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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重磅推出!6000套四批次同时启动!

湖里头条 2023-10-04


刚刚公布!

厦门市住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

2023年四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配租工作

推出6000套房源

同步启动四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分配

尽快让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

住进保障性住房




四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基本情况


01


分配对象

本轮四个批次,全部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申请家庭需按自身家庭人口数量及结构,申请相应的房型。

02


房源情况

四个批次房源分别是:

  • 第一批房源是翔安黎安居住区,约800套,均为二房型;

  • 第二批房源是同安祥平地铁社区二期,约22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200套);

  • 第三批房源是翔安洋唐居住区三期,约1000套,均为二房型;

  • 第四批房源是海沧新阳居住区二期,约2000套(二房型约1000套,三房型约1000套)。


黎安居住区

祥平地铁社区

洋唐居住区(厦门日报记者 王协云 摄)

新阳居住区二期


其中,二房型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三房型建筑面积约为70平方米。房型的数量还将根据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数量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具体以《选房手册》为准。


这些项目,周边均配套社区服务中心、商超、学校、医院等相关设施,有公交、地铁或BRT站点,出行便捷、生活便利。

03


租金情况

根据申请家庭收入情况,按保障性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的40%、70%、80%、90%,分四档予以租金补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四个批次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暂未对1人户申请家庭开放申请。

04


配租安排

1.现场看房:8月12日至13日。开放四个项目现场看房,意向申请群众可自行前往项目地,实地感受小区环境、周边配套和户型结构等。


2.意向登记:8月14日至9月1日。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规定时间内,可通过线上或线下通道,选择一个批次项目提交意向登记,线上意向登记截至8月23日的22:00,线下意向登记时间截至9月1日的18:00。


3.公开摇号:9月6日。由市住房局组织公开摇号,确定申请家庭的顺序号及批次受理范围。


4.申请受理:分两个阶段开展:第一、二批次于9月8日至28日受理申请;第三、四批次于10月9日至27日受理申请。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5.审核公示。街道、区、市三级,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逐级核查,并公示审核结果,确认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


6.选房分配。根据审核及公示结果、房源供应情况,制定选房方案,依次选房,符合交房条件的办理签约入住手续。


此次分配有几个不同

↓↓↓


优化流程,房源选择更精准

此前,保障性住房分配采用的是“单一批次、先审核资格,后选择房源”方式。这次,市住房局优化分配流程,多个批次同步启动,同时,前置房源项目选择环节,申请家庭可先确定意向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交意向申请,尽可能减少纳入受理范围的申请家庭弃选,提高意向需求与项目房源的匹配度。


信息赋能,申请方式更便捷

为方便意向群众申请,进一步提升分配质效,市住房局全面推广保障性住房线上意向登记,这次保障房配租将启用新开发升级的线上保障房申请系统,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方便群众办事,通过线上渠道,足不出户便可完成意向登记。新系统优化审核功能,对家庭人口数量、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进行自动筛查,匹配相应房型,实现“机审”判断、精准识别,筛选能力大幅提升,推动整个配租流程更方便、快捷、高效。


多批并行,审核任务更繁重

过去,每批次保障性租赁房分配,数量一般为2000户左右。这次为提高分配速度、压缩分配时间,四个批次、6000套房源同时启动,分两个阶段受理申请,时间紧、数量大、任务重。请广大申请群众充分理解、支持街(镇)、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住房保障中心等基层工作,尽可能把材料准备充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退件或重复审核。




问答



Q

我们注意到,往年的保障性租赁房配租是单个批次推出,这次为什么同时启动四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

A


吴雪琳(住房保障处三级调研员):今年选取保障性租赁房房源较为集中的4个项目,按项目同时启动四个批次意向登记及摇号,分批次受理申请、审核及分配,改变了以往“单一批次、先审核资格、后选择房源”的方式,把四个批次的房源集中在一起,同步启动,增加了房源供应量,最大程度提高申请家庭房源需求意向与项目地点的匹配度,提高审核分配效率,尽可能惠及更多刚需住房困难家庭。


Q

在哪里进行意向登记?可以同时申请多个批次吗?

A


曾海泉(住房保障中心主任):为提高工作效率,本次开通“线上+线下”两个通道。一是线下渠道: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在8月14日至9月1日期间,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意向登记,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核验。二是线上渠道:有两个端口,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综合服务”栏目,进入“保障性住房意向登记”页面。或者,通过“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业务办理”-“掌上办”-“意向登记”栏目,选择对应的批次进行登记,并上传相关材料。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线上意向登记截止日期为8月23日22:00,通过线上渠道提交申请的家庭要及时关注预审核是否通过。


申请家庭可结合家庭实际需求及房源情况,选择其中一个批次项目提交意向登记,不能同时申请多个批次。



Q

申请家庭若已选择某一批次参加意向登记,能否再更换批次?

A


吴雪琳(住房保障处三级调研员):在意向登记期间(8月14日至9月1日),申请家庭可结合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意向登记。申请家庭若对已选的批次改变了主意,在意向登记时间结束(9月1日)前,可撤销意向登记并重新选择其中一个项目办理意向登记。但是意向登记时间截止后,申请家庭则不能再更换批次和项目,意向登记情况将在每个工作日通过市住房局官网公布。在这里,温馨提示申请家庭,更改意向登记批次和项目,线上截止时间为8月23日22:00,线下截止时间为9月1日18:00。



Q

请问本次四个批次的房源户型及配租标准是怎样的?

A


曾海泉(住房保障中心主任):本次四个批次安排二房型、约60平方米;三房型房源约70平方米。仅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的2人及以上户家庭。其中,2人户及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二房型;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的家庭)可以配租三房型。


后续,我局将结合实际可分配房源情况,适时推出专门面向1人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性租赁房批次。



Q

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和家庭收入(资产)标准是什么?

A


王宇成(市住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本市户籍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 12平方米。


2.申请社会保障性租赁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收入(资产)标准: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72万元。


Q

适当优先分配包括哪些情形?

A


张进金(市住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困难家庭,在轮候时予以适当优先分配:孤寡老人;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国家规定其他应予优先情形的,包括:符合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退役军人、三孩及以上家庭,具体以批次方案要求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拨打

保障房咨询热线:96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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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日报湖里权威新闻扫码关注我们

编辑:白涵

校对:林依文

审核:詹贤云、陆晓凤、陈瑜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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