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2021年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校(院)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急需、紧缺人才充实到教师队伍中,有效改善人才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引进博士及以上人才激励办法(试行)》及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相关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1.博士研究生毕业;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职;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计划招聘数为10名。
三、招聘时间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四、岗位待遇:
依法享受招聘岗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和太原市人才补助外,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引进博士及以上人才激励办法(试行)》文件提供相关待遇。
1.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校(院)可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周转使用期为3年,3年内退出周转房的,发放安家费20万元,周转住房使用超过3年不再发放安家费。周转房使用期间,水电、燃气、物业、宽带等费用自理。如果不使用校(院)提供的周转住房,发放安家费30万元。以上安家费均含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一经签订工作协议后,校(院)提供5万元科研经费。入校前有未结项课题或当年发表的其他科研成果,可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科研奖励制度的若干规定》要求予以配套奖励。
3.到校(院)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参评党校系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通过,优先聘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入校2年内,在校(院)提供薪资待遇基础上,每年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及相关高校网站或招聘专场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
1.通过邮递或电子信箱方式报名。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96号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组织部,邮编030006。
电子信箱:sxswdxrsc@163.com。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
报名地点: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组织部127房间。
报名人员所需提供证件及材料:(按顺序装订)
①打印填写《2021年专业技术人才专项招聘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博士研究生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应届毕业生如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者,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成绩单并加盖学校公章。(学历、学位证明须注明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和毕业时间等信息)
③个人自荐材料,相关教学、科研成果、获奖等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自行带回)
(三)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并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组织招聘
博士研究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数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五)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需要复检的,须经招聘单位同意,在另一医疗机构复检。复检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中的有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6个方面,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人员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校(院)委研究通过后,在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组织部按程序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因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六、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等部门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0351—7985816、18003512038
学校网址:http://www.sxswdx.gov.cn/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行政学院)组织部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