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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企业,这项申报开始啦!有新规定!

新年伊始这件大事

一定要放在心上

↓↓↓

2023年度企业年报开始啦!

特别提醒有新规定了!

别着急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年报指南

赶紧收藏起来吧!


报送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3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建议结合往年报送日期或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进度合理确定年报时间,尽早完成年报,逐渐形成定期年报习惯。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尽早年报可累计社会信用,在享受政策扶持、获批银行贷款、达成商业合作等方面获得便利。


多报合一

按照《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的要求,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海关或商务、外汇部门“多报合一”年报内容。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6 号)的要求,在1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均可一次性全面完成税务年报和市场监管年报。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年报负担,实现各类年报“一个入口、一次填报”。自2023年度年报起,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报表、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报表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报送。具体填报要求以相关业务主管机构通知为准。


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选择“浙江”,点击 “企业信息填报” 图标,选择“信息填报”-“年度报告”,使用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浙里办”APP等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法律责任

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公司未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公示有关信息或者不如实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义务;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他人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年度报告信息,或公示的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向社会公示。


信用联合惩戒


在政府采购、银行贷款授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府奖励、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被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并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注意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经营主体年报工作,请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扫码关注“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绑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联络员手机号码,可接收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等政务信息与通知。


特别提醒:年报不收费!


经营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会以短信链接的方式引导操作。如果经营主体收到包含网站链接的陌生短信,提醒“年报公示、工商年报、营业执照异常/过期/失效、法人身份异常、商户资质异常”等内容,要求输入银行卡号和验证码等信息,请一定提高警惕,不要盲目点击输入个人信息,更不要直接转账汇款。


点击了解

1.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方式

https://mp.weixin.qq.com/s/UdsmJ_Ny_-XWgnpfMU5GrA


2.法人数字证书申领方式

https://mp.weixin.qq.com/s/cfadylfP3fpst938NlG3Ow



来源:区市场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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