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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明方||大荒政:中国救荒史的新篇章

夏明方 民国文献整理与出版 2023-02-10

——《民国赈灾史料三编》序言



近代以降,尤其是民国时期,“饥荒的中国”一词,经由美国人马洛里的同名著作问世之后,便不胫而走,闻名海内外。直至今天,它仍然是广为引用的有关饥荒频仍、贫穷落后的旧中国之代名词。此前的中国,固然不乏所谓的太平盛世以及对这些太平盛世的讴歌与颂扬,但其最高标准,不外乎孟子所说的“黎民不饥不寒”,也就是温饱而已;其所映衬的,正是一个饥荒荐臻的灾害意象,实际上隐含着的也是对于曾经发生的饥荒的恐惧。著名经济史家傅筑夫先生曾一语道破:“一部二十四史,就是一部中国的饥荒史。”毕竟对于统治者来说,这样的饥荒以及对饥荒的应对,不仅关乎民生,同样事涉国计,更重要的是,它还和任一王朝和某一王朝之任一最高统治的政治合法性有着莫大的关联。在延绵数千年的以天命论为核心的灾害话语之中,灾害的发生——当然不止于自然灾害,对个别统治者来说,意味着德政有亏,需要反躬自省,而对于一家一姓的王朝而言,则有可能意味着天命转移的末世之劫了。故此对于灾害的观察与研究,对于饥荒的应对与防救,不用说会让那些悲天悯人、素有济世之怀的庙堂、江湖之士时常萦绕于怀,对稍具清醒头脑的最高统治者来说,也大多慎重以待,甚有为此殚精竭虑者,视其为国家大政的重中之重。

古人对于这样的行为,通常称之为“荒政”,在具体的实践中频繁使用的则是“救荒”一词,当然还有其他各种表述。但是自从邓拓《中国救荒史》于一九三七年面世以后,后者几乎成了一个专有概念了。尽管邓拓先生在他的这部“扛鼎之作”中,对“救荒”这一概念的外延做了非常宽泛的界定,其中既包括天命主义的禳弥活动,更是指现实主义的救灾实践。而在这些救灾实践中,既有消极的灾时之救助,也有积极的预防和善后,但有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这样一种“天命”与“现实”、“消极”与“积极”,甚至“迷信”与“科学”的区隔式的、甚至是对立性的表述,毕竟将其间的关联性、统合性有意无意地给遮蔽或解构掉了。其后的绝大部分研究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对于历史时期的灾害应对,不论是思想观念的层面,还是制度、实践的层面,则更进一步,仅用一个极其狭窄的“灾时之救”的框架去剪裁,去理解,以至于将古人在此一原本更为广泛、更为基本的领域里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以及在这种所作所为、所思所想之中凝结的更深层次的经验与智能,也有意无意地遮蔽甚或阉割掉了。对当前始终强调为现实服务的中国灾害史研究来说,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莫大的遗憾。


翻阅先人留给我们的荒政文献,一个突出的感觉就是,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他们就不曾在灾时之救的囹圄中把自己束缚住,而是有着更为宏大的关怀。《周礼》的“荒政十二条”理应看作是对先民此前经验的系统性概括,也理所当然地被后世救灾者奉为不易的原典。它的最终目标是“聚万民”,也就是防止百姓离散,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凝聚民心,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团结。具体做法,除了第一条“散利”,也就是散放救灾物资,后世叫做筹赈或赈济之外,其他如“薄征”、“缓刑”、“弛力”(放宽力役)、“舍禁”(取消山泽的禁令,开放资源)、“去几”(停收关市之税)、“眚礼”(省去吉礼的礼数)、“杀哀”(省去凶礼的礼数)、“蕃乐”(收藏乐器,停止演奏)、“多婚”、“索鬼神”(向鬼神祈祷),以及最后的“除盗贼”,大体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法律、宗教、人口、礼制等各个方面,它实际上是把救荒当作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来对待。何况这些还只是针对灾时救济和灾后恢复所提出的,此外还有灾前和日常时期应该实行的诸多举措,如“养万民”的“保息六政”——“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周礼·地官·大司徒》),以及自上而下在城乡各处遍设的备荒储备,即“委积”之政:“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囏阨;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覉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周礼·地官·遗人》)。从灾前的“委积”、“养民”,到灾时、灾后的“聚民”,构成一套完整的防灾备荒系统。很显然,这样的机制,用今日学界习惯上理解的“救荒”,也就是狭义的荒政,已经很难予以统括了,我们不妨把它称做“大荒政”(参见拙文《救荒活民:清末民初以前中国荒政书考论》,《清史研究》二〇一〇年第二期)。

此后历代明王硕儒对此问题的思考或实践大体不出此范围,至明末祁彪佳以一人之力编撰迄今为止所见最宏伟的荒政巨帙之一《救荒全书》,先民有关大荒政的构想最终被体系化了。对这位被当时的灾民叫做救苦救难的“祁老爷”的宏大又严谨的设想,这里当然没有篇幅做非常细致的介绍,但仅仅罗列其各章各卷的标题,就可以有一个大体的印象了。全书分八章,起首第一章“举纲章”,下设圣谟、前政、古画、今言、通论、汇敷等项;“治本章”有修省、祈祷、崇俭、厚生、重农、编甲、端官、豫计、水利、修筑、垦田、广麦、蚕桑、纺绩、钱钞、盐屯、核饷、裁冗、节食、止酒、禁戏、运陆等;第三章系“厚储章”,包括庾制、储说、义仓、社仓、常平仓、预备仓、广惠仓、惠民仓、丰储仓、济农仓、翼富仓、义社田、内储、外储、官积、民积等;接下来第四章纔是针对灾时紧急状态的“当机章”,所列各项有巡行、安众、勘灾、报灾、重都、重乡、救水、救旱、戒缓、戒烦、杜侵、慎发、择人、隆任、恤劳、照价、劝富、核饥、警谕、纠劾、和籴、告籴、召商、禁遏、饬贩、捕蝗等;此外还有“应变章”,含擅发、借拨、就食、劝囤、持法、用恩、禁抢、治盗、纳爵、赎罪、搜藏、核田、捐俸、节锾、截漕、折漕、籴漕、带漕、抵粮、折粮、放粮、征粮、兴工、募卒、便邮、通海、留班、度僧等;救济之外,还有“广恤章”,涉及免赋、蠲逋、停征、薄敛、厘蠹、苏役、减税、省耗、宽租、宽债、省讼、省差、清狱和革行等;以及“宏济章”,主要有发帑、留税、官粜、民粜、商粜、转粜、官借、民借、里赈、族赈、拊流、招佃、给米、散钱、善贷、端救、赡士、赡兵、赐衣、设寓、借种、蓄牛、设粥、市粥、养孤、赎鬻、安老、保婴、尚德、掩骼、药局、病坊、米当、义当、备种、立方等;最末是“善后章”,有告成、会计、推赏、旌功、福报、覆鉴。救灾,已经被楔入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灾前的备荒之政,更被置于前端,可见在这样的体系之中,防灾之于救灾,其重要性不可同日而语。当代中国直至二十一世纪的第二个十年纔从西方世界借来类似的理念,并付诸实践,从而形成中国减灾体制的重大创新,这毫无疑问是时代之幸、人民之幸,但从另一重意义上来说,它也是历史之悲哀,毕竟这样的理念已在中国存续了数千年了。今日之创新,就其中包含的技术含量而言,与过去相比,自有天壤之别,但究其核心理念而言,则并无多少不同之处,这与其说全新的构造,还不如说是“传统的发明”更加恰当。

其实,此书虽因明清易代而未曾公开付梓,但贯穿其中的核心理念却在有清一代的相关著述中有着不绝的共鸣与回响。同一时代的魏禧曾提出救荒三策:即先事之策,如重农、立义仓、设砦堡、酌远粜之禁、严游民之禁、制谷赎罪、预籴、教别种等八条;当事之策,如留请上供之米、借库银转籴等,共二十八条;事后之策,如施粥、施药、葬殍饿等三条。但在他看来,“救荒之策,先事为上,当事次之,事后为下”。他的理由是,先事之策,“米价未贵,百姓未饥,吾有策以经之,四境安饱而吾无救荒之名,所谓美利不言是也”,颇类似于近代著名思想家严复提出的所谓“隐赈”,或者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提出的发展导向的救荒之道;当事之策,“米贵而未尽,民饥而未死,有策以济而民无所重困,所谓急则治标是也”;至于“事后之策”,则是“米已乏竭,民多殍死,迁就支吾,少有所全活,所谓害莫若轻是也”。后两者大约就是森的援助导向的救荒之道了。康熙年间得到皇帝首肯且在全国颁行的陆曾禹《钦定康济録》,同样设有“先事之政”“临事之政”和“事后之政”。诸如此类,可以说与“减灾”这个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降逐步流行开来,而今成为国家防灾救灾活动之最具统合性的概念,若合符契。

作为对策性、制度性和方针性的建议,所有这些文献本身就是自古以来中国减灾活动的思想结晶,而其背后则是对文献的搜集、整理活动,以及分类和提炼等考证和思维的实践过程,同样也都是减灾文化的一部分。事实上,包括历代正史、方志等诸多文献对于灾异的记録和书写,并不仅仅是对灾害的客观记述,实则体现的是司马迁“究天人之际”的政治追求,承继的是孔子作春秋的微言大义,是传统中国政治文化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古代减灾文化不可或缺的内容。有学者名之为“灾害政治”,一点也不为过。其中灾害对于政治的影响和政治之于救灾的关联,两者不可偏废,而且不论怎么强调也不过分。今天的灾害社会学,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说法,叫“灾害学习”。我们同样可以把历史时期一应灾害文献的生成、刊布和流传,都当做一种灾害学习的过程与实践。顺此而论,我们今日对过去相关文献的整理与出版,将深藏于故纸堆中的史料发掘出来,使之重现于世,重建被掩埋的灾害记忆,则不仅仅是一种学术价值的重要体现,它本身也构成了减灾行动的一部分,是名副其实的以减灾为职志的公共文化工程。


对荒政文献本身的整理,当然也不是从今天纔开始的。早在清中叶的俞森,就编纂了一部《荒政丛书》;此后中国的荒政体制,因应国内外情势的巨变,也开始发生重大的变化,尤其是随着近代义赈的涌现,开始了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化过程,相应地也出现了各类形式多样的记録这些变化的文献,可惜再无有心之人汇而总之了。民国初叶,一九二二年,上海广仁堂的冯煦先生,尽管已届耄耋之年,但是有感于十余年来灾祲频仍,而“旧有荒政各书不免失之高古”,于是另辑《救荒辑要初编》,并打算“俟有余力,尚拟赓辑续编”(参见《救荒辑要初编·总序》),遗憾的是这一任务似乎并未完成。其初编收録的七种文献,如《广惠编》《救荒备览》《粥赈说》《义赈刍言》《办赈刍言》《救荒一得録》以及《慈幼编》等,多为道光以后新出,且偏重于近代义赈,故此颇为珍贵;其后懴盦于一九三九年编纂的《赈灾辑要》,以前书为基础,“专辑赈灾名家富有经验、切于实际之方策,裒集成书”(参见该书《编辑大意》),也算是了了冯煦先生的心结,但总体上还是很有限的。其间在中国救灾领域至为活跃甚而扮演关键角色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也曾有过宏大的计划,打算将历史时期的相关文献尽皆聚拢,汇成《中国荒政全书》,可同样未果而终。直至新世纪肇始,在近代中国灾荒史研究之开拓者李文海先生的指导之下,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清代灾荒研究团队决计赓续这一使命,期间几经曲折,历时十余年之久,最终在天津古籍出版社的鼎力相助之下,完成《中国荒政书集成》的编纂和出版任务。值此之际,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在殷梦霞、李强等同志的主持下,相继出版了《民国赈灾史料初编》和《续编》,且规模愈来愈大,从最初的六册十二种,到后来的十五册六十七种,即将出版的三编更是收録了一百二十余种文献,随后尚有四编、五编,其规模之巨、气魄之大,非前人所可比拟。除此之外,该出版社还组织编纂了《地方志灾异资料丛刊》《民国善后救济史料汇编》等大型资料丛书。所有这些已出和即出的文献,不仅为包括民国在内的中国救灾史料的整理打开了新的局面,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而且势必在将来,还会以更大的力度去推动民国乃至更长时段的中国救荒史的研究。我们期待一个全新的灾害研究时代的到来。

当然,在此之前,李文海先生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牵头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近代中国灾荒研究课题组,在编纂出版《近代中国灾荒纪年》之后,又再接再厉,查阅利用后来被《民国赈灾史料初编》及《续编》收録的大部分有关救荒的官书、私籍,此外还有大量的报刊、档案和其他文献,编纂出版了《近代中国灾荒纪年续编》,从此开辟了民国灾荒史研究这一新园地,但毕竟就像《近代中国灾荒纪年》一样,偏重于对近代以来各年各省灾情的呈现,对于救灾部分的内容虽有所涉,可非常有限。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我师从李文海先生攻读博士研究生,而先生给我的题目之一就是民国救荒问题。我最终选定了这个题目,还为此专门做了开题报告,得到各位专家的认可。我当初的设想,是以中国的“荒政近代化”为核心,探讨在民初至解放前夕这短短三十八年的时间,中国的救荒体制是如何从传统走向近代的,并力图给所谓的“荒政近代化”确定几种表现,这就是从迷信到科学,从救急到治本,从农耕到工商,从国家主导到国家、社会多元参与的社会化。与此同时,还依据其时所掌握的资料,提出了三条道路,其一是官方道路,即“在经过几千年演变发展之后,传统荒政体系至此已然腐朽不堪,并与清王朝一起归于崩灭。继之而起的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迫于各种社会压力,从巩固自身统治的利益出发,为重建救荒体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努力,进而于三十年代初期以后借鉴西方模式逐步建立起一套形式上比较完整的新型赈灾制度”;其二是民间道路,即“生长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主要由中国新兴社会力量即民族资产阶级发起和主持的民间社会新型救灾活动——义赈,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和发展,终以一九二〇年中国华洋义赈总会的成立为标志,进入成熟阶段,从此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活跃于中国的荒政领域,在救灾防荒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三就是,“随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广泛传播、中国共产党的成立及其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发展,另一种全新的救灾形式应运而生。她萌芽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阶段,成熟于抗日战争时期,为新政权战胜天灾人祸、取得最后胜利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社会保障,最终则取代了其他一切救灾模式,成为新中国独一无二的社会救助制度”。我当时认为,这“三种模式、三条道路、三个方向,代表着三种不同的社会集团及其政治理念,恰好体现了民国社会分野鲜明的三种不同的社会改革方案,而它们各自相异的命运,又恰好反映了民国社会新旧交替、新陈代谢的一般历史趋势”。因此“从这样一种理论嬗变和制度演进的历史运动之中,完全可以借此更深刻地透视近代中国的发展历程;而且比较总结这一段与新中国相连的历史时期社会各阶级、各阶层防灾救荒行动的利弊得失和经验教训,也应具有更为重要的现实借鉴意义”(参见拙著《民国时期自然灾害与乡村社会》,中华书局二〇〇〇年版)。但是在写作过程中突然发现,如果不把民国时期的灾情状况及其对社会的影响从总体上搞清楚,则很难对这些救荒观念和实践做出客观公允的评判,于是调整了研究重点,而把原定的主题暂时舍弃一旁了。

不料想此一暂时,一晃就是二十余年,杂务缠身,宏愿难了。好在这一期间,中国灾荒史研究已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当代中国逐步建设中的防灾救灾体系也需要历史的智慧支撑,处于传统与近代铆接处的晚清民国,尤其是民国时期的救灾问题得到学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我最初设想的几个方面,几乎都有相关的论文论著,而且在其他方面还有不小的突破,可谓林林总总,成就斐然。然而从数据利用的角度来说,尚有极大的拓展空间;从研究的深度而言,同样也有众多有待进一步发掘的可能。当此之际,民国灾赈史料的相继出版,无疑为以后的研究夯下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将这些文献与已经出版的早期文献归置一处做纵贯式研读和比照,从中往往可以得出不同寻常的新认识,进而也可以对古人、对近人,乃至对当今中国的新人在防灾救荒方面的努力,也会有更深刻的把握。

以荒政近代化而论,看起来是今日研究者设定的话题,其实当时从事一线救灾的先贤,对于自身的行为也有不一般的自我期许。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东南各省义赈领袖,也就是江浙绅商,一方面与同一时期进入灾区的以英国新教传教士李提摩太为代表的洋赈展开竞争,指其一应做法,均未跳出江南已有的地方性传统,一方面又反复强调自己正在从事的跨区域赈济,将自此开辟“千古未有之义风”,从中已然显现今日学界争论不休的中西之争、古今之争,而其倡导的价值取向,固然不曾抛离古代的传统,却也指向了背离传统的新时代了。到民国时期,人们则更加自觉地把两者做了明确的界分。前述《赈灾辑要》的编者懴盦,在该书“编辑大意”所订的第二至第四条选文标准,其实就是他对古今荒政进行一番比较之后做出的取舍。其一是国家专治与社会参与之别。在他看来,在“君主时代,以备荒救灾视为国家专政,非人民所得干预”;“迨前清光绪初年,南省善士,集款筹赈,始开义赈之端”,“民国以来,慈善家先后组织健全团体,遇有巨灾,立有拯救,以辅政府之所不及,不惟于国计民生所关甚巨,即影响于社会亦至重且大”。其二是“办赈有缓急之分,标本兼施”,而“根本之计,尤重工赈”,如堵口复堤诸工。其三是新旧道德之别,他认为,“我国旧道德囿于故习,博施济众,未敢轻举。自经世变,民智增进,欧风东渐,公义亦见发扬,今年每遇灾赈,咸能泯绝畛域,不分中外,共同集合,唯以救灾救彻为目的”;其中如华洋义赈会、世界红卍字会等“成绩昭著,博大众之信仰”。这第三点,实际上还给出了造成古今之别的各种缘由,那就是来自西方的冲击,以及与传统灾赈另一重区别,即国内外的合作,故此编者也把自己的汇纂工作看成是“树世界大同之先声”。懴盦之所重,显然在于民间,故其书所编“以义赈为多”。


懴盦说的这几条,其实也是民国时期最大的民间救灾组织——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始终不懈的追求。除了临事救急的“天灾赈济”之外,该会所推行的根本救济之法,即“防灾工作”,远远超过懴盦所聚焦的堵口、复堤等应急性水利修复工程,而是进入到一个更加广泛的经济、社会领域。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我们在初步触及该会的前身即一九二〇年成立的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的工作报告之后,即为其从事的如下工作感到震惊:其一,设立实业学校或灾民工厂,组织极、次贫之妇女从事发网、草编、被褥以及其他物品的制造,扶持农村手工业,帮助灾民“自为工作以维持其家计”;其二,发动工矿农垦等各方面实业家,增加资本,招募灾民进入各地工厂做工;其三,植树造林,改善植被环境;其四,兴工筑路,改良灾区的水利建设和交通条件(参见《北京国际统一救灾总会报告书》,该会一九二二年编印,收入《民国赈灾史料续编》第六册)。此后,这一方式被当做“最科学之原则及最适于实用之救灾方法”得以推广,其最终目标在于“增进社会生产力及铲除灾源,并筹各地永久福利”。该会更在华北以及其他灾区农村大力推进农业改良、乡村教育,特别是信用合作事业,志在培育和提升农民自觉自主的经济发展意识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后来闻名于世的乡村建设运动的先导,也称得上今日小区参与式减灾建设的前驱。该组织自己打出的口号,即“建设救灾”,其所蕴蓄的意涵,对今天的很多读者来说,大约也极具新鲜之感。故此该会虽然将自身的工作定性为对政府及地方当局防灾、救灾工作的襄助,但也颇为自豪地认为,其组织乃当时“以科学方法,从事灾荒救济与预防之惟一机关”(参见该会一九三四年编印《建设救灾》,第十页)。


国民政府对于自己在社会救济领域的制度建设,在自我期许方面更是不遑多让。一九四七年九月行政院新闻局编纂的《社会救济》一书,首先把先贤提出的礼运大同推崇为“古代仁政哲学之最高理想”,并认为历代统治者“莫不标举博施济众,为得民行仁之本”,但又明确断定,古代中国未曾确立社会救济制度,而“仅凭慈善观念,从事于消极救济工作,其病在于范围狭窄,标准散漫,时间短促,财力浪费,效果稽核,更为困难”。在编者看来,直至一九四〇年国民政府社会部成立,于一九四三年九月正式颁布《社会救济法》,一种新的“整个社会救济制度乃大致完成”。据其归纳,它主要由以下四个特点:第一是以“实现大同之治为理想”,于“社会应受救济者殆以包举无遗”;第二是以制度建设为目标,大凡中央、省、团体或私人以及财力充裕之乡镇,均得依法举办;第三是“由慈善观念进为责任观念”,认为“拯困恤穷,乃政府应尽之职责”;第四是“以积极方法代替消极方法”,“不仅在解除受救济人之痛苦,尤着重于受救济人之辅助,使其能独立生活”,从而“变消费为生产,化无用为有用,使扶助受救济人能达到自谋生活之境地”。这里的表述与懴盦的理解颇多一致,不同的地方在于,被懴盦推重的民间义赈,或者说团体或私人举办的救济事业,在社会救济法的制定者眼中,原处于一种放任状态,此后须“经主管官署之许可始得举办”,且“主管官署有视察及指导之权”(《民国赈灾史料续编》,第一册,第一四九—一五二页)。事实上自国民政府当政以来,这样的整合工作一直未曾停止过,它反映的是一条以中央集权式政府为主导的救灾或救济事业近代化的道路。

此一套理念与方法,也被其时的日伪政权经常挪用和标榜,以此作为日本侵略者在华推行的“王道政治”之左证(参见华北救灾委员会总务处一九三九年十月刊印的《华北救灾专刊》第一期,收入《民国赈灾史料续编》第九册)。这是一条唯侵略者马首是瞻的殖民化路径。而与这样两条道路相抗争,同时又汲取民间经验之长处的另一条道路,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救灾实践,也随着苏区、边区和解放区的政权建设而不断地趋于完善,最终在一九四二—一九四三年的华北大饥荒时期臻于成熟,形成我所说的“太行模式”,从此确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救灾制度的基本框架。不过,原来由民间自主组织的救灾、减灾活动,被主导的群众运动所取代,直至一九九〇年代末期纔重新萌动,且逐步活跃起来。

如此一来,自然就产生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就是,如果我们的先人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把今日归之于现代化范畴的诸多方面都包容其中,自晚清以降国人的思考与实践到底有何超越之处?到底什么纔是“荒政近代化”或现代性的减灾体制?亦或许在中西各方存有两种并行的现代救灾之路?亦或许所谓的古今之别不过是在纸面上有着相通之处,而在具体的实践中,就如国民政府行政院《社会救济》一书所说的那样,并未制度化地付诸实施,有待今人克尽其功?亦或许两者之间自有另外的关键性的区分,这种分别,可能既不是救急与治本之分,也不是重农与重商之别,而且也不完全在于国家与社会之分,最重要的可能在于所谓科学与迷信之分。这样的科学,的确带来了中国救荒技术和减灾工程的飞跃式发展,可是在这种以征服自然为主导的减灾模式甚或社会发展模式狂飙突进之时,似乎又打开了另一个潘多拉之盒。另一方面,我们也许可以撇开传统与现代之争,从公共管理、社会治理等实用主义的角度,对这些文献反映的减灾救荒的具体实践过程做新的梳理和解读?所有这些,当然不是此处应该详加讨论的,只是想提出来,供有心者思考而已。

这样的思考,如果脱离了已刊、未刊的各种救灾文献,大约总有些缺憾。从已出和即出的三编史料来看,就文献编纂的主体而言,除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抗日边区以及解放区的政权建设中生成的救灾文献有待他日搜集、收録之外,其他三种道路都有相应的文本,尤以北洋政府、国民政府以及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的文献为主,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私人著述,如梁庆椿《中国旱与旱灾之分析》、蔡清泉等《荆沙水灾写真》、于树德《合作讲义》等,就即出的三编来说,重中之重则是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其活动期间出版的各类文本,与前两编合起来,大体上涵盖了此会最活跃时期的重要活动。我们将所有这些文献,按其出版时间顺序来排列,由于这些文献本身就是历次救灾活动的有机构成部分,或为通讯报导,或为灾情调查,或为政府公文,或为灾区写真,或为对策建议,或为赈灾指南,或为培训讲义,或为总结报告,或为学术著作,总而言之,除少数是在事后相隔一段时间编纂而成,或一部分法规性的档案之外,绝大部分都是在灾时或救灾工作结束不久就出版问世的,可以说,从民国肇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整个民国时期各地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其救治活动,或多或少,几乎都有文献被收録,哪怕只是粗略地浏览一下,也能感受到近代中国散布于社会各阶层的防灾减灾活动的时代脉搏;如果将其与历史时期的文献联结起来,我们所能感受到的,就是一部中华民族绵延数千年的、不屈不挠的、与种种灾害不懈抗争的宏大历史画卷。这样的抗争,不管是经验,还是教训,不管是内在的动力,还是外部的冲击,不论古今和中西,都将是中华文明极可宝贵的一部分,也是中华文明在延续之中不断革新、不断超越的根本动力之一。

是为序。

 

夏明方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于東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书名:民国赈灾史料三编(全36册)

编  著  者:夏明方

定价:21600元

出版时间:2017-10-30

丛  书  名:民国文献资料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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