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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观察 | 中间商为何能在瓜子二手车直卖网“赚差价”?

大白新闻 大白新闻 2019-05-31


 【编辑/林红  李知远  统筹/刘姝蓉】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多位从事二手车买卖的车商反映称,从北京的几家瓜子二手严选直卖店购买了包括奔驰、宝马在内的多辆二手汽车后,店内销售突然携款失联,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万元。号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为何仍然有如此多的中间商?车商买车被骗,平台是否需要担责?针对此事,瓜子二手车日前回应称:系销售员私收购车款。不过,有律师认为:瓜子二手车应担责。


 图片来源于网络



被“坑”的车商



据媒体报道:近日,多名从事二手车买卖的车商反映,他们从北京的几家瓜子二手严选直卖店购买了包括奔驰、宝马在内的多辆二手汽车后,店内销售人员突然携款失联,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0万元。


号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为何仍然有如此多的中间商?车商买车被骗,平台是否需要担责?


据了解,去年11月,车商李先生开始从北京的几家瓜子严选直卖店购买二手汽车,结识了北京五方天雅汽配城瓜子严选直卖店的销售人员高某某。据不完全统计,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李先生就从高某某手中买走了数百辆二手车。


5月10日,李先生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窗口准备办理过户手续,却发现高某某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同一天,有十几名车商都表示联系不到高某某。该店的工作人员说,高某某携款潜逃了。


针对此事,瓜子二手车日前回应称,北京销售人员高某某私自收取购车款项,金额巨大,直至目前已无法与该销售人员取得联系。


回应中写道,这些车商在未与瓜子二手车签订二手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的情况下,被高某某以虚构的合同和远低于市场价的车辆价格所骗,进而通过向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付款到高某某指定的私人账户。


在这一事件中,瓜子二手车也遭受了巨大的损失,目前初步认定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不过,对于这样的回应,包括李先生在内的车商并不认可。涉事的几名车商表示,此前他们在瓜子二手车买车都十分顺利,且每次交易都有多名店内员工在场,一直都是采用刷卡或转账的方式进行交易,并不知道这个账户是公司的还是高某某个人的。


瓜子二手车一直号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但这次事件却暴露出有多名中间商购车受骗的事实。


对此,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该销售人员的行为应该构成一种表见代理。相应的,瓜子二手车直卖网也应该承担责任。高某某一直以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的名义实施相应的销售者行为,应该对二手车直卖网发生了法律的效力,而且之前所有的车商通过这种销售的行为也取得了相应的车辆,等于是完完全全的符合一个合同的表现。所以,我们认为它是合法有效的,相关的合同的义务应由二手车直卖网来承担。”


韩骁认为,目前已经携款逃跑的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和欺诈犯罪,瓜子二手车直卖网可以向高某某要求赔偿。


5月13日,就瓜子二手车北京销售人员私收购车款项一事,瓜子二手车官方发出声明。


声明称,经核实,这些车商在未与瓜子签订二手车买卖和居间服务合同的情况下,被高某某以虚构的合同和远低于市场的车辆价格欺骗,进而通过向个人银行账户转账等方式付款到高某某指定的私人账户。这一事件中,瓜子遭受了巨大的损失,仅目前初步认定涉案金额超过数百万。


目前,瓜子已和部分涉事车商开展积极沟通,并以涉嫌诈骗罪向公安机关报案。瓜子也成立了专项工作小组,希望相关车商提供车辆交易的全部细节,以查明事实真相。经过多次沟通,部分车商仍然不予配合,且采取了围堵瓜子线下店、骚扰消费者等过激方式,并提出希望瓜子予以赔偿的诉求。该案件将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有新的进展,我们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告知公众。



被斥不正当竞争



瓜子此前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买家卖家直接对接,而这一事件使瓜子交易的真相浮出水面。瓜子上不但有车商,而且数量不少,不过因为瓜子管理存在严重漏洞,导致这些中间商被坑。


据瓜子二手车官网资料显示:瓜子二手车成立于2015年9月,致力于用创新重塑二手车产业,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瓜子二手车秉持二手车直卖模式,为用户提供二手车检测定价、居间服务、汽车金融、售后保障、维修保养等一站式服务。


瓜子二手车始终坚持“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的直卖模式,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能力,在国内率先实现了二手车非标品的标准定价——瓜子价,该定价将逐步成为中国消费者买卖二手车的重要依据。

但瓜子声称的这一模式却越来越被业内质疑为噱头,瓜子自己并没有坚持这一模式,平台上充斥着大量的中间商。


今年4月25日,有媒体报道了《二手车商“车王”诉“瓜子二手车”不正当竞争》的消息。文章称,二手车市场竞争激烈,当各大二手车电商平台纷纷抢占市场份额时,广告宣传无处不在、铺天盖地,那么,这些宣传用语是否恰当呢?


4月25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知识产权案件。车王(中国)二手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王’)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所在公司(以下简称‘瓜子二手车’)告上法庭。“车王”因不满“瓜子二手车”在自家网站、移动应用软件、微信公众号等多平台内使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比车商多卖XX元”等宣传用语,要求被告“瓜子二手车”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据悉,本案之前,双方均有过将对方诉至法院的记录。


“车王”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车王”享有与“瓜子二手车”公平竞争的权利。然而,“瓜子二手车”在其经营活动中大量、反复使用“没有中间商赚差价”等用语,并对其运营的瓜子平台与包括“车王”在内的二手车实体店经营者(以下简称“车商”)进行片面对比和宣传,误导消费者,使其相信在瓜子平台上可以实现最终用户直接与实际车主进行交易,杜绝中间交易环节,将车商和“黄牛”在传统二手车交易中“层层加码产生的差价”让渡给买卖双方,实现“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车主多卖钱,买家少花钱”的双赢局面。


原告“车王”认为,“瓜子二手车”的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广告法》,严重损害了原告“车王”的合法权益。“瓜子二手车”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市场优势地位,并严重影响了消费者对二手车交易渠道的判断和选择,贬损了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车商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与声誉,造成消费者的错误认识,导致原告流失了大量二手车车源和顾客群体,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求“瓜子二手车”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


对于“车王”的指控,被告“瓜子二手车”表示,这种说法,完全无法立足,纯属商业行为,不予认可。“瓜子二手车”认为,他们的宣传行为完全合理合法,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瓜子二手车”认为双方经营模式存在本质区别,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发生在存在竞争关系的主体之间,“瓜子二手车”认为,“车王”是传统二手车经营主体,其商业模式为B2C模式,典型的重资产模式,需要在交易的各个环节占据巨额资金,其中巨额资金用于大量收购二手车,过户到原告自身名下后再将二手车卖给买方,原告赚取的是买进和卖出的差价。


被告“瓜子二手车直卖网”是提供二手车信息的平台,被告从未拥有任何平台上二手车的所有权,被告的经营模式是促成交易,并不参与交易,被告收取的是平台服务费,不拥有二手车的所有权,是轻资产模式的C2C模式。两种模式的差异在于二手车是否过户到自身名下。


“瓜子二手车”认为,他们使用的宣传用语,都有合理依据,并非虚假宣传。第一句:“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被告理解二手车领域,传统交易模式是车商向售车方购买二手车,然后将二手车卖给买方,以车王为代表的角色是中间商,其利润是收车与卖车价格的差价。但被告只是二手车信息提供平台,二手车线上直卖改变了传统交易模式,使个人车主卖家和买家直接交易,价格双方都可看到,是透明的,瓜子赚取的是提供信息服务的费用,很难将服务费理解为差价,没有两者之差可以比较。所以没有中间商赚差价是对被告商业模式的客观描述。


“比车商多卖XX元。”比较数据来源于二手车领域权威的数据提供网站“车三百”,输入特定的条件会进行估价,被告有证据证明瓜子的成交价比同款车在车三百的收车价要更高。


被告表示,除了直卖模式,还有一种保卖模式。即使是在保卖模式下,被告收取的是保卖服务费,是保管代卖标的二手车,而不是如原告拿到二手车的所有权后再卖出。当车主的车经过测评,被告向车主提供保证金,保证车一定时间内在我们平台成交,保证金一般达到全款的80%。如果没有在一定时间内成交,被告会继续在平台销售,车主依然可以拿到保底价,差额部分由我们支付给车主。所以即便在保卖模式下,标的二手车所有权也不会在被告名下。


庭审中,双方围绕原告是否具有提起本次诉讼的主体资格双方是否有竞争关系及两句广告语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等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及辩论。该案将择日宣判。


而因为宣传不当被告上法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瓜子因为“成交量遥遥领先”等之类的广告词被人人车告上法庭,最后法庭判决瓜子不得使用类似宣传语句。【资料来源:中国经济网、中国之声、瓜子二手车直卖网、福州晚报、环球网、中国新闻网、看看新闻、中国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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