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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一个连孩子都可以随便调侃总统的国家

2018-01-23 张颖怡 妙无言

这个视频在我的朋友圈里转发过,后来我发现应该让更多的中国人看到这样的视频,让大家知道,原来美国是一个连孩子都可以随便调侃总统的国家,美国的孩子是如此的早熟可爱,太萌啦。


1月20日,是川普总统就职一周年的日子,“吉米夜现场”节目街头随机采访几个儿童,询问他们对川普的评价,童言无忌的孩子们开始模仿,他们维妙维肖的动作给沉闷的朋友圈带来了无限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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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侃甚至辱骂总统,似乎成了美国民众的必修课。特别是媒体,如果不拿总统来说事,新闻好像少了一味调料剂一样。调侃、戏弄、消费美国总统成为是一种娱乐行为。这股风无需审查,也顺利地刮到了大洋彼岸的东方中国,拿特朗普说事这一进口新闻无需知识产权保护,为沉闷的新闻界增添了不少亮丽的色彩,只是这股风气没有传染中国而已。


在去年的8月18号,在纽约、华盛顿、洛杉矶等五大城市的街头,居然出现了一个特朗普总统的裸体艺术雕像,这下让美国舆论哗然,民众纷纷涌上街头,利用这个裸体雕像,好好地“调戏”了一下特朗普,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有不少游客和市民与雕像合影留念,具体就不细说了,相信这个“皇帝的新衣”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了。想想这事如果发生在东方大国,那是大不敬罪,株连九族是分分钟的事,可是在美国已经司空见惯了,调戏过后,特朗普还是特朗普,依旧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



在上个世纪,美国还出现一个更令人惊愕不已的事件,那就是在美国可以烧美国的国旗,而且还无罪。这事发生在上个世纪1984年3月,美国德克萨斯州有位叫约翰逊的青年人,在一次抗议里根总统的活动中,当众焚烧了一家银行门前旗杆上的美国国旗,还高呼了一些对国家和国旗极尽侮辱的口号。于是约翰逊被警察逮捕,并被控违反了该州“亵渎受崇敬物体”法律,法庭认定约翰逊罪名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并罚款两千美元。约翰逊不服上诉,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美国最高法院最终认定约翰逊无罪,因为约翰逊的行为是一种象征性言论,受联邦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这就是美国著名的《德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


(右:约翰逊与 左:他的律师)

《德克萨斯州诉约翰逊案》事中事后都引发美国民众大讨论,有人认为他这是侮辱全体美国人民,因为国旗代表着美国整个国家。有人则认为,国家不就是人民组成的吗,人民享有表达对国家不满的言论自由。


联邦最高法院1989年的这项裁决一直是颇受争议,它使美国48个州以及首都哥伦比亚特区有关保护国旗的法律均因违宪而失效,判决因此引发了来自联邦国会、美国总统以及广大民众的强烈抵抗,之后国会两院很快又通过了旨在保护国旗的新《国旗保护法》,但仍被最高法院宣布违宪而取消。


行文至此,可能很多思想坚定的爱国主义者,依然无法接受美国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认为这是一个荒唐透顶的恶作剧。但不管如何,约翰逊最终还是赢得了这场官司,这已是不争的事实了。


对于此案的审结争议,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在此案的补充意见中这样写道:“...国旗就是这样一个表现美国人共同理念的标志:法律、和平以及人类精神中所包括的自由信念,因此,这个国旗同时也保护那些蔑视它的人”。不管争论如何,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已经盖棺定论。


事后有人评论,一个可以烧国旗的国家,还有必要烧它的政府吗?也许这就是美国能长盛不衰的原因吧。

当然了,美国人对国旗也是很有感情的。据美国CNN报道,去年12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北部森林大火持续燃烧,灾情严重。大火造成至少33人死亡,大约250人失踪,有5700多栋民宅及其他建筑被烧毁,大约九万人流离失所,在灾情如此“危急”的情况下,三位美国消防队员在森林大火中挽救美国国旗的动人场面,令美国人民为之动容。


这就是美国,一个可以调戏总统,焚烧国旗的地方。


编后:每天我发布后的文章,总有一些异议人士在后台留言,有些留言令人啼笑皆非,回复一事让我困扰不已。不回吧,感觉有点不把他当回事,回吧,又没那么多时间,而且有些人根本无法讨论的。本想把文章的留言设置为“仅关注者可留言”,当我想起大法官安东尼·肯尼迪这句“这个国旗同时也保护那些蔑视它的人”,决定改为“所有人可留言”,让所有人阅读我文章的人都有自由评论的权力。当然有些评论我不方便放出来,因为国情的原因,无法在前台显示,所以留言者无法看到自己的留言,请大家理解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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