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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陵川、吕梁石楼、长治黎城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石楼县2021年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吕审管社会发〔2021〕23号)(吕审管社会发〔2021〕24号)文件精神。我局现就做好全县2021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石楼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石楼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吕梁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石楼籍); 
  (四)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居民。 
  (五)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9日 9:00 至4月30日 18: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 
  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和要求: 
  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28日至5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石楼县政务大厅二楼(东征大街二郎坡桥附近) 
  现场确认要求:携带本人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入档案袋,档案袋自备; 
  ①身份证明材料,查验身份证和本人户口簿原件(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学历证明不能通过网络核验的需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③普通话等级证明不能通过网络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④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其它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一份。(正反面打印,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山西省教育厅网下载体检表); 
  ⑤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登录“山西公安”公众号,在“民生警务”专栏下载打印);             
  ⑥个人承诺书原件一份 (高中和中职除外)                
  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自行打印)(高中和中职除外) 
  ⑧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咨询电话:0358-- 5722166                                                                                                                                                石楼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日       
   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pdf (点击下载
   附件1: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陵川县2021年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晋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市审管发〔2021〕12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陵川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陵川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有山西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居民,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山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 9:00至4月30日 18:00。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12日—5月17日(早9:00—晚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地点: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三楼综合受理窗口,咨询电话:6209715。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认定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

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2号)要求,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除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外,申请人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 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 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 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 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 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 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 上,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 上。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 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陵川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在规定的时 间内登录网站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 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 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 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 《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 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 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 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 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 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 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 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 于 200KB,格式为 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 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 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 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 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 于 200KB,格式为 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 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 200KB,格式为 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 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 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 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 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进行学历认证。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 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 “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 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 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 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

    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 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 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申请人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填写认定机构时,幼儿园、小 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陵川县教育行政部门。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 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 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山西省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 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 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 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 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 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认定机 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

    1.身份证明

  7. 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 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8. 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 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9.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 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 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 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持国 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原件。中师、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 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 通话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 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 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 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户籍在山西省的,请关注“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查询下载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在外省的,请提 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 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 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 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 中心联系出具。

    6.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 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四)资格认定

    认定机构应在受理申请后 30 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认定数据确 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和加 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0. 附件:(点击下载

  11. 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pdf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陵川县教育局

2021 年 4 月7日

黎城县2021年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晋教师函〔2021〕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1年度黎城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黎城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黎城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持有山西省签发的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山西省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暂不受理以下教师资格的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
二、认定时间
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前应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
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19日 9:00——4 月 30日 18:00。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使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二)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10日——5月13日。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认定条件
申请人需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要求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情况。
(3)“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
⑤如果申请人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③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中国留学网” 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可重新上传。
(二)申请人报名
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 名。
1.选择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法》和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认定。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山西省内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查
1.现场确认地点:
认定地点: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黎城县古城大街靳家街村口往东50米)
认定窗口:社会事务股窗口(二楼)
咨询电话:0355-7737309
2.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生成,正反面打印,一式2份)。
(2)身份证明
①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②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③ 山西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山西省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凡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学籍或学历核验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未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学籍或学历核验的,还需提供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档案保管证明原件(由学校学生处或研究生处开具并加盖公章);
④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明
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 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持港澳台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幼师学历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4)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需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其他各类申请人员提交《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需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且当次有效(体检表正反面打印)。
(6)无犯罪记录证明
①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②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7)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正规证件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4位)。
(8)档案袋一个(纸质)。用于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存放档案。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按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五、注意事项
1、 教师资格申请者体检医院及时间。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请自行在黎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打印相应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到黎城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同底)。体检时间:上午8时—12时。体检前须空腹8小时。体检咨询电话:13453563505。体检时间:自己联系医院,合理安排时间,5月13日前完成体检工作。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需在教师资格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一栏中如实填写,体检中如出现心脏、肝、胆、脾、肾项目异常和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必须进一步做心电图、B超、胸片等相关项目检查。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2、网报各环节注意事项:
(1) 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在网上注册时,一定要按户籍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注册申请成功后,在网上下载打印此表格。
(3)用户现场确认受理凭证:申请人注册申请成功后,必须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确认,并在《用户现场确认受理凭证》上签字,加盖现场确认点公章。
(4)更改注册资料:申请人如果需要更改注册资料,必须在现场确认之前更改,并重新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网报前一定要认真核对自己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者方可进行网报。
3、疫情期间注意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中高风险地区的返黎人员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其他非黎低风险地区,进行现场报名的,需严格按照我局疫情防控要求,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序进行。
附件: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相关表格(点击下载
1. 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2. 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黎城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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