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全面整治!
关于全面整治“僵尸车”的通告
为优化道路交通管理,深化社会文明建设,保障城市空间安全、通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市政公用和园林绿化,以及物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湖里区全面启动“僵尸车”违法问题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本通告的“僵尸车”系指以下属于情形之一的违停机动车或堆放车型物件:
1.超过48小时在道路停车场(位)停放的车辆;
2.违反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的道路范围违法停放、长期滞留的车辆;
3.违法在城镇公共绿地停放、长期滞留的车辆;
4.原车达到报废期限、现状脏污,且主要部件严重残缺、破损,长期堆放在城市道路或城镇公共绿地的车型物件。
5.物业管理区域内未在划定区域(含小区指定区域)停放且异常长期滞留、严重干扰物业管理秩序的车辆;
6.堵塞、占用、封闭消防车通道,占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无法通知车主或当事人拒绝立即驶离的车辆。
二、整改要求
涉以上车(物)的停放、堆放行为,违法行为实施人和车辆(车型物件)所有人应当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立即移走违法相关车辆(物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后果,造成场地损失的应当联系管理单位进行赔偿。
三、依法查处
1.联合整治。即日起,公安交通、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执法部门,将联合执法或分别组织行动,对湖里区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物业管理区域开展巡查、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正在实施或尚未整改到位的违法问题。损害道路停车、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造成损失的,设施管理机构将依法追偿。
2.溯源查违。整治将依法利用道路监控、车辆管理系统等设施,开展溯源排查。经查实的违法行为,执法机关视事实、情节,依法进行拖移(清除)、扣押、罚款等处置;被处以罚款逾期未缴纳的,可按每日3%(最高至原罚款金额一倍)加处罚款;当事人违法信息可能被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特此通告。
湖里区城市管理局
湖里交警大队
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3月14日
发布预警!9级大风=͟͟͞͞吹=͟͟͞͞啊=͟͟͞͞吹=͟͟͞͞!明天还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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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里区城市管理局、湖里交警大队、湖里区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郑菁玮
校对:白涵
审核:陈瑜瑾、陆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