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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之危“ 天花板 ”:还在家阳着呢,设计院居然辞退我!

睦小野 睦小野
2024-08-31

越来越没底线了!


昨天得知了一件极其令人的气愤的事:某个朋友阳了在家,在毫无前奏的情况下,公司通知他和人事办理工作交接。


说大白话就是,他被公司辞了!


听过趁人之危的,知道落井下石的,但这么天秀的操作还是让人大为震惊!

以下经历来自已经自封“杨梅居士”(又阳又倒霉)的@DA灰狼。




01

EXCUSE ME? 

没有比这几天更糟糕的经历了!

在我阳了发着高烧,全身剧痛下不了床的情况下,收到上司的微信:

       

EXCUSE ME? 人事?对接?对接什么?交接什么?为什么要交接?

这是什么节奏?我是在家昏天黑地了两天,不是两年啊,外面的世界怎么了?

一脸懵逼都不足以形容我当时的状态。我甚至怀疑自己阳出了幻觉,一度扪心自问:这是哪年哪月,发生了什么以及我是谁,我在哪?

没听错没看错吧。就这样草率又粗暴地,在我居家隔离忍受着身体的剧痛的时候,给我一顿暴击!?




02

委屈且愤怒

看了信息后第一时间,我简单直白地表达了疑惑,可人家根本不回复。于是,我强行支配着高烧下已经肌无力的上肢,艰难拿起电话,忍着开口说话喉咙刀片切割的剧痛给人事打了电话。


发生什么了?因为我阳了吗?是我犯了什么过错?还是我错过了什么?


面对我嘶哑的疑惑四连,人事倒也直白。说这是公司上层的战略决策,年底的结构调整,这批优化的人大概有七八个。并不针对我,更不是因为我“阳”了……


朋友,不带这样的好伐?你叫我如何相信这种战术巧合?!讲真的,我一时接受不了这种惊吓,太委屈太不甘心了!并且,对于此决定,我无比愤怒!




03

先清醒一下

趁人之危啊!欺负老实人是吧!

常识告诉我,即便是辞退,不也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吗?现在这种速战速决算哪门子事?

事已至此,我连夜拿出了合同。辞退是有补偿的,虽然我听说很多精明能干的公司,不管工作多少年限,都统统把补偿合并为补发一个月,悄咪咪又节约了很多成本。

燃鹅,我不是软柿子啊~必然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最坏的结果大不了走仲裁。

反正已经遇到这种闹心事了,把我能获得的资讯分享出来吧,给自己打气,大家应知尽知吧:

《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非本人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不得辞退。

而第三十九条又规定了什么法定过错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哪样了?SO,这是谁在神操作呢?


04

不可回避的迷茫

一通气愤+求助是知道怎么应对之后的情况了。然后呢?然后,是更大的人生迷茫。


原本计划全国放开了,自己“杨过”了,身边的朋友、家人也应阳尽阳了,春节可以考虑拉动消费,再也不用患得患失扭扭捏捏地出行,能把我过去三年的旅游计划补回来了!


结果失业了。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现实点,不管咋样,只有身体好了,才有力量面对这些糟心事,来面对内心的诸多不甘,对未来的恐惧,以及不可回避的迷茫……




05

做人要厚道

朋友的事让我五味杂陈,知道不少设计院没底线,但没想到这次又刷了新下线。

人阳了,工作还没了,是触了怎样的大霉头?那天听他自嘲是“杨梅居士”,我哭笑不得。


从人道主义讲,就算是要辞退员工,等别人“杨康”后再谈不行吗?还是说只要通知到位了,工资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停止结算了?

对于打工图农,原本就强势的设计院,不用强调自己是省钱小能手啊!在这拿捏打工人这方面,鸡贼狡诈的算盘,打得我在重庆都听见了!


不过,人在做天在看。做人要厚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祝@DA灰狼早日康复,重出江湖,不该拿的一分不争,该拿的一分不少!


有话想说的朋友欢迎给我们发消息,小编看到后会火速联系。今天就到这,下期见。




<完>
注:本文图片、文字由睦小野景观部整理编辑,仅供交流学习,侵删。如需转载,请查看“转载授权”相关规则。


杨康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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