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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书真好啊!【173】《杀死一只知更鸟》

星夜长街 星夜长街
2024-10-29

173.《杀死一只知更鸟》豆瓣阅读榜单第18名

(每周依序更新榜单书评1篇,但鸽了两周)


某次在飞机上,用电子书阅读器读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


它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小说发表于1960年。改编同名电影1962年上映,获得第35届奥斯卡奖最佳男主角(格里高利·派克)、最佳编剧、最佳艺术指导。


小说和电影讲述了白人律师芬奇不顾种族歧视的社会氛围以及个人安危,坚持为一名被控强奸白人妇女的黑人进行辩护的故事。


小说豆瓣评分9.2分,电影豆瓣评分8.5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来看看。


这本书既可以当成育儿书,也可以当成普法书,还能看成故事书。


有读者评价:“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生跟读过之后的人生,真的很不一样。”


星星对此表示赞同。从4个方面写点感想。





美国文学乃至美国文化


在1月5日的豆瓣阅读榜单中,美国籍的作家有39人。其中有3人是华裔。在一个中国文青聚集地,美国书籍的比例相当高。


联想到科技巨头的蓬勃发展、好莱坞电影的强势、很多精英人士对美国的向往,必须承认:美国依旧是当前综合实力最强的国家,美国文化依旧引领着全球潮流。


39部作品中,真正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有26部,社会科学书籍有10部,医学2部,数学1部。


实际上,上世纪初的美国,还被欧洲人视为“文化沙漠”。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里这样写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美国:


“两三天以后,这样的兴奋感就被另一种强烈感觉所代替,那是一种极度的寂寞。我在纽约无所事事,而在当时,无事可做的人可以到别的地方去,千万别去纽约。


因为那里没有可供消磨一个多小时的电影院,没有方便的小型自动餐厅,没有像现在这么多的艺术商店、图书馆和博物馆。


文化设施和文化生活比我们欧洲落后得多。


当我用两三天时间走遍了所有的博物馆和重要的名胜后,我就像一条没有舵的船在冰冷的刮着风的街道上打转。”


大作家的“毒舌吐槽”最为致命。在当时西方文学作品里,美国一直以“暴发户”或“乡巴佬”的形象被看待。美国人自己也承认。



美国活力的来源:包容多元文化


那么,美国是如何从落后的荒莽之地,变成当今全球文化的领军者呢?


个人认为,《杀死一只知更鸟》提到两个答案。


其中之一,就是美国活力的来源:包容多元文化。


另外一条,就是美国活力的保障:尊崇法治精神。这个下部分谈。


在《杀死一只知更鸟》里,前半部分是律师爸爸教育孩子的故事。小说的时空背景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小镇。


故事里有三个小孩。三个孩子非常害怪邻居,但也充满好奇。居叫拉德利,令人生畏。镇上的人们不愿谈及拉德利,流传着很多谣言。律师父亲一直引导孩子要善良对待邻居。

随后,律师被法院指定为一名黑人辩护。他被控强奸一位白人少女。尽管镇上很多人反对,但律师同意为汤姆辩护。虽然法庭发言精彩,但陪审团依然判无辜的黑人有罪。


少女的父亲是个醉鬼,因为案件名誉扫地。某天夜里,他对孩子们痛下毒手。陌生的怪邻居出现,救下了孩子。


父亲的正直和善良,成功传导给了孩子,也让孩子们终身受益。


故事发生在种族歧视长期存在的美国南部。它真实呈现了那段美国历史上的黑暗时期,反映出种族的不公正和对无辜者的摧毁。


星星认为,本书展现出来的人文精神和社会思考是更可贵的。只有正视问题,才有机会解决问题。事到如今,“反种族歧视”已成为美国社会的政治正确。


固然有矫枉过正之嫌,但这是美国作为史上最成功的移民国家,能够吸引全世界优秀人才的重要因素。


有位读者评价:“我想以后我要是有孩子了,我要让TA在10岁的时候读这本书,让TA看到人与人的温暖和理解,学会对‘少数人’的包容和同理。这世界上很多的罪恶,都来源于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力。”


这是个很到位的点评。



美国活力的保障:尊崇法治精神


关于美国的法治精神,可以在律师法庭上的辩论篇章看到。他的精彩陈述,虽然没有改变陪审团的铁石心肠,但却让镇上的民众普遍开始思考。


当时的美国社会存在着极大的种族偏见,所有人都不愿意为黑人辩护。但就是在这样一个对黑人极具偏见的大环境中,白人律师克服种种偏见执意为无罪的黑人做辩护。


律师希望用法律的手段据理力争,用最有力量的方式去维持正义。


可以看到,律师对黑人充满尊重与信任,不带任何偏见的收集证据,客观公正地去细心观察,在法庭上沉着冷静,条分缕析地将案件真相还原。


以一个律师的身份去保护弱小,维护法律的尊严,用责任心和正义感让大家明白了黑人是无罪的,是种族歧视的狭隘偏见让黑人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


律师在种族歧视横行的年代,依然能够善待所有黑人,擦亮微弱但温暖的生命之火,照亮整个小镇。


律师的儿子旁听了案件审理,看到辩护失败后为父亲感到难过。


邻居安慰小男孩:“我不知道这对你是否有帮助,但是我要告诉你,这个世上的一些人,生来就为我们做一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你爸爸就是其中一个。”


爱、公平、平等、正义这些我们今天视若珍宝,不断追寻的东西,并不是从来就有。肤色决定善恶,出身决定贤愚,在过去被视为天经地义、理所应当。


星星认为,正是有着律师这样的人,法治观念才会逐渐深入人心。美国制度有其弊端,但法律至上的理念作为立国之本,成为这个年轻国家繁荣发达的关键要素之一。


关于美国的制度,林达先生的“近距离看美国”系列也都在豆瓣阅读Top250,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看。



题外话:关于书名的错误翻译


旧文:谈《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书名错译


《杀死一只知更鸟》,原著名为《To Kill a Mocking bird》。


在英文里,“mocking bird”准确的翻译是嘲鸫,即反舌鸟,学名是Mimus polyglottos。


至于知更鸟(学名Erithacus rubecula)的确切英文则是Robin。


小说书名来自于男主角给孩子的忠告:可以尽管打鹣鸟(blue jays),但是要记住,杀死反舌鸟(mocking bird)则是一种罪过。


鹣鸟被认为是害鸟的代表,而反舌鸟则完全与之相反。在美国文化中,反舌鸟是亲切友好善良的象征。


作者使用“反舌鸟”的隐喻大有深意:故事中被诬陷的黑人就像反舌鸟一样纯洁无辜。他没犯罪,却遭到迫害。人们对待他,就像迫害可爱的反舌鸟一样可恶,不能原谅。


在国内早期版本中,“mocking bird”正确翻译成为“反舌鸟”。1983年江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版本,译者李占柱和江宇应将书名翻译为《枪打反舌鸟》。译林出版社2009年由高红梅翻译的版本,标题名为《杀死一只反舌鸟》。


在2012年再版时,标题就变成了错误的《杀死一只知更鸟》。星星读的就是这个版本,翻译文笔很流畅,许多细节处理得很好。


错误译名的广泛传播,和电影译名有关。电影在国内使用“知更鸟”,该名称得以广泛地流传开来。


从中文的语感来看,“知更鸟”就像是“知道(知)时间(更)的鸟”一样,容易让不太了解这种鸟的中国读者产生好感;


而“反舌鸟”,这个“反”容易让人想到“反贼”,“舌”联想到“多嘴”,在不了解的中国读者看来未必会是益鸟。


因此,从中国读者的角度,这个改动无伤大雅,反倒有助于理解作者用“无害益鸟”隐喻无辜黑人的用意。


就拿“知更鸟”和“反舌鸟”的混用来说,存在的或许就是合理的。读者若能领会作品的意旨,则不需拘泥于具体的用词了。


此为题外话。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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