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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首例留置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廉洁湘乡 2019-03-29



     湘乡市翻江镇中山村支委委员、村主任刘淑英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已调查终结。 2018年12月5日,湘乡市纪委监委将该案正式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湘乡市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首例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

  

       今年5月,湘乡市纪委监委接到中央巡视组交办的反映湘乡市翻江镇中山村支委委员、村主任刘淑英问题线索后,迅速成立调查组,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核。2018年7月2日,市纪委监委对其党纪立案审查,9月3日对其政务立案调查,9月8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调查,2011年以来,刘淑英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长韶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同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经湘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淑英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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