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全的比较
比较句的威力
重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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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术写作中,常常要用到比较式来描述一份研究与先前研究间的差异,进而从中指出新的研究有何贡献。不过,英文中比较式的用法较中文来的更为严谨,作者须多加留意。不当的呈现方式可能导致阅读上的困难,进而增加文章被拒绝的可能性。以下针对常见的中英比较式用法差异进行讨论。
在中文的文法逻辑上,可以不用指出比较的对象,而以单单一个“较”字带出其在程度上有一定的差别,例如:
本模式在改善护理系统上有较佳的表现。
未实施介入的组别,其记忆能力明显较差。
这些句子以中文来看,是可以接受的句子,但若是直译成 This model exhibited better performance in improving the nursing system,将会变成不完全的比较句。在英文中,比较句必须明确地指出进行比较的对象,如 This model exhibited better performance than the traditional method did in improving the nursing system。
同理,第二个例句可以译成 The non-intervention group had substantially poorer memory than the intervention group did。
此外,有些时候作者会使用“较”这个字来增加句子的通顺度,但其实并没有要进行对象间的比较。在审视完上下文后,可视情况将这类句子翻成不带比较意思的英文句。如以下的范例:
在实验环境的温度较高时,样本出现脱水现象的机率会上升。
这句话虽然提到“较高的环境温度”,但并没有指出其他可用来相互比较的环境温度,在这种情况下,则不应该翻译成比较句,而用直述的方式进行翻译,如:
The probability of sample dehydration increased when the experimental temperature was high.
若以比较式处理,则会成为:
The probability of sample dehydration increased when the experimental temperature was higher.
这样不完整的比较具会造成语意不清,使读者在阅读时产生疑问“比什么的温度高”,采用直述句避免这样的问题。
不对等比较
在中文的语法中,当比较两对象时,可以用简短的句子阐述,不必特地点出所比较的内容,如:甲公司的营运策略比乙公司好。
在以上例句中,中文读者可以很明确地知道是在比较两间公司的营运策略,但若是将此句逐字译为英文:The business strategies of Company A are better than Company B.
这样的句子可是会让英文读者感到非常困惑,因为这个英文句所比较的是 The business strategies of Company A 以及 Company B,两者是完全不对等的项目。正确的作法是补上 that 或 those 来使比较的对象相等,如:The business strategies of Company A are better than those of Company B.
在这里,those 代替了前面的 strategies,避免重述造成的累赘感,同时兼具语意的对等。
为了清楚呈现研究的结果,作者必须了解如何正确写作比较式,万万不可将中文的习惯转移到英文写作中。唯有正确地于文章中运用比较式,才能突显研究的贡献,提升文章的易读性,进而增加文章成功出版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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