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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意义
意义这个词被美学、哲学、心理学等领域讨论过无数次,却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奥格登(C. K. Ogden)和理查兹(I. A. Richards)在《意义之意义》一书中讨论了 16 组关于意义的定义。这 16 组关于意义的定义大致分成三个向度来讨论什么是意义:第一个向度,将意义理解成内涵;第二个向度,将意义理解成效果;第三个向度,将意义理解成解释。
第一个向度是从语言学角度理解意义,其内涵和外延边界不清。第二个向度是从哲学角度理解意义,认为意义就是效果,谈的是“实用意义”而非“理论意义”。第三个向度是从符号学角度理解意义。奥格登和理查兹认为第三个向度才是理解意义最好的方式,符号的意义就是接收者认为发送者正在指的事物。
如前文所述,符号传播必须以有意义为前提,没有意义传播行为就不会发生,符号学中的意义首先是文化的,其次才是实用的,符号接收者首先对符号意义进行理解,然后才能决定自身采取何种行为,因此意义就是可解释。在符号文本传播过程中,会出现三种不同的意义,即符号发送者的意图意义,符号信息的文本意义以及符号接收者的解释意义。符号表意的这三个环节中,符号意义的最终实现依靠符号接收者的解释意义,解释的依据是符号文本,因为符号发送者的意图意义无法揣测,这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很多传播或交流行为中总是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