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底捞“蟑螂碰瓷”反被拘!这届餐饮人越来越刚了
太低估海底捞的摄像头密度了、这种人应该被拉黑......一时间,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大众声讨。
的确,随着食安管控的加强,海底捞们也越来越不好被“碰”了。对于餐饮人,看热闹之余,需要思考的是,你该如何防范于未然?
第 854 期
文 | 语嫣 田果
▲明显从手中掉出一黑色异物
▲下青菜时,“蟑螂”一起入锅
火锅里除了美味的涮菜,还能吃出什么?
对于想碰瓷的人来说,吃出任何东西都不奇怪,塑料膜这类就是小儿科,火锅里能吃出什么完全跟想索赔的金额有关。
√ 为吃霸王餐投塑料膜
“蟑螂事件”的前一个月,江苏太仓一男子,也自导自演了一出在“海底捞吃出塑料膜”的闹剧。
该男子以吃出塑料膜为由要求店家免单并赔偿500元现金,商家检查后发现食材里并无异物,就报了警。
警方调阅监控发现,该男子做手部护理时偷偷撕掉几块塑料膜藏在手心,吃饭时背对摄像头投进食物中。后来,男子因敲诈勒索被行拘5日。
√ 把老鼠放入火锅索赔 500 万
2018 年 11 月 12 日,郭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老鼠,到北京市丰台区海底捞餐厅就餐。过程中将老鼠放入火锅内,之后以食品安全为由,以向媒体公开、向相关部门举报为要挟,索要人民币 500 万元。
协商未果后,海底捞店员拨打 110 报警,随后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郭某犯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投放卫生巾求偿数百万
也是2018年,9月底,深圳福田区卓越世纪广场的海底捞发生了一件“卫生巾门”事件,起因是一位顾客声称从火锅里吃出卫生巾,后警方介入调查,当事人承认异物是自己放入锅中的,并向海底捞门店表示道歉。
根据海底捞发布的声明,该顾客在两家店先后吃到同样异物,要求索赔,但从其家属处了解到,这名顾客有双相情感障碍病史,其当时处于精神疾病发作,符合法定的免于处罚。
▲海底捞还遭遇多次此类事件
碰瓷之事屡禁不止,还是因为成功率太高,像上面提到报警,配合公安机关揭露真相甚至讨回公道的商家寥寥无几。
一方面是大部分餐厅都怕事情闹大了影响口碑,所以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赔钱了事。另一方面是取证难,店里没有安装摄像头;又或者对自己的食品安全不完全自信。
所以,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的管理是前提,比如张勇一直强调用越来越多新技术取代人操作的岗位,比如无人配菜间,就是为了实现越少人接触越安全。
▲“机器人”智能菜品库
其次就是加强迅速调查取证的能力。安装必要的监控设备,或者建立健全食安系统。
据了解,海底捞内部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管理中心,就像此次蟑螂事件之后,门店第一时间就上报了食安中心,并迅速启动内部自查机制,排查相关食物原材料加工和传输过程是否存在问题,以及火锅料和该男子就餐环境是否存在问题。
进一步排除产品自身的问题。门店同步排查监控录像,随后报警。
同时,也明确告知对方在案件没有定性之前不要随意在网络散布“谣言”,否则将承担“损害商业信誉罪”的后果。
从上述盘点的案例我们能发现,碰瓷者一般都会选择知名的,像海底捞这种重视顾客体验的餐厅,但与此同时,这类餐厅已经越来越不好被“碰”了,因为这些餐厅的食品安全管理得更严。
所以说,食物安全是餐厅的生命线,不仅要放在第一位,还需要不断加强对自身出品的管理,做好产品追溯记录和相关视频材料的管理;遇到恶意的敲诈行为,果断运用法律武器捍卫合法权益。
餐饮人必看的法律知识:
此次“蟑螂碰瓷”事件,还有一些法律知识不得不提。
有律师说,一天中用同样的方法敲诈两家,共获利1800元,最终只是拘留。不知道这人是运气还是“实力”。
因为只要敲诈数额达到2000元就属于“数额较大”情形,次数上,两年内三次属于“多次敲诈”情形。
这人完美避开敲诈勒索罪的情节,最终被行政拘留,而不是刑事拘留。如果没有发现两年内还有其他敲诈行为的,可能也就是行政处罚了。
餐见君也咨询了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请他给大家普普法:
简单来说,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
2000至5000元以上,认定“数额较大”;
3万至10万元以上,认定“数额巨大”
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认定“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不同地区不完全相同,比如,广东省标准要高一点。广东分为一类地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六个市),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起点掌握在4000元以上;
二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五个市),起点在2500元以上。
也就是说,深圳要4000才够刑事立案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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