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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纪实丨“一个烟头一把杂草,都是防火大忌”法官进村普及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请问是对,还是错?”“对!”


“放火罪和失火罪有什么区别……”


盛夏时节,森林防火非常重要,8月8日,重庆北碚区法院复兴、静观人民法庭的法官们走进当地复兴街道龙王村,为村民们送去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并带去了森林火灾的罪与罚相关警示案例,希望能帮助大家提高森林防火意识,一起守护好森林资源。


早上9点,带好资料,拎着电脑,坐上警车,北碚区法院静观人民法庭庭长甘玲和她的同事们从北碚法院出发了。她们要赶往一个叫龙王村的地方,去进行森林防火的普法宣传。


警车在盘曲的路上飞奔,车里的甘玲一直没闲着。路上,她不停地用手机,协调着今天的普法活动,时不时抽空回答记者的提问。


甘玲告诉上游新闻记者,虽然立秋,可8月的重庆,艳阳高照,依旧是森林防火的严峻时段,一点都不能掉以轻心,希望通过不断的宣传,让大家都关注森林防火。而要去的龙王村,就有一座山。多年前,因为突发火情,她和好多同事都曾赶往现场,进行过扑火救援。“当时火烧之后补种的树苗现在都长大了,那片被火烧过的山林又变得郁郁葱葱!”


△车载便民法庭开进龙王村进行普法宣传


经过半小时的车程,甘玲一行赶到了目的地。“听说有法官来普法,我们都来学习一下。”此时,附近已经有数十位村民带着家里的小孩闻讯赶来。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甘玲也是这次普法的主讲法官,刚开场她就用了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带着大家走进了这趟“普法之旅”。


△法官甘玲正在进行普法宣传


“一个烟头,一把杂草,都是森林防火大忌。”甘玲说,“刚刚的案例里面,那个丢烟头引发了森林大火的人,也因此引来了牢狱之灾;还有那位焚烧杂草,引发山火者,最后也被判刑。”


甘玲用一个一个事例,提醒着村民们,大家生活在青山绿水之间,特别是背靠树木茂密的山林,野外用火一定要格外当心,要是有亲朋好友来露营玩耍,也一定要做好宣传,不要携带火种进山,不要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要烧荒、烧田埂草等等。


关于森林火灾中的罪与罚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甘玲告诉在场的村民们,引起森林火灾的原因,主要是人为火和自然火。据有关统计数据分析显示,自然火引发的森林火灾约占我国森林火灾总数的1%。也就是说,绝大部分森林火灾都是人为因素引起的,所以防火工作应当时刻绷紧安全弦。


△普法宣传现场


甘玲介绍,在森林火灾中,所涉及的罪名主要是放火罪和失火罪。其中,放火罪是指故意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刑法》对放火罪规定了两个层次的法定刑:犯放火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放火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官助理田漫在为孩子们进行暑期安全及民法典中有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讲


普法现场,还开启了一场激烈的抢答赛,涉及森林防火的方针、森林火灾的起因,森林火灾扑救的基本原则等。同时,法官们还为放暑假的孩子进行了儿童暑期安全及民法典中有关儿童权益保护的宣讲,还为村民们进行了民法典中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


“出门就是山,所以我们平日都非常小心,特别是放假,有小孩在家,时常都会提醒他们不能玩火。”听了普法宣传的村民表示,法官能走进村里普法,这很接地气,听了这堂普法课也让自己搞明白了人为引发山火会承担的法律后果,希望法官们能经常给他们带来适用性强的法律知识。 


来源丨上游新闻编辑丨北碚法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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