。
但合情合理吗?恐怕没有吧。
“逍遥镇胡辣汤”这个招牌,并非诞生之日起就声名显赫。
是所有行业参与者,经历漫长时日一点点打磨出来的。
协会成立之初,并没有对这些商户加以约束。
经过商家多年努力经营,让“逍遥镇”口碑越来越好。结果如今突然要求缴纳会费,否则就起诉。
这不是割韭菜是什么?
另一方面,如今逍遥镇胡辣汤虽然在河南小有名气,但仍未在全国打响名号。
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胡辣汤协会非但不提供技术和推广方面的支持,反而匆忙收费。
这样的行为就算不是“吃相难看”,也称得上是“目光短浅”。
站在我个人的角度,我是觉得很寒心的。
人家背井离乡,去外地打工创业,开了一家胡辣汤店,还不忘加上家乡的名字,以寄托思念。
这群胡辣汤店主,是真的以家乡为荣,希望让更多人知道,这么好吃的胡辣汤,是从逍遥镇出来的。
但胡辣汤协会的所作所为,显然与商家们的初衷背道而驰。
文章开头的张先生甚至直言:
“这个镇变成了针,深深扎在了我的心里,失去了对家乡的一种思念。”
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已经暂停了商标维权。
但未来还会不会继续维权,就不得而知了。
你以为这件事就这么结束了吗?
就在昨天,《大参考》再次报道,河南有几十家肉夹馍店,因为店名带“潼关”俩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
同样是直接发律师函,同样是需要交钱才能使用商标。
这完全一致的操作,很难不让人担忧还有越来越多协会利用商标而牟利。
在这方面,我建议还是向沙县小吃好好学习一下。
2015年,“沙县小吃”作为集体商标注册成功。拥有该商标的,是沙县政府控股的国资企业。
为了扶持沙县小吃,当地政府不但不收取所谓的“授权费”,反而发放补贴鼓励品牌四处拓展市场。
2004年,沙县小吃开始进入上海市场,沙县政府补贴每店1000元;
2007年,沙县小吃进入北京市场,沙县政府提供前100家店每店补贴3000元。
并且设置驻外联络处,方便解决问题。
正是在沙县政府大力扶持下,沙县小吃不仅在全国遍地开花,甚至已经登陆海外,在日本、美国、法国等地均备受欢迎。
这也使得小吃产业成为沙县的支柱产业。
给商家送律师函是没有办法发展产业的,送钱送补贴才是版本答案。
希望那个协会能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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