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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局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1-06-25

省医保局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


一起行动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爆发后,省医保局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优化医保政策、用活医保基金、强化经办服务,全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一、减负担,政策优化及时跟进。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及省卫生健康委《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试行)》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临时纳入收费项目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政策报付。同时,加大两《方案》覆盖药品的集中采购力度,开通医疗机构临时线下采购,确保防治疫情用药。二是对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政策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三是对异地就医患者,执行先救治后结算,医保报付政策不再执行转外就医的调减政策。

二、保运转,周转资金拨付到位。依据各级卫健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联合省财政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向指定的60家医疗机构下拨资金1770万元,作为救治期间医疗费用周转资金,专款专用,事后集中统一核算,确保疫情期间的救治医疗费用。对医疗机构收治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指标。

三、提效率,经办服务全面强化。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省医保收费系统进行了调整改造,对操作人员开展了培训,各级医保经办机构春节假期开展不间断服务,确保特殊医保政策及时有效落地。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春节假期期间加强值班值守,省、市州、县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靠前指挥,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任务。



共抗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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