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下午,浙江大学哲学系“走进哲学”系列讲座第二讲在紫金港校区人文大楼308会议室成功举办,哲学系百人计划研究员陈勃杭老师带来了“逻辑分析与哲学写作”、“在美国和欧洲学习哲学”两个主题的精彩报告。本次讲座由哲学系副系主任王淼老师主持。
在简短的开场白后,陈勃杭老师开始就“逻辑分析与哲学写作”这个主题分享他的看法。他说,我们学习哲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了解一些具体的问题与观点,这是知识性部分,但同等重要的是掌握逻辑分析的方法。逻辑分析不同于经验研究,它从原则上讲不需要对外部世界的了解,而它的作用是使原本不清晰的、含混的材料变得清晰、有逻辑——这是基于如今已有的许多文字材料的逻辑结构并不明确的现状而言的。逻辑分析在哲学史上有一个很长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苏格拉底时期。苏格拉底所采用的的方式是先让对方摆出一个观点或看法,之后再一步一步指出他的不足直到最后得到一个在当时可以说是最精确得当的定义。广义上讲,这就是一个逻辑分析的过程。然后,到了康德时期,康德早年为了完成证明上帝存在的论证,将当时市面上所有论证上帝存在的书都加以收集与整理并对里面的论证一一进行评判与分析,直到最终找到唯一一个可能证明上帝存在的论证。除此之外,康德还对牛顿物理学中有关自然哲学的知识进行了梳理并排除其中的矛盾,使其最终达到一个清晰融贯的状态。也正是因为这样,后来才有了如Michael Friedman等康德专家“康德比牛顿更好地理解了牛顿自己”的说法。而在这个过程中,康德其实并没有像牛顿那样进行任何经验研究,他注重的是一个梳理与澄清的过程。逻辑分析作为哲学方法最终被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明确提出。他指出,科学是给出并验证命题,哲学则是澄清命题。维特根斯坦式的新哲学是做逻辑分析,不是要为人类知识大厦添砖加瓦,而是要夯实基础,使其更牢固。陈老师指出,逻辑分析的确更多被分析哲学采用,但不等于分析哲学。逻辑分析是一个普遍适用的方法。为了演示说明逻辑分析的过程,陈老师举了许多具体的例子,比如“谱系学”,再比如欧陆哲学中说的“超验超验”或“绝对主体”等。这些词语乍一看让人很难理解,但经逻辑分析之后再用一般人能听得懂的话讲出来,它们就变得很平易近人了。因此,逻辑分析的一大目的就是要“用别人听得懂的语言去解释”,用日常生活的语言(或至少是某专业领域专家听得懂的语言)解释它,使它和我们的常识建立联系。这不是批评欧陆哲学,而是讲逻辑分析有利于使欧陆哲学中那些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内容凸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