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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 | 优化创新适老型诉讼服务 温州鹿城点亮诉讼“夕阳红”

1月12日,人民网刊登文章《优化创新适老型诉讼服务 温州鹿城点亮诉讼“夕阳红”》,介绍了鹿城法院适老型诉讼的相关经验做法。


据统计,截至2021年末,全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2.67亿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18.9%。同年,温州鹿城法院受理涉及老年人诉讼纠纷3186人,诉讼案件量共2317件,涉诉年龄最大的老年人达95岁高龄。


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诉讼维权成为当下司法诉讼的一个重要领域,但受限于文化水平以及年龄、身体精神状况等因素,老年人与诉讼之间,仿佛有一道难以逾越的壁垒。


一面是迫切的诉讼维权需求,一面却是令人望而生畏的法律“鸿沟”。面对老龄化社会到来和数字化时代司法改革双重挑战,一场无声的“风暴”正在温州鹿城酝酿、上演。



有“数字”无“鸿沟”

诉讼服务实现“私人定制”


老年群体诉讼需求水涨船高,司法智能化的浪潮亦汹涌而来。如今在线诉讼服务已越来越方便,但横亘在老年人面前的“数字鸿沟”仍难以逾越。

“随着司法诉讼程序逐步智能化,年轻群体诉讼更加便捷,但老年人对于‘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的使用有较大的困难。一方面老年人并不是普遍持有手机,甚至持有群体中还有一部分人的手机功能不够完善。”鹿城法院民一庭负责人、员额法官孙晓琳表示。
在数字化浪潮中“等一等”老年人,恰恰是鹿城适老型诉讼温情的体现。在鹿城各个适老诉讼服务站里,不仅有印刷字号较大的诉讼指南,还配备了老花镜、轮椅、急救箱等物品。工作人员采集老年当事人身体心理状态、语言类型、智能设备使用熟练程度等信息,评估其诉讼能力并分级标注,所采集到的信息随案流转,并有的放矢地提供定制式诉讼服务项目,让司法温度看得见、摸得着。比如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可申请视频询问或者巡回法庭等诉讼模式;无法流利使用普通话的老年人,可申请使用对应方言的乡音诉讼模式;不会使用“浙江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化平台的老年人,可采用线下诉讼模式……“我从2015年开始患上脑卒中,本来我就不善言辞,现在与别人沟通更加困难。所有问题,除了简单的,我申请以笔述方式逐一回答,请求法庭予以谅解、准许。”这是65岁的林老伯开庭前提交给法庭的申请书。面对这位言语含糊但文字表达清楚的老年人,孙晓琳首次尝试启用答卷式庭审模式,全程以笔录问答式,对这起特殊的涉老年人诉讼案件进行了“无声”的开庭审理,保障其平等参与诉讼的权利。


代理不“代替”

确保老年人诉讼自主


鹿城法院推出的适老型诉讼机制首次明确写明,实施陪同诉讼制度,根据老年人诉讼能力等级及个案情况,可以由亲朋好友或者老年人所在社区(村)指派相关人员,陪同老年人参与诉讼过程,负责信息传达、解释说明等事宜,避免老年人开庭时出现说不清、理还乱的尴尬局面。


“老年人虽然作为一个民事主体,但实际上很多诉讼事务都是由其子女或其他代理人处理。在诉讼过程中,老年人诉讼权利空挂的现象屡见不鲜,真实诉讼意愿难以表达。”孙晓琳告诉记者。
针对部分老年人意愿容易受他人影响甚至被简单代替的情形,鹿城法院在各个诉讼环节特别设置了询问、核对程序。在处理老年人与代理人同时参加的诉讼时,法院会在谈话、调解、庭审中询问老年人本人意见,核对相关代理手续、证据。通过电话联络或上门走访等方式,对未到场、未到庭的老年人的真实意愿进行确认,保障司法声音的真实性。
“大爷,您把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外孙之后,以后该房产的决定权都在您外孙手中……”去年3月,就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法官胡佳颖一再询问一名老人,让对方充分知悉其处分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一方面,我们允许老年人在必要的情况下由亲朋好友陪同进行诉讼,并对陪同的亲属进行严格审查,另一方面,我们在审理时也将用通俗话语代替法律语言,适当调整庭审节奏,逐一询问老年当事人是否听清、听懂,充分保障其发言空间,让他们真正参与到诉讼之中。”鹿城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雄伟表示。


集结社会力量

共同点亮诉讼“夕阳红”


“这件事发生在36年前,我要怎么提供这笔钱不是借款的证据?”日前,74岁的夏大爷到法院打官司维权,却陷入难以举证的困境。原来,36年前,夏大爷花了16000元从小舅子阿华(化名)手中买下了其锁厂分配的员工福利住房,碍于亲戚关系,双方只达成了口头协议,但产权一直登记在阿华名下。如今阿华主张这笔钱是借款,要求夏大爷归还房屋。

在该案中,鹿城法院首次在老年人诉讼中组建“社会观察团”——成员既有夏大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成员,涉案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人员,也有阿华工作的锁厂代表。通过邀请相关人员共同参与基础事实的调查,还原客观真实场景,从而巧解老年人诉讼能力有限导致的举证困难。

此外,鹿城适老型诉讼服务还进一步集结检察、公安、民政、妇联、卫健等部门力量,探索建立老年人律师保护团,开展法治宣传和救济帮困等工作,并健全涉老矛盾纠纷联动化解体系,提供庇护场所、紧急医疗等临时性救助,帮助涉纠纷的老年人及时获得优质法律服务。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也参与到诉讼适老化之中。“我们联系温州市不动产服务中心第二党支部,联合成立‘党建联盟’,为身体不适、行动不便的老年当事人提供上门适老服务。还有像与温州大学法学院互动成立适老型诉讼研究小组,达成校地合作框架,为进一步开展学术调研搭建沟通平台。”孙晓琳介绍说。


素材来源:鹿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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