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学视野下的意识形态
英国文化研究主要代表人物雷蒙德·威廉斯在《马克思主义与文学》当中总结了意识形态的三种主要含义:①特定阶级和群体所持有的信仰系统;②幻想性的信仰系统——错误观念或者错误意识,这种信仰系统是与真理性的科学认识相对的;③意义与观念生产的一般过程。符号学视野下的意识形态主要指的是第三种,即分析意识形态和意义之间的关联。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科学强调的是人的感觉、感知,正如人对符号意义的接受方式一样,意识形态作为符号体系的存在物,一经人的感知,立刻就进入了被表征的状态,自身就获得了被解释的意义。意识形态开始进入符号操作层面,充当施为者的角色,概括而言,把意识形态称作社会生活中符号的意义与价值的生产过程。如果将社会中的文化行为比作电脑的运行程序,那么,意识形态就是操控程序运行的指令。
意识形态在理论和实践层面发挥影响,依靠的是符号的中介功能,意识形态的构成、生产方式以及影响力都是以非可见的形式显现,因此将意识形态看作脱离现实的乌托邦或者具体化的物质都不具有说服力。对意识形态最恰当的认知方式是符号学的,伊格尔顿指出:“一方面把意识形态看作脱离现实的理想,另一方面仅是将其当作某种特定行为方式的物质这两者之间,还有第三条道路,即将意识形态看作一种推理性的或符号学的现象。”符号学视野下的意识形态摆脱了意识形态的政治化和权力化倾向,对意识形态的符号学分析,即意味着把意识形态看作携带意义的符号文本。意识形态不再是虚假的幻象,而是构成能够表征意义的实在世界的一部分。
简言之,意识形态直接构成社会现实,并且是社会现实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意识形态在元语言层面上既为社会发展提供理论基础,也在实践层面上为人的行为制定伦理规范。最先从符号学层面对意识形态展开分析的,是苏联语言哲学家沃洛希诺夫(V. N. Volosinov)。在《马克思主义与语言哲学》中,沃洛希诺夫认为,意识形态的生产不仅仅是在物质和社会的现实层面。此外,意识形态还反映和折射出现实之外的层面,任何意识形态都拥有意义,它表征、描述、象征存在于自身之外的事物。意识形态的这些功能是通过符号实施的,基于此,沃洛希诺夫说:没有符号,就没有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在物化的过程中才产生的,符号本身具有物质性,它不仅仅是现实的反映,而是构成现实的一部分。而意识形态是人们在运用符号交流的过程中发挥效用,是某种“词语”内在于人的思维意识的东西。符号必然有意识形态,不然符号就缺乏生命力。意识形态在社会层面的权力,并非仅仅是一种生产意义的实体,它还是创造意义的元语言集合。从知识社会学的立场来看,意识形态是一个思想社会学的概念,它实际探讨的是人们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如何思考的问题。意识形态既表现在教科书上的逻辑形式,更主要的是在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中如何作为集体行动的工具发挥作用。人是能够进行独立思考的个体,在我们的头上不存在一个形而上学、能够思维的实体。
知识社会学的任务是从历史—社会的背景出发,考察社会群体中已然形成的思维模式,即意识形态对社会个体的影响方式。从意识形态与社会文化之间的关联来说,意识形态具有将社会现实和历史自然化的功能,意识形态通过赋予某一符号系统固定的价值观和理解方式,使其在社会个体实践中成为意识形态的维护工具。意识形态以符号化的方式在实践中表述为明示意和隐含意,后者构成了文化中的现代神话。
从符号学角度来理解意识形态,我们就能够发现,意识形态的主要功能是在社会中形成“思维共识”,即按照同一种元语言来理解和接受社会现实,脱离社会情境的行为会被认为是非正常或危险的。当意识形态运用符号学修辞,成为内化于社会个体的集体无意识之后,它就可以按照某种确定的“尺度”建构对象,现实就成为被给定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