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植复绿|法检合力守护野生“金豆”
又是一年春三月
补植复绿正当时
首颁生态补植令
法检共护生态绿
乐清市首个生态修复补植令与植树节不期而遇
2023年3月10日上午,乐清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该案系温州辖区内审结的第一例涉及金豆(国家二级保护)的刑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赵某认罪悔罪,积极主动申请助力生态修复,基于此,乐清法院以法容情,积极作出有益尝试,与雁荡山林场建立合作,发布了第一个生态补植修复令,责令赵某将金豆移交农林部门并协助补植复绿,在法官、检察官的共同见证下,赵某履行了此令。
2021年9、10月份,赵某从抖音处获知金豆已于2021年9月7日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份期间,赵某从他人处陆续收购5株野外采集的金豆,种植在自家道坦。
2022年2月19日,赵某在家中被民警抓获,到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员,有立功表现;案件审理期间,赵某主动向法院递交申请,提出希望将家中2021年9月7日金豆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前收购并种植的金豆移交给农林部门,用于补植复绿,修复生态环境,在其服刑完毕后,会继续对补植的金豆进行看顾,保障金豆存活。
考虑到赵某积极补植复绿、弥补过错,法院在裁判时也将该情况作为酌情从轻处罚情节考虑。同时,结合赵某收购金豆后栽种在自家院落中,查获时金豆全部存活,具有多个从轻处罚情节,法院最终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赵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野生植物是大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构成了我们赖以生存的空间,在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金豆正是因其独特的价值和培养生长的困难被纳入国家重点保护。希望以金豆一案判决为典型,增强司法威慑效果,扩大普法宣传辐射面,让人民群众对国家重点植物保护产生更深刻的理解与认识,以司法力量为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保驾护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素材来源:乐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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