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投资移民旧政申请人拿到无条件逗留签证后,如何申请香港永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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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吸引更多资金落户香港,时隔8年,香港即将重启香港投资移民计划。不少赶上香港投资移民旧政的申请人,7年投资期满后,陆续需要申请无条件逗留签证或申请香港永居身份,申请人如果不符合“通常性”居住香港满7年的转永居要求,可以先申请无条件逗留签证,待满足转永居的要求后再申请香港永居身份。
香港入境处对“通常性”居住的定义是:申请人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而在香港居住(例如读书、工作或居留等),无论时间的长短,都会被视为通常性居住在香港。
另外,香港入境处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通常性”居住,一般还考虑以下因素:
不在香港的原因、时间及次数;
在香港是否有惯常住所;
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及
其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居住所在地。
很多香港投资移民客户规划香港身份的终极目标是拿到香港永居身份,如果香港投资移民旧政的申请人在港居住的记录少,拿到无条件逗留签证后想要申请香港永居如何补救呢?
如上文提到,想要申请香港永居,需要满足“通常性”居住在香港满7年。香港入境处对申请人在港居住时间并没有硬性要求,申请永居时,需要有合理的材料和理由来证明自己和香港有紧密联系,例如在香港有购买保险、有工作、有银行账户等等,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提供可以让香港入境处信服的证明文件:
在香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
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单据,如银行月结单等;
水电费单据、煤气费单据等;
惯常住所的通讯住址;
香港信用卡的消费及还款记录证明;
在香港购买车辆、上车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香港手机通讯入网记录;
子女在香港就读的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加入香港本地的行业协会,参与本地公益慈善活动;
与香港企业建立工作联系;
注册香港公司,建立业务往来等等。
香港投资移民客户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上在港活动的相关证明,作为表达自己定居香港的决心,以换取香港入境处的认可,为申请香港永居身份的获批加分。
简而言之,香港投资移民旧政申请人,投资满7年,但在港记录较差,不符合申请永居的要求,可以先拿到无条件逗留签证,等在港记录和通常居住香港的条件比较良好的时候再申请香港永居身份。
我们邦驰出国已经为不少香港投资移民客户办理了无条件逗留签证和香港永居身份,熟知办理流程和细节。如果您办理了香港投资移民,想要办理无条件逗留签证或申请香港永居身份,欢迎咨询我们邦驰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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