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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动·城势而上 | 和谐劳动关系:功夫下在庭审外,力道用在调解上

综合行政执法局 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
2024-09-08

和谐劳动关系,一头连着企业,一头连着职工,既关系发展,又关系稳定。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大局着眼,从化解着手,功夫下在庭审外,力道用在调解上,努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牵手HR

拉升劳动关系法制化水平


HR在企业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充当纽带作用,善加引导,可以培养和提高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是提升企业劳动关系法制化水平的关键一环。比如HR可以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职工与企业双方权责,保障双方利益,减少劳动关系纠纷;可以坚持“依法办事”,约束企业行为,避免出现强制职工加班等违法违规事件;可以通过专业“讲解”,普及法律知识,形成普遍认同,收获双向奔赴。

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融入HR“朋友圈”,“走出去”“迎进来”频互动,进而同频共振。

一方面让仲裁员“走出去”,联合街道、园区开展劳动用工专题培训3场,驻点招聘会普法宣传7次,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互动问答、HR培训等方式,提高企业法律意识和矛盾化解能力。另一方面把HR“迎进来”,开展仲裁庭审零距离活动5次,每月邀请企业HR旁听案件庭审、庭后面对面座谈,持续发力引导企业合法用工。


牵头多部门

做优“一站式”联合调处服务阵地


联合调处依托“大联合”的工作机制,形成“大调解”的工作格局,旨在“止纠纷于前端,化矛盾于微澜”。“一站式”服务扭转重处置、轻预防的传统做法,打破部门“各司其职、各办其事”的陋习,以省心省力的实际调处效果,引导劳资双方从“争辩对错”转为“解决问题”。调解先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多部门柔性介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矛盾合理释放,纠纷化于无形。这种较为缓和的矛盾处理方式,既节约了司法和行政资源,又缩短了处理周期,在实践中成效明显。

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曾获评江苏省“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被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表彰为“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是江北新区先行先试所形成的“江北经验”。

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法院、综合治理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共同设立, 特色是跨部门协作配合,分别选派人员驻点办公,搭建“法律援助+调解+劳动仲裁+劳动监察+诉讼”五位一体一站式服务阵地。在人员结构上,合理选聘专、兼职调解员18名,有效提升调解业务水平和矛盾纠纷监测预警能力。今年以来,经过多方努力,江北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调解成功率达69%。



“四大行动”步稳蹄疾,优质企业是核心关键,法治环境是基础条件。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庭前诉外,给企业带来稳定高效的人才人力支撑,给劳动者带来基于法治的信赖利益保护,既要转变思路,更要积极行动。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我们驰而不息。




素材来源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拟稿 | 徐    杰

编辑 | 陆心宇

发布 | 孔建东

审核 | 谢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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