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发布 || 重庆市第十八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南川初赛区开始报名啦!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少工委、重庆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
艺术指导单位:
重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重庆市少年宫、共青团南川区委、南川区少工委
执行单位:
南川区青少年宫
二
大赛主题
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
初级赛事安排
1
参赛对象及分组
凡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重庆中小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组别划分以填写报名信息时参赛选手户口簿或身份证上出生日期为准(高中组以学籍为准)。
学 前 组:201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小学A组:2014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小学B组:2011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初 中 组: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高 中 组: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特别提醒:高中组只设置决赛)
2
赛事安排
(1)比赛项目
艺术表演类:声乐、器乐(钢琴、吉它、架子鼓、古筝)、舞蹈、朗诵。
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分硬笔书法、软笔书法)。
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参赛节目、作品具体要求及比赛规则。
(2)比赛形式:设区级初赛和市级决赛。
①区级初赛:初赛由南川区青少年宫负责组织实施,时间初定为10月下旬,艺术表演类实行现场比赛、艺术作品类实行线下提交作品参赛。初赛结束后,按比例颁发获奖证书,并根据相应比例报送推选参加市级决赛的选手名单。
②市级决赛:由市少年宫负责组织实施,为现场比赛。10月下旬公布详细赛程,选手可进入报名系统查看赛程并打印决赛参赛证;11月举行现场决赛。
(3)赛程安排
①区级初赛:现场比赛。
艺术表演类:2023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在微信公众号“南川区青少年宫”发布。
艺术作品类:2023年10月22日——10月24日到现场提交比赛作品,2023年10月28日(暂定)统一组织评审。
②市级决赛:现场比赛。
11月现场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入围名单于10月下旬在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重庆市少年宫网站查询。
四
报名方式
1
微信报名
方式一: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川区青少年宫”,点击底部菜单“我要报名-才艺大赛”,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方式二:关注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点击底部菜单“活动赛事—才艺大赛”,根据系统提示自行选择赛区、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
网站报名
登陆重庆市少年宫网站在线报名系统(网址:www.cqcp.org.cn/baoming),根据系统提示自行选择赛区、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五
奖项设置
1
学生节目、作品等级奖
(学前组、小学A组、小学B组、初中组)
(1)初赛:原则上按初赛节目、作品数10%、20%、30%的比例评出初赛一、二、三等奖,由初赛组织单位颁发获奖证书。
(2)决赛:原则上按初赛节目、作品数5%的比例入围市级决赛,并按市级决赛节目、作品数10%、20%、30%的比例分别评出决赛一、二、三等奖,其余节目、作品获评为优秀奖,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组委会可视节目、作品情况对设奖数量进行调整,允许奖项空缺。
2
指导教师奖
凡获一、二等奖节目、作品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节目或每件作品限报1名,以报名时填报的指导教师为准。区级初赛指导教师奖获奖证书由共青团南川区委颁发,市级决赛指导教师奖获奖证书由大赛主办单位颁发。
3
优秀组织奖
大赛组委会鼓励中小学校及校外艺术教育机构集体报名,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报送节目、作品的数量、获奖情况及学生参赛表现等条件综合评定。
4
成果运用
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节目、作品有权在相关非商业性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用于展览和宣传等);艺术作品类决赛现场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公益性处置,组委会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六
其 他
(1)本届大赛不收取报名费用,选手自愿参赛报名。参赛选手须阅读大赛方案和报名须知。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阅读、同意方案和须知内容并承诺遵行。
(2)参赛选手必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选手和家长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注意自身安全,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比赛规则和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大赛。参赛交通、食宿、妆造及相关费用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现场比赛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4)参赛选手应根据比赛有关日程安排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自购相关保险)。
(5)大赛通知、报名、成绩公布等比赛未尽事宜将通过以下平台发布,请参赛选手及时关注、查看。
重庆市少年宫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
重庆市少年宫门户网址:www.cqcp.org.cn;
南川区青少年宫微信公众号:南川区青少年宫。
编辑:
汪重余
审核:
任登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