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尽量避免参保市民外出聚集办理医保业务,根据中央和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要求,针对春节假期后医保窗口会迎来群众办事小高峰的情况,为防止交叉感染,切实保障办事群众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结合目前我市医保经办工作实际,我局对部分医保业务经办程序进行了调整,特向白山市市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告知如下:一、参保单位增减员业务。参保单位可利用网厅方式申报,申报时请将相关材料以影像方式上传至网厅,医保经办先行办理,后续补报相关纸质书面材料。二、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业务。参保单位在办理完人员变更业务后,可利用网厅申报基数,并将相关材料以影像方式上传至网厅,医保经办机构通过网厅核定基数后通过qq业务群告知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可通过网厅自行打印缴费单据,所需纸质材料待疫情稳定后补报。
三、灵活就业参保业务。灵活就业新参保业务延迟至疫情稳定后开展,疫情期间如有办理灵活就业者可拨打咨询电话0439-5000117进行登记,登记人员可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等待期可从2020年2月份起计算,登记人员逾期未办理或未电话登记者按正常等待期办理。四、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业务。暂停生育备案业务,参保生育群体无需生育前备案,待疫情稳定后可直接携带相关材料审核待遇。五、转诊和急诊业务。转诊转院业务由我市各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全流程办理;急诊患者出院后,待疫情稳定后可携带出院相关材料进行待遇审核。六、门诊特病、特殊药品等备案业务。在疫情控制前,参保人员涉及从定点医院发起的医保业务(如:特病申请、特药申请),无需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均由定点医院通过微信或电话等渠道与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七、异地医疗费报销业务。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医疗费报销时限延期,2019年医疗费用最后申报期限延期到2020年9月30日。
八、工伤待遇申报业务。新工伤报案、入院;老工伤开药、入院;二等乙、工伤咨询等相关工作暂时皆可电话办理。白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咨询电话:0439-5000117
工伤待遇申报电话:0439-5116119
阻断传染、你我有责!请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尽量选择安全的方式办理医保业务,感谢您的配合!
白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