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小店区疑似残疾人“残疾评定”工作正式恢复——
公 告
接小店区残疾人“评残鉴定”机构——中铁十七局医院通知:从即日起,小店区疑似残疾人“残疾评定”工作正式恢复,有评定意向的“疑似残疾人”可携带相关证件前往评定。
疑似精神残疾请到太原市精神病医院鉴定。
行动不便残疾人家庭可通过街道、乡(镇)或直接与区残联联系,提出上门“评定残疾”申请,由区残联会同评残医院上门服务。
附:残疾人证办理须知
区残联办公地址:晨光西街3号
办公电话:7173342
小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8月26日
附:
残疾人证办理须知
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
一、办理残疾人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规定,凡要求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1、视力残疾:(双眼)必须是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或经医疗机构认定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的)。
2、听力残疾:(双耳)必须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具体评定类别、等级见残疾评定标准,即国务院批准的《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
二、办理残疾人证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专用表》。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应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应复印正反面),本人二寸免冠近期白底照片三张(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精神及智力残疾人需要监护人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办理残疾人证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及A4纸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评定专用表》,如实填写基础信息。
2、残疾评定:申请人持申请表、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肢体、视力、听力、言语、智力类由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心医院进行评残鉴定,精神类到太原市精神病医院或太原康定精神病医院进行评残鉴定。相关医院填写好评定表,明确评定结果,并由评定医师签字,医院盖章。
3、审核出证: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把申请表、评定表以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二寸免冠近期白底照片三张(精神、智力和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回区残联,区残联审核通过后,打印残疾人证,加盖残疾人证专用章和钢印。
4、发放领取:《残疾人证》发放到相应的街办(乡、镇)残联,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办(乡、镇)残联领取。
四、办理残疾人证收费标准是什么
办理残疾人证不收费。
五、办理证件享受的优惠政策
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供应、教育培训补助、就业指导扶持、文化生活支持、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各方面。(详见《太原市残疾人保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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