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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解的单你会买吗?
中国人自古以来崇尚“无讼”,所以普众有了一般性矛盾通常会选择调解的方式加以解决。
那么,阁下你理解的调解是什么?会不会仅限于中间人的说和说和?有没有还停留在妇联和居委会干部解决某些纠纷的层面?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在北京、上海、黑龙江等11个省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
❶ 切实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才能夯实律师主持和参与民事调解活动的社会基础。
❷ 律师必须保持民间力量的属性,避免在调解过程中失去主体性,甚至成为司法或者行政机关的简单替身。律师群体必须发挥好自身的职能作用,及时调整律师仅代表单方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思维。
❹ 争议特别大、矛盾积怨特别深、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还是要慎用调解。
人的思维或重或轻地存在角色定势,律师调解虽然好处多多,但是也要理性且有节制地使用,久调不决,盲目追求利益与成本,践踏法律尊严的调解都不是好的调解。愿花律师费诉讼的人未必愿意花律师费去调解。
律师调解是否会发挥更大优势,还要看市场的真实反应。敬问阁下,律师调解的单你会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