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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什么意思?

你本善良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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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出自《孟子·离娄上》。是孟子在评价舜结婚的事情时说的,完整的原话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意思是:“不孝有三种,以没有后代为最大。舜没有告知父母就结婚了,这是怕无后,所以君子认为这和告知了差不多。”

另一种意思是:“不孝顺的事情有三件,其中又以不守后代之责为大。娶妻本应先告诉父母,舜帝没告诉父母而娶尧帝的二女为妻,就是不守后代之责,(因舜家庭情况复杂---其父和弟弟屡次想伤害舜的生命,)所以明理的君子看来,虽然没有禀告父母,就和禀告了父母是一样的。”第一种解释普遍为封建社会所接受,第二种解释的支持者也不少,至于哪种理解是绝对正确的,则是见仁见智,不应轻易断言某种解释。


“不孝有三”的另外两个是什么呢?

这就要看汉代人赵歧所做的《十三经注》。他在注释孟子上面的话时,说:“于礼有不孝者三者,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这里他把无后解释为了“不娶无子”,从此开始了两千多年的误解。

一、对父母无条件地屈从,见父母有过错而不劝说,容忍他们做不仁不义之事。使他们陷于不义!子女不加劝阻是一不孝。

《孝经》谏诤章第十五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子曰:“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1]

其中孔子的弟子曾参就问孔子:“子女一味顺从父母之命,这可以称作孝吗”?孔子答道:“这是何话!这是何话!当父母有不义的地方就应该婉转指出。如果父母错了也一味的听从父命,那怎么能称为孝呢?

二、父母失去劳动能力,家里又穷,子女不想办法挣钱,是二不孝。

《孝经》庶人章第六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

古代学子寒窗苦读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在朝为官,但赵岐为什么说不为禄仕呢?这应该和孔子极力提倡“安贫乐道”有关。但即便是这样,为了侍奉双亲,也要去做。孔子也说上之天子,下到平民百姓不管怎样也都要尽孝。

三、如果没有了父母,但儿子不愿娶妻生子担负起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不能为家庭延续后代,是最大的不孝。

对于第三条,不少人认为是封建社会给人们套上的枷锁。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不结婚生子,这个社会还能延续下去吗?我们不排除在古代,因为生产力水平低下,国家需要更多的人来劳动,来打仗。

可这点这无意中符合了自然的规律。孔子是很精通《易经》的,人更三圣,世更三古。《易经》就是一本揭开宇宙自然规律的书。

孔子赞《周易》,为《易经》写了一本《易传》,成为后世读《易经》必读之书。结婚生子是自然的规律,任何反自然都是不应该的。正因为这样,孟子也许才会说无后为大。

这就很值得我们回味了。很多同志说,为了父母去结婚。如果为了父母去欺骗一位异性而结婚,当然也就是“陷亲不义”了,无后问题没解决,反而犯了第一不孝。

实际上,这些古话在21世纪仍然被人们遵循,本身就是很悲剧的事情。传宗接代,是把儿女当做生孩子的机器,当作财产。父母把生儿育女当作投资,这本身就是值得反抗的。

父母把子女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

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的封建思想的严重影响下,部分的父母仍然把子女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居高临下,随意打骂。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了,我可以不听父母的了?

特别是部分的初高中生,逆反心理极其严重,以‘平等’为借口,整天与父母对着干,并不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权’。你若对社会造成危害的任何民事责任,都得由监护人负责或赔偿。

父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就可以不尽赡养义务。

法律对赡养义务,是没有任何附加条件的。《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折叠编辑本段父子关系的处理

在21世纪的今天,众多独生子女的长大,“父权”的社会其实已经基本过去了,反过了已经变成了“子权”社会,很多的父母把儿子当成了“皇帝”、"老板",儿子饭没伸碗,钱没硬要,要了乱花。所以,要对部分的年轻人讲‘孝’字已是非常困难的事了。

那到底要如何处理好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呢?

1、父母:一不能从小溺爱子女。要从细微处进行管教,培养孩子的动手能力。二是要适时地教育小孩做人的基本道理,以及养成孝敬孝顺的各种礼节。三是要用心全面教育:不能只关心小孩的身体,而不关心小孩的心里,简单粗暴打骂体罚。不能一段时间管一段时间又不管,不能只关心小孩的学业而不关心他们的道德品质。

2、子女:一是孝心绝不可少。要明白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对生养自己的父母都不能孝敬,就是禽兽不如,还谈什么做人。二是言语不可缺,对父母的爱在必要时要大胆说出来,‘爸爸(妈妈)我爱你!’他们养你一二十年,你说一句不会亏的。

在外地,多写封家书,多几个电话,是必须要做的。三是行动不可无,努力读好书,努力做好事而有所成就,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好报答,常回家看看,父母病痛时的护理,老人生活费的按时支付等等,这即是做子女的义务,也是衡量孝心的关键。

3、协调父母与子女大的原则问题的依据,还是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双方都得懂得和遵守。《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所以,孩子与父母人格及生命权是平等的,打骂孩子不是父母的权利,抚养教育监管孩子是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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