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文献】孙冶方: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讨论
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
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讨论
——兼论第三次产业这个资产阶级经济学范畴
以及社会经济统计学的性质问题
本文原载于《经济研究》1981年第8期
作者
孙冶方(1908-1983),著名经济学家,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
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问题,在六十年代就讨论过。但是开始引起我对这问题的讨论发生兴趣的,是1980年2月2日《人民日报》发表的肖灼基同志的《应该把教育看作生产部门》这篇文章。同年5月19日《文汇报》发表了孙凯飞同志的《教育实际上也是一种生产》。同年第12期《经济研究》发表了湖北财经学院张寄涛、夏兴园二同志的《论社会主义下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这几篇文章都认为科学研究、教育、文学艺术、医疗卫生部门以及一切服务行业的劳动同生产钢、铁、粮食、棉、麻、纱、布等等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一样,都是生产劳动。
接着,今年一月,厦门大学《中国经济问题》第1期发表了于光远同志的《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经济研究》1981年第4期发表了陈志标同志的《国民收入范畴的重新考察》和何小锋同志的《劳务价值初探》。这几篇文章除了坚持上述观点,认为科、教、文、卫以及一切服务行业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从而都创造价值以外,还批评了我国现行统计指标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方法,认为这种划分法是"违背马克思主义的论述”的,至少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他们认为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不应该以是否生产物质资料为标志,而应当以是否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为标志。一切能够满足社会消费需要的劳动(例如:理发、按摩医疗等活动,从事科研教学和文学艺术创作的劳动),都是生产劳动,都创造价值,都应该计算产值。他们要求统计上来一个突破,用西方世界的“国民生产总值"指标来代替我国“国民收入”这个指标。我的见闻不广,一年半来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可能还有别的作者的文章。但是就我所看到的上述几篇文章,意见是一面倒的,即认为上层建筑部门的劳动也是生产劳动,也创造价值,从而认为我们所沿用的“国民收入”这个指标,不如西方的“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科学。
我不同意上面列举的几位作者的这种观点。我认为反映社会富裕程度的指标固然很多,但是最基本的指标是反映物质财富数量的指标。现在我国沿用的“国民收入”这个计划统计指标正是这样的一个指标。它是一个扣除了包括折旧在内的一切物质消耗,没有任何重复计算的净产值指标。而西方世界所应用的“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是一个歪曲了的,包括许多重复计算在内的虚假的指标,其中还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即一部分老本在内(西方国家也有“国民收入”这个指标。但是它们的“国民收入”也包括劳务收入在内,所不同于“国民生产总值”的是前者不包括折旧,而后者包括折旧。)
科学、教育、文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是精神生产的劳动,而不是物质生产劳动。我国所沿用的国民收入"这个指标所反映的是物质财富,而不是精神财富。“精神生产”劳动不直接创造物质财富,而且是物质财富的消费者。而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恰恰是物质生产过程而不是“精神生产”过程。其实,我们讲生产,指的总是物质生产,“精神生产”和“精神财富”这种说法本来就是借用经济学的名词。因此,我们在这篇文章中所说的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指的就是物质生产劳动和非物质生产劳动。
以上几位作者坚持要把科学、教育、文学、艺术、医疗卫生人员的劳动以及服务行业的劳动者都当作生产劳动,用意之一无非是要大家重视科、教、文、卫以及一切服务行业。罗浥尘、施宗全二同志在今年5月5日《文汇报》上发表的《服务人员不创造价值吗?——从第三次产业谈起》那篇文章中为了强调这一点,还特别提醒我们:“近几十年来,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在国民生产总值和就业人口构成中的比重,第一、第二产业都从高峰上逐步下降,第三产业逐步上升,到七十年代后期已超过了第一和第二产业的总和。据一些国家的统计:一九七七年第三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美国是六十三点九,荷兰是六十一点六,英国是六十点八,日本是五十八点一,法国是五十七点二,西德略低于五十。在就业人口的构成中的比重,美国在一九七五年就业六十八点四,日本占五十。值得注意的是第三产业上升的趋势还在继续着。”我引证了罗、施二位同志关于所谓第三产业上升趋势的整段文章,表示我是完全同意他们二位所说的意见的(即科、教、文、卫以及服务行业的比重将随着经济发展,继续上升)。虽则我对于第三产业这个资产阶级经济学用语是采取否定态度的(关于这点,我将在下面讲),同时,由于罗、施二同志对上述数字的出处(联合国《统计年鉴》?)以及计算方法都没有交代,我对这些数字准确性不是没有怀疑的(例如西德的比重比法、日二国低这么多),但是,我相信总的趋势确实是这样的,即上述非物质生产部门的人员,随着经济的发展,他们所占比重将日益增加。我们应当加以重视。“四人帮”遗留下来的轻视科、教、文、卫,特别是鄙视商业服务行业的思想,应该加以批判。
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为什么在这些发达国家,只有30—40%多一点的劳动力从事物质生产,而近60—70%的劳动力,至少是50%以上的劳动力可以去从事各种“精神生产”和服务劳动呢?而在我们国家,大概有90%以上的劳动力从事物质生产,只有不到10%的劳动力能够从事"精神生产”和服务行业!为什么相差如此之大?答案是很明白的:在发达国家,由于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非常高,所以只要有30-40%多一点的劳动力从事物质资料的生产,就可以解决全部人口吃、穿、住、行的需要;而在我们这个十亿人口的大国,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非常低,必须以80%左右的劳动力去解决吃和穿的原料问题(十亿人口中,农民占八亿左右),以10%左右的劳动力去从事工业生产,解决穿、住、行的问题,所以剩下来只有不到10%的劳动力,能够腾出手来从事“精神生产"和服务行业了。这不是我们主观上重视不重视教育、科学、文学、艺术、医疗、卫生以及服务行业的问题,而是我们生产的物质生活资料能够养活多少人去从事“精神生产”问题!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必须重视物质财富的统计和计划,保证这个反映物质财富的价值量的指标(即我们沿用的“国民收入”或“净产值”指标)的纯洁性,不能把非物质生产的东西混杂进去。
恩格斯说过:“正象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象过去那样做得相反。”[1]
请读者原谅我在这里把众所周知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A、B、C,大段地抄引出来。因为在我们当前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关于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这场讨论中,上述几位同志却不同意我们把从事吃、喝、住、穿等生活资料生产的劳动,同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的劳动分别开来。我们不能不指出,上述几位同志正是混淆了物质和精神、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界线,混淆了历史唯物论的最基本的界线。在这里我还附带指出一点:如果照这几位同志的意思,把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活动的人的劳动同从事农业、采矿、炼钢、纺织等物质生产部门工人的劳动一样,都算作(物质)生产劳动,那末除了病号、婴儿和待业青年以外都是生产劳动者,就没有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这样概念的必要了。
肖灼基同志还说,教育部门不仅是物质生产部门,而且是兼有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双重性的物质生产部门。他的原话如下:
“教育部门的产品没有独立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精神产品,但它直接满足了社会成员的文化需要,满足了发展劳动能力的需要,是一种发展资料。从这一点来说,它也是一种最终产品,与第二部类有类似的特点。”
“教育部门主要是培养熟练劳动力。劳动力本身也是一个自然物质要素。教育部门从培养劳动力,即从生产活机器这一点来说,同第一部类有类似的特点。这就是说:(一)它的产品是生产过程的物质要素;(二)生产这个产品所耗费的劳动量,通过新的生产过程,再现在新产品中。”[2]
如同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如果肖灼基同志要把教育部门算作精神生产部门,我还是可以同意的。但必须重复指出,这是借用经济领域即物质生产领域的用语。然而肖灼基同志不满足于这一点,他还要把教育说成是生产“活机器”的物质生产部门,而且是第一部类的生产,那么问题就多了。因为教育部门不过是这部"活机器”的加工车间,人这种“活机器”出世的场所不是学校,而是产科医院。据此,产科医院更是物质生产部门了!于是主张科、教、文、卫以及一切服务行业都是生产部门的经济学家,所谓生产劳动宽派论者就要说了:本来嘛,医生的劳动本来就是生产劳动,从而产科医院是应该算作生产部门的嘛!但是进一歩的问题又发生了:如果要把产科医院说成是物质生产部门,要把助产医生接生的劳动说成是生产劳动,那么对于生产人这种“活机器”来说,产科医院至多不过是类似工厂的装配车间;而真正的“制造车间”还不在这里,难道我们能把“制造”这种“活机器”的活动也算作“生产劳动”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要把新婚夫妇的结婚仪式称作“活机器”制造厂的开工典礼了!我希望肖灼基等同志不要责怪我说话刻薄。我不过是要借此证明:我们在讨论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线的时候,如果混淆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界线,如果我们混淆了生产活动的主体(人)和客体(物)的界线,那么逻辑地会得出多么不合理的结论。
把教育部门(以及科学、文艺和医疗、卫生部门)当作物质生产部门看待的经济学家,所以会得出这种不合理的结论,或许是由于误解了“科学是生产力”这一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命题。他们或许认为,既然科学是生产力,那么产生科学以及传授科学的科研和教育部门——即产生生产力的部门——当然应该算作物质生产部门了。这是极大的误会,是把问题简单化了。
科学知识是人类的精神财富,它要转化为物质财富必须经过一个曲折过程。科学是生产力,然而它不是生产力的独因素,它是通过生产过程、通过生产力的三个简单要素表达出来的,即通过从事生产的人(劳动力)、劳动工具和劳动对象(即原材料)这三个要素表达出来的。而且如同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以上三个要素如果没有结合起来,那还只是潜在的生产力,只有当这三个要素结合起来了,即是当具有先进科学知识的生产者,操纵着按照先进科学原理制造出来的先进的劳动工具,开始在按照先进的科学原理生产出来的新型的劳动对象上进行加工的时候,科学才全面显示出它的威力,变成了成倍增长的新的物质生产力。
有一个故事对于说明我们所讨论的这个问题很有帮助:前两年中国的飞机制造业有一个代表团到英国罗斯•罗伊斯公司的飞机制造厂参观。在中国代表们对该厂制造的斯贝爰动机极为赞赏之余,英国工程师却说,他们的斯贝发动机是依据中国吴仲华教授的叶轮机械气体动力学“三元流”理论制成的。英国人的话不能不使中国人感慨系之:中国人的气体动力学理论没有促成中国的新型飞机发动机的诞生,倒促成了英国斯贝发动机的制成,而中国的工程师反而要通过英国人的成就来学习中国教授的理论。
这故事说明:吴仲华教授所发现的科学原理对制造英国的斯贝发动机,对发展飞机工业的生产力是有很大贡献的。吴仲华教授发现的原理在美国飞机制造业得到了更广泛应用。但是他的发明在自己的祖国没有被应用于飞机制造工业的生产过程,没有同这一行业的生产力三要素的任何一个要素结合起来。所以没有形成他的祖国的生产力,没有成为他的祖国的物质财富。但是吴仲华教授所发现的科学原理却形成了英国和美国飞机制造工业的生产力,增加了英国和美国的物质财富。因为英国人和美国人把他的这个科学原理应用于他们的生产中去,同他们的生产力三要素结合起来了。吴仲华教授的科学原理暂时只是丰富了他的祖国科学的“精神财富”(请读者注意这四个字的引号。因为“财富”这个词也是借用政治经济学中物质财富一词的转义词)。
这故事告诉我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界线是不能混淆的。如果混淆了这条界线,那就会得出很错误的结论。而主张把科、教、文、卫等部门当作生产部门的经济学家正是混淆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这条界线,不仅如此,他们在这个问题的讨论中,还混淆了分配和再分配的界线,从而混淆了生产和消费的界线。
在资本主义世界,科学研究机关、学校、剧场、医院以及一切服务行业都是企业化的,都象物质生产企业一样,从自己的收入中开支本单位职工的工资。而且也象一切企业一样,向国家纳税,所以,比较容易产生这种混淆,好象这些企业也是创造价值的。但是在我们社会,科研单位、学校、剧场、医院,虽然也收一部分费用,但是这些团体机关的经费也象国家机关一样,主要是从财政拨款中开支的。财政部的钱从哪里来的呢?这些钱代表物质生产部门用人民币形态上缴的物质财富;是物质生产部门职工为社会生产的产品。这就是经济学上所说的初次分配(C+V+M)。财政部门又把物质生产部门上缴的(这些部门职工为社会生产的)物质财富,通过人民币形态分配给科、教、文、卫以及政府机关的职工(包括军人)。同时,物质生产部门职工又用自己的工资去换取各种劳务。这些都是经济学上所说的再分配。至于非生产部门的职工也拿出自己的工资的一部分互相换取服务,那又是第三次再分配了。
有的经济学者说,财政部的收入也有一部分来自服务行业,如剧场、影院、理发、浴室等上缴的税金和利润。这一部分在我国的财政收入所占比重极小。但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前面我们说过的那样,所谓“第三产业"占到收入和人口的50-60%以上,这些部门上缴的各种税金,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是很大的。但是服务行业所上缴的税金和利润,不论是通过怎么样复杂和众多的渠道缴上来的,终归是属于物质财富的再分配。再分配的财富,其来源都在物质生产部门的初次分配,来源于(V+M)。
有的经济学者或许要说了:非物质生产部门以自己的劳务换取物质生产部门的物质生活资料,从互相交换劳动这个角度来说,这是平等的交换。从物质财富来说,这是再分配,从劳务来说这还是初次分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做过说明。那就是:为什么在发达的西方世界所谓“第三产业”占劳动力和收入的50—60%以上;而在我国,服务行业只占不到10%。这是由于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决定的。不仅党政机关、科、教、文、卫以及一切服务行业职工吃、喝、住、用的生活资料是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生产的;而且非生产部门人员借以提供自己的劳务的那些用品,如科研仪器、教育用具、剧场道具等等无一不是在物质生产部门生产出来的;尤其那些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里,借以显示自己的富饶和文明程度的宫殿,政府机关,学校,剧场,医院等等的富丽堂皇的建筑,更是物质生产部门的产品。归根结蒂一句话就是:混淆了物质生产这个基础和在这基础上矗立起来的上层建筑之间的界限,也就会混淆了物质财富的分配和再分配的运动线路。
政治经济学是研究物质财富生产过程中的人与人的关系的。离开了物质财富的生产过程来研究经济问题,必然走入迷途。人们在研究经济问题时,往往会被货币运动的面纱所迷惑,这是货币拜物主义在起作用,即使在社会主义社会也难免如此;虽则我们的人民币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货币”了。例如:发给任何物质生产部门职工的工资是从人民银行的某个支行领取来的人民币。职工拿了这些人民币去购买吃、喝、穿、住、行的各种生活资料,也用这些人民币来购买种种劳务。发给科、教、文、卫和党政机关以及一切服务行业的工资也是从人民银行的某个支行领取来的人民币。这些职工同样也可以用这人民币去购买他们所需要的各种生活资料,而且互相换取不同的劳务。从人民币的运动线路来看,二者没有什么区别。但是从物质的运动线路来看,情况就不同了。物质生产部门的职工领取的工资是他们为抵偿自己所消费的生活资料生产的那部分产品,即我们通常仍然以“V”来代表的那部分产品。他们不过是通过人民币这个工具在流通中掉换了花色品种而已。然而非生产部门的职工所领的工资却是生产部门职工为社会生产的,我们通常以“M”来代表的那部分产品。前者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或者可以叫做原始分配。而后者是再分配。
我们在研究任何错综复杂的社会经济现象的时候,经常透过表面的,人民币的运动线路,分析一下物质财富的运动线路,就比较容易抓住事物的本质。记住这一点,对研究经济学是大有帮助的。
所以,生产劳动宽派论者主张把科、教、文、卫等等非物质生产部门职工工资当作国民收入,加在国民生产总值里面去,是混淆了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界线,是把属于“M”和“V”的收入作了重复计算,而且随着服务行业的发展,再分配的次数越多,重复计算的次数也越多,国民生产总值的虚假性也就越大。
生产劳动宽派论者主张把科、教、文、卫等等非物质生产部门职工的工资当作国民收入加进国民生产总值中去,理由之一是说,科学家、教育家、文学家、艺术家和医师们的贡献很大,不把他们的经济收入算进国民生产总值中去,等于是否定了他们的贡献。难道我们能用哥白尼、牛顿、达尔文等人的经济收入来代表他们对科学,对人类社会的贡献吗?!好象在著名的科学家中,除了爱迪生以外,没有一个是发了财的。而爱迪生之所以发财恰恰不在于他发现了关于电的科学原理,而在于他把这原理应用于电灯泡等电器生产,即由于他参与了物质生产。马克思对人类社会的贡献之大是不必说的了。但是他的稿费收入连他的家庭人口都养不活,而要靠恩格斯和其他朋友的接济。难道我们把马克思的稿费收入加进了十九世纪德国或英国的国民收入就算充分评价了马克思的贡献了吗?即使科学家和文艺家的劳动得到了充分的报酬。但是他们所得到的报酬即经济收入,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是他们的劳动力价格,属于价值范畴,而他们的贡献,是属于使用价值范畴。生产劳动的宽派论者想用他们的经济收入来表示他们的贡献,那正是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混淆了费用和效用的界线。这是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学说滑向效用论去了。用科学家的经济收入来评价科学家的贡献,这不是抬高了对科学家的评价,而是贬低了对他们的评价。
研究政治经济学,不抠概念是不行的,概念不清,会误入歧途。由此可见,过去有些经济学家因为反对从概念出发,而根本反对抠概念是多么错误呀!
总之,生产劳动宽派论者的理论是不能成立的。因为第一,它混淆了物质和精神,混淆了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第二,混淆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混淆了生产和消费;第三,混淆了生产过程中的主体(劳动者)和客体(产品);第四,混淆了价值和使用价值,混淆了费用和效用,混淆了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所创造的价值。而建立在这四种混淆观点之上的经济指标——国民生产总值,则是一个有重复计算的,有很大虚假性的指标。因为,这个指标不仅包括有固定资产的折旧,而且意味着把物质生产领域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中的一部分,即通过再分配线路分配给非物质生产领域的职工,供他们消费的那部分物质财富,又重复加进了新创造的物质财富(净产值)的总和中去,也就是把社会一部分成员的消费数额,当作新创造的物质财富加进社会的净生产数额中去了。
从我们上面的分析来说,西方社会用来表示社会财富的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以及现在报刊上相当普遍使用的“第三产业”这个概念是资产阶级经济学概念。如果认为我们用“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代替我们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就采用的"国民收入”(即“净产值”)这个指标是一种思想解放,那么这是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学说“解放”出来而回到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价值学说中去了。因为马克思在创立他的劳动价值学说的时候,首先要证明的就是:产品(商品)价值是由参加物质生产的职工创造的,资本家只是生产职工所创造的一部分价值的剥削者。而资本家则说,价值不仅是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创造的;他们,资本家们,以及为他们服务的政治家、律师、警察等等都参加了价值的创造过程。
生产劳动宽派论者或许要说了:资本家是剥削者,资本主义社会上层建筑领域的人员例如律师、警察、神父等等是为维持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而服务的,而我们的上层建筑领域工作人员是社会主义社会或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来说,资本主义社会的上层建筑领域及其工作人员也是必要的。我们不要忘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推翻封建社会和发展生产力方面是起过进步作用的。
在这场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讨论中,生产劳动的宽派论者为了把科、教、文,卫和服务行业的工作人员都算作生产劳动者,给我们的“国民收入”这个计划统计指标加了一些莫须有罪名,简直是制造了一场又一场的“理论冤狱”。例如,肖灼基同志把“教育部门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能贯彻物质利益原则”、“使用复杂劳动力不必付费。……许多单位要人时宽打窄用,多多益善”,“教育工作者待遇低下"等等,都算作是“没有把教育看作生产部门的弊病”。这简直是欲加之罪不患无词了。试问肖灼基同志:你所说的这种种弊病在工、农业物质生产企业中岂不是同样普遍存在的吗?可见这和教育部门算不算生产部门完全无关。
又如,于光远同志把"文化大革命”中商业网点的减少,也归罪于“国民收入”这个统计指标没有把商业劳动算作生产劳动的缘故。这更是一场“理论冤狱"了。因为,我们的统计指标向来把商业部门算作物质生产部门,认为商业劳动者的劳动是生产劳动在流通领域中的继续,是创造价值的。商业网点的缩减与计划统计部门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是毫无关系的。因为按照计划统计指标的规定,商业劳动是归入生产劳动范围的,但是商业网点在“文化大革命”中却是大大缩减了。
商业网点的缩减是同封建农业社会重农轻商的自然经济思想有关系的。这种自然经济思想否定法会主义计划经济中仍然存在交换或流通过程。对于这种无流通论,我在《流通概论》的一次稿和二次稿中详细分析、批评过,这里不再重复。[3]我在这里顺便提一提的是这种自然经济和无流通论对社会分工和服务行业的看法。“文化大革命”时期,《为人民服务》是人人要读,天天要读的“老三篇”中的一篇。但是十年叫喊“为人民服务”的结果是:服务越来越差。原因是由于否定社会分工,认为接受别人的服务是做官当老爷;而为人服务却被视为低人一等;每个人有两条腿、一双手,为什么要别人来侍候你呢!于是每个职工不得不在上班前或下班之后,去排长队,买这样,领那样,浪费了不少时间。三中全会以后,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思想受到了批判,但是轻视商业服务行业的思想并未完全肃清。例如,做一个售货员既要懂得商品学,要懂得点生产常识,更要知道流通经济学,又要礼貌待客、研究顾客心理学。所以站八小时柜台,不论从劳动的复杂性来说,或是从体力消耗来说,至少不比轻工业生产劳动省力。因此,我认为,对商业从业人员的要求高是对的,但是商业从业人员的工资比所有轻工业生产人员的工资低一等则未必是合适的。现在许多青年不愿意当售货员而宁愿当工人,这与社会上轻商思想有关系,与商业从业人员工资低也有关系;但是与计划统计部门划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原则是无关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经济统计学都一致肯定商业是物质财富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中的延续;商业职工的劳动是生产劳动。
以上我们为两个“理论冤案”作了平反,给“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概念扣上了资产阶级经济学概念这顶帽子;下面还想给“第三产业”这个概念也扣上一顶“资产阶级经济学概念”的帽子。
“第三产业”或“第三次产业”这个用语在三十年代才开始见之于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著作。在我们国内,在报刊上,在广播、电视中,则是在近两年来才那么频繁地出现。但是,我把“第三产业”扣上“资产阶级经济学概念”这顶帽子,倒不是因为它来源于西方。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决不是闭国自守的。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中一切合理的、有用的东西我们都应该吸收。“第三产业”这个用语之所以是一个资产阶级经济学概念,由于它和“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概念一样(甚至更露骨地),渗透着资产阶级本质。因为“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概念仅仅是混淆了非生产部门的再分配收入同生产部门的初次分配收入的差别而已。然而“第三产业”这个概念就直接把科、教、文、卫服务业和国防、警察、司法等等非生产部门和工业、农业、交通运输等物质生产部门混为一谈,统统称作独立的产业(industry即工业)部门了。这种混杂隐藏着一个企图:把资产阶级国家机器中的专政部门打扮成与世无争、和善可亲、为民服务的生产部门,同科、教、文、卫等非生产部门和农业、工业、交通、运输等物质生产部门混杂在一起了。
此外,就是在西方,第三产业这个概念在不同的经济学者的著作中,所包含的范围也很不一致,有些经济学者把发电、自来水、煤气、铁道、运输等等物质生产部门,也和科教、文、卫等非生产部门和澡堂、理发等狭义的服务行业混杂在一起,笼统称之为第三产业,其内容真是不三不四,不伦不类,莫明其妙。
因此,我希望今后报刊、广播、电视不要再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这些概念。而用马克思的分类法,即生产生产资料的第一部类(基本上即通常所说重工业部门)和生产消费资料的第二部类(基本上即通常所说的轻、纺工业和农业)以及商业、服务行业等等。至于科、教、文、卫等部门就是科、教、文、卫部门,不要和作为经济部门的商业服务行业混杂在一起。
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划分中,争论比较多,而且可以继续讨论的是服务行业的问题。这里指的是生活服务行业,至于生产服务行业,如交通运输、物资供应、厂房和设备的修理等行业的劳动属于生产劳动那是没有问题的。然而就是以生活服务行业的劳动而论,情况也很复杂;既不能一概算作非生产劳动,也不能一概算作生产劳动。例如日用消费品修理行业的劳动,延长或恢复了物质财富的使用期,饮食业是食品的继续加工,这二者都属于生产劳动。统计部门也是如此规定的。但是象理发、澡堂、电影院、旅馆等等行业则是物质财富的消费行业。这些行业的工作人员提供的劳务只是帮助顾客消费了物质财富(例如旅馆的房屋、家俱等等),并没有增加物质财富。有些社会主义国家把旅游事业的劳动算作物质生产劳动。我认为把外国人来中国旅游算作生产劳动是可以的。因为这不仅为国家赚取了外汇,而且实际上这等于是我们出口了一部分消费品,是变相的对外贸易。但是我们国内的旅游事业,则是纯粹属于消费性质。这同铁路客运的计算一样,是可以继续讨论的(在我们的统计指标中,生产人员的客运属于生产劳动,非生产人员的客运属于非生产劳动,属于生活服务劳动)。
末了,还想对计划统计工作的实际问题提些意见。我想,生产劳动宽派论者所以要把科、教、文、卫和全部服务行业都列入生产部门,除了要引起社会对这些部门的重视,这一良好意愿以外,还有一个动机,那就是我们现在发展经济是以2000年达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一千美元为奋斗目标的。然而我们的国民收入这个统计指标同西方的国民生产总值是不可比的。如何使这两个不可比的指标成为可比呢?应该釆取两个比较办法。
第一个办法是把我们的国民收入折合成西方的国民生产总值。但是用这办法来作比较,会使我们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显得偏低。因为,如同前面我们所已经说过的那样,西方的国民生产总值有30-40%左右(即所谓第三产业的主要部分)属于重复计算的虚假部分,而我们只有不到10%。因此,为了按照物质财富的实际生产水平作比较,还可以采取第二个办法:把西方的国民生产总值改算为净产值,即改算成我们的国民收入的口径,再作比较。
按第一种办法比较的时候,我们的水平同西方水平的差距会大些;按第二种口径比较的时候,我们和西方的差距会小些。第二个口径更接近实际情况,因为第二个口径把“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中重复虚假的部分排除掉了。
从我们这次关于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关于国民收入和国民生产总值的讨论中,我们是不是可以做出这样一个结论:社会经济统计是介乎数理统计和政治经济学之间的一门边缘科学?
过去很多同志对于社会经济统计需要运用高等数学,似乎是认识很不够的,认为搞统计工作只要懂得加减乘除的算术就够现在逐渐为更多的人所知道,社会经济统计在许多方面必须应用高等数学。例如我们在研究国民经济综合平衡、计算投入产出,计算部门间的连锁反映,或者物价涨落的连锁反映的时候,就必须应用运筹学,应用线性规划;在搞抽样调査的时候,又必须运用概率论的原理,等等。我们必须让尽可能多的中青年统计干部补好高等数学这门功课。
但是,社会经济统计又是一门经济学,而且是政治经济学。这从我们的这次讨论中就可以看得出来的:讨论的中心问题是什么指标能够更好地反映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我们计划统计工作中向来沿用的“国民收入”这个指标,还是“国民生产总值”这个指标。但是牵涉到的问题几乎无一不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例如什么是生产劳动?什么是非生产劳动?什么是初次分配,什么是再分配?折旧能不能算作新创造的价值?为什么会把来源于财政开支的消费基金混淆为新生产的国民收入?效用或贡献和经济价值是不是一回事,等等。
社会经济统计有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而定量计算是在定性指导下进行的。如果定性定错了,例如把精神生产的劳动当作物质生产劳动统计了,把再分配收入当作初次分配的收入了,把消费支出当作生产收入统计了,那么这个统计数字即使算得很精确,也是非但无用而且是有害的。现在国外对经济计量模式的研究很流行。但是,即使在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界,不同的经济学流派所研制的经济模式也是各不相同。例如凯恩斯学派的经济模式就不同于弗里德曼学派的经济模式。这证明:定量总是在定性指导下进行的。因此,社会经济统计学虽说是数理统计学和政治经济学之间的一门边缘科学;但是它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学科,而不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学科。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派有立场、观点的差别,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我们在借鉴西方经济模式的时候,更不能生搬硬套。
参 考 文 献
[1]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
[2]肖灼基:《应该把教育看作生产部门》,《人民日报》1980年2月2日。
[3]《流通概论》第一稿(1963年4月),见拙著《社会主义经济的若干理论问题》第202页,第二稿见《财贸经济》1981年第1期。
The end
编辑|戴一帆
审核|潘敬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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