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的“办公室小野”
小野走红于2017年2月9日。
2016年6月,小野应聘成为洋葱视频的一名美食视频策划,这也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份正式工作。
加入洋葱视频后,小野和当时的搭档决定选择办公室场景,并于2017年1月2日,发出了“办公室小野”的第一条视频——“电熨斗烫肥牛”,第二条发布于当年1月20日,名为“小太阳烤肉串”。第四条视频“饮水机煮火锅”发布于20天后,这条视频让小野的微博粉丝从3万涨到了28万。
“小野”背后有一个七八人的团队在帮她出谋划策。成都卤娘和她的卤妹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办公室小野2016年注册的公司,现在已改名为成都洋葱新未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小野”在2017年11月,拿到了新浪的天使轮融资。
聂阳德之前在接受“馋人事务所”采访时表示,在发布了第二条视频后,很快收到了很好的反馈,而“饮水机煮火锅”的爆发,让聂阳德和小野确信,“办公室”就是流量的导火索:全世界人民都不想上班,都喜欢美食,“在办公室里做美食激发了一种精神层面的共鸣。”聂阳德还表示,“办公室小野”脑洞大且有趣,在精神层面、猎奇层面,甚至美食本身,都会吸引来非常多的关注。
小野的走红为其带来巨大流量和可观收入,但同时也伴随着不断的争议。其中,最大的争议在于视频中许多操作的安全性。
虽然在事发之后,小野已删除了平台上为数不少的视频,但燃财经翻阅发现,其留下的视频中依然有很多吸引眼球但危险系数较高的视频。比较而言,“酒精灯制作爆米花”已经算是危险系数相对较低的视频了。
在她发布的视频中,酒精灯是常用的工具,其余如留声机、面包机等都是其拍摄视频的道具,而在这些视频中,很少有危险提示,即便有的视频会出现相关危险提示,时间也仅为两秒左右。
小野曾在多个场合提到视频拍摄中出现的危险。
她在一次公开演讲中表示,公司曾接到过成都公安消防支队的警告,对方称接到多名网友举报,其在高层写字楼中的办公室内多次使用明火,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并且涉嫌违法。
此前,小野接受媒体采访时还表示,在拍摄“手心烤鱼”这条视频时,虽然已经做过很多次实验,但在正式拍摄时,火势没能控制住,整个桌子都燃烧起来,自己的眉毛、睫毛、头发都被烧掉了一部分,嘴上也烧出了水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办公室小野应该承担多少责任?
这些短视频创作者在影响力和传播效用上难以被超越,对于应负的责任却难以界定。
在周哲离世之后,舆论对于办公室小野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呈现了多种分歧。
一种声音认为,短视频是面向所有人的,家长监管不利不应该怪到短视频创作者头上。而另一种声音认为,抖音和“办公室小野”作为视频的平台方和发布者,加大了视频的传播力度,同样应该为视频带来的严重后果负责。
我们可以明确的是,首先办公室小野对她的某些视频,没有做明显的安全提醒。平台也应当有审核功能,对于一些可能存在错误引导的视频,平台有义务不允许其上架。但关键在于如何去界定“风险”。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解释,“危险视频”不像色情视频一样鉴别起来比较容易,只要有类似露点就可以下架。
他认为,这个问题的第一责任人首先是家长,其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责任,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安全。尽管痛失女儿很令人同情,但法律来说其仍然负有主要责任。
可乐罐爆米花视频封面
视频发布者也负有一定责任,其粉丝有数百万,以往视频传播量很大,应该能预计到肯定有未成年人观看,甚至模仿。对于其中的危险性(尤其之前已经有消防人员提示)并未进行任何提示,有一定过错,对于结果的发生负有责任。
关于抖音的责任,首先有一个事实需要查证,即涉事视频在抖音平台的播放量。如果播放量很小,则平台可以抗辩并不知情,对于播放量大、影响力大甚至得到平台推荐的热门视频内容,平台具有相对更高的审核义务。尽管目前并无详细的规定。
燃财经询问多位律师,对方均表示,目前涉及到短视频风险管理的法规并不多,对于风险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与这次事件最接近的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未正式生效。
其中有一条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网络平台服务的,应当对其所登载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前款规定的信息的,应当采取措施以显著方式进行浏览前提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也认为,主播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为了片面的点击(量)去做这种危险行为,明知道可能会让别人去模仿,她依然这样做了,主播是有一定过错的。但这个过错在法律责任怎么认定?”他进一步解释道,如果从侵权责任法来看,播放行为属于放任了损害结果的发生。
“有人可能会说,主播的行为和损害结果没有直接关系,是用户愿意模仿。但是不要忘记了,你的视频一定会有人来看,点击量比较高的情况下,主播就应该有更高的注意义务。”所以朱巍认为,创作者一方应该承担责任。
同时他强调,技术发展的快速性和立法的滞后性产生的矛盾需要伦理道德来加以调整。
“实际上,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类似的伦理要求非常重要。道德伦理应作为判断网络平台主体责任、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的重要标准,通过对个案伦理道德的考量,为日后形成立法打下基础。对涉及内容标准、新产业影响、青少年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权益的新产业,政府和协会应建立道德伦理委员会,对利用新技术的市场逐利行为加上‘软约束’。”朱巍表示。
虽然办公室小野已经将其抖音上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视频做了下架处理,但燃财经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视频仍旧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日常可见。由这起事故引发的对短视频乱象的思考,也同样值得我们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