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思殿堂|知识有程度吗?
讲座报道
2023年4月10日下午,浙江大学心智与价值系列讲座第4讲“知识有程度吗?”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成均苑4幢哲学学院311室顺利举行。此次讲座由厦门大学曹剑波教授主讲,浙江大学哲学学院高洁百人计划研究员主持,徐向东教授、楼巍教授、Davide Fassio百人计划研究员、安冬研究员等校内外五十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首先,曹剑波教授介绍了知识的不同类型以及这些不同类型的知识具有程度性的可能性。根据关于“知道”的提问方式的不同,知识可以分为六大类,即六何知识,分别是关于“何物”、“何处”、“何时”、“何人”、“何因”和“何法”的知识。根据“知道”动词所接内容的不同,知识可以分为命题之知(propositional knowledge)、亲知之知(knowledge by acquaintance)和能力之知。命题之知指的是认知主体关于事物如此这般的知识,六何知识中除了关于何法的知识之外的其余五何知识都可以用命题来表示,因此都属于命题之知;亲知之知指的是认知主体直接与对象参与经验接触而形成的关于人、物、地点、感觉等的知识;能力之知是认知主体关于如何做某事的能力。目前,学界普遍认可亲知之知和能力之知具有程度性,但命题之知的程度性还有待证明。根据知识拥有的主体不同,知识还可以分为个体知识、集体知识和人类知识,这三类知识都可以归属于命题之知和能力之知,因此,它们是否有程度性,取决于命题之知是否有程度性。
随后,曹剑波教授介绍和分析了当前学界关于命题知识的绝对主义的论证与反驳。知识绝对主义者认为,命题之知是没有程度之分的,“知”和“不知”是非此即彼的二直判断。命题之知的绝对主义常常被看作是区分其与其他知识的关键特征。斯坦利(Jason Stanley)等知识绝对主义者认为,“知道”不能通过语言学关于词语是否有程度的测试, “知道”不能自然地被修饰词(如“很”(very)、“非常地”(extremely)等)修饰,也不能恰当地用在比较级之中,因此“知道”没有程度之分的。而对知识绝对主义论证的反驳主要分为两种:一是主张“知道”可以通过上述两种语言学测试,二是质疑以上两种语言学测试标准的恰当性。具体而言,知识绝对主义者语言学测试标准包含两个错误的预设:一个是直接修饰预设,即被测试的概念要接受程度修饰词的直接修饰,然而“笑”虽然无法直接被程度副词修饰,但是“笑”伴随着“声”的程度性是可修饰的;另一个是全面测试预设, 即被测试的概念不仅要通过大量程度词修饰测试, 而且要通过比较结构测试,但是存在一些典型的程度形容词或动词也无法通过所有修饰词的测试。因此,上述关于程度性的语言学测试标准可以修正成多样修饰预设和采取一种宽松的标准。只要被测试的词可以接受程度修饰词(直接或间接)的修饰或能够通过比较结构测试,那么被测试词就是有程度的。“知道”可以通过修正的语言学测试,因为知道可以与具有认知强度的确证或证据一起,接受程度修饰词修饰。因此,“知道”是有程度的。并且,这种对“知道”的概念的理解更好地匹配了“知道”的日常用法,因此具有理论优先性。
接着,曹剑波教授介绍了关于命题之知程度化的性质论证和构成论证。性质论证指的是从知识的性质出发理解知识的程度化。知识程度主义者,如赫瑟林顿(Stephan Hetherington)主张命题之知是一种能力之知,将知识的本质理解为一组解释各种准确表征命题p的能力。由于能力是有程度的,因此这种能力可以被更好或更坏地应用。而曹剑波教授则更加赞同理智主义(intellectualism),能力之知可以还原为命题之知,知道怎么做某事就是知道关于怎样做某事的命题之知,并且命题之知p也是一种何以之识p(how-knowledge that p),即知道命题p何以为真。从上述视角出发理解命题之知的程度性,一个鸟类学者相较于普通大众关于“这是一只金翅雀”的命题之知的知识度就更高了,因为鸟类专家具有更丰富、完备的能力之知,能够更加清晰和全面地回答“知道p何以为真”。构成论证则是从知识的构成要素出发理解知识的程度化。以K=f (J,B,T)为例,确证度、信念度(degree of belief)和似真度(degree of plausibility)都是有程度的,因此,由这几个要素构成的知识也是有程度的。
最后,曹剑波教授指出除了上述关于知识的程度化论证之外,如语境主义知识论、语境不可错论、知识对比主义、相关选择理论与索萨(Ernest Sosa)的AAA知识模型(知识具有准确性(accuracy)、熟练性(adroitness)和适切性(aptness))都可以用来支持知识的程度主义主张。曹剑波教授还展望了知识程度主义理论的应用会给当代知识轮讨论带来的系统性的益处。知识程度主义理论不仅有助于深化人们对知识本质的理解和认识,使知识论的解释力更强,消解或应对诸如怀疑主义难题、葛梯尔难题之类的传统知识论难题,而且还可以用来解释日常语言应用中为何出现“知道”程度化使用问题,以及个体或人类知识如何增长的新增知识论问题,并能更有效地描述不确定的世界。
报告结束后,听众同学就知识的程度主义在应用层面跨学科交流何以可能、知识程度与知识量的差别、命题之知和能力之知的关系以及从知识程度视角如何分析认知主体在葛梯尔案例和一般案例展现出的不同认知状态等问题提问,曹剑波教授对这些问题作了一一的解答和回应。
曹剑波教授的讲座由浅入深,论证细致详细,拓展了听众对知识的绝对主义与程度主义的理论之争的视野,给听众带来很多启发性思考。最后讲座在热烈的学术探讨中结束。
文案|唐璐琪
编辑|刘馨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