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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父母没有去过国外,却一直对国外挺向往,每当听到别人眉飞色舞谈起去国外旅游的经历时,也很想出去走走看看。只是我爷爷身体不好,加上家中诸事繁琐,一直没有机会。我曾经想,如果将来我在国外生活,有条件的话,也要带父母过去。但到最近,我越来越发现,很难。


他们没有办法在国外生活。旅游还可以,但生活的话,可能是一种折磨,因为他们不具备在一种新的文化环境下适应的能力。


那位父亲的朋友,在我家谈起去美国旅游的经历的时候,我稍一了解,就发现其实乏善可陈。他的旅游远远比他讲的没意思得多。——他是跟随公司一起去的,因为年龄超过了40岁,很多年轻人可以参观的地方,公司把他拒绝在外了。当然,可以说这是一种歧视,但也能理解公司的考量,一群始终在中国内地小县城生活的人,突然在国外成群结队涌入某些场合,很可能会做出影响公司形象的举动,而那些举动是他们完全意识不到的。


我的父母也是一样。如果他们在那个队伍里,也是要被排除在外的。这种排除在外,不全是因为年龄的原因,更多是因为文化上的原因。


不久前,我在家里买了一个月的影视会员,看到有《奇异博士》,正赶上吃饭,我就让我爸看。我自己去年就在电影院看过了。我爸喜欢看电影,但这二十多年来,从来不看国外的电影。他对国外电影的印象,还停留在南斯拉夫的《桥》——“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这种印象里。我想让他多一些对不同文化的了解,就趁他吃饭时打开这部片子看。


结果让我非常失望。他几乎不会抬头看电视一眼。有中文字幕,但是讲的是英语。他偶尔在吃牛肉喝白酒的间隙,瞄一眼屏幕,就开始评价:“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是瞎编的”。


这种电影,我的小外甥,小学六年级的小孩都能看懂,都能被吸引。全世界的人都看这种电影。如果说美国文化中的哪一部分可以在全球被广泛地接受的话,像这样的电影,是最容易的。然而,我爸完全不能理解,或者说,根本没有愿意去了解的兴趣。


比这种流行电影更容易被接受的,大概是汉堡、薯条。我爸也从来不吃。他和我妈有时到北京来看我,我说带他们吃汉堡,我爸就眉头一皱。他喜欢吃小炒回锅肉、猪大肠,再配二三两白酒,如果弄点花生米,海带丝,就更好了。


我因此想,如果到了国外长期居住,他显然是完全不适应的。


我们县的网络非常烂。虽然交了网费,信号只能覆盖一个房间。路由器装在客厅,我房间就几乎没信号,装在我房间,客厅就几乎没信号。


以前路由器都是装在客厅,在网络电视旁边,我爸就天天看电视。我回到家后,因为要工作,我妈把路由器移到我房间了。客厅不是一丁点信号也没有,还能收到那么一点点,我爸就靠这一点点看网络电视。


我每一次从客厅路过,发现屏幕都是在缓冲,我就说,不如把路由器换过来,等看完再装回我房间。我爸说不用,就剩最后一集的最后一点了,十来分钟。我心想,既然十分钟,那就算了,出门了。


等我过了一个多小时回家,电视屏幕还是在缓冲,我问他还有多久,他说还有十来分钟。我就站在那儿观察了几分钟,看看到底能不能缓冲出来。观察发现,平均每一次能看三秒,但缓冲的时间不等,短则十来秒,长则一分钟。所以他这一个小时里,看的不到五分钟。客厅没有空调,墙上挂的温度计显示三十三摄氏度,我爸就袒着上身躺在沙发上等缓冲,等的时候就刷手机朋友圈。


我决定把路由器卸了安装回客厅,不到两分钟,就弄好了。然后我去洗澡,洗完出来,电视早看完了,路由器也移回我房间装好了。


这个事儿很有意思。我能够理解我爸为什么有这样的习惯。因为卸下路由器再安装,调试,是一种他并不熟悉的操作。他不愿意去尝试不熟悉的操作。而躺在沙发上等缓冲,虽然很漫长,但什么都不用干,自己比较熟悉。


很多人宁愿去干自己非常熟悉的事情,哪怕这种事情很不划算,也不愿意去尝试不熟悉的操作。我从前搬家时,把垃圾清理到楼道,正发愁怎么运下去,碰到一个收破烂的妇女,看到我堆放的废书废纸,非常高兴,主动帮我清理了,还要给我钱。我说,不用给了,你清理就已经帮我忙了。她还是坚持要给,一共两块多钱好像。她能卖多少钱呢?我估计最多不超过十块吧。——马克思说,“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那就按300%的利润算,她收这一堆破烂,最多赚10块钱。但她花了一个小时。


按照当时的最低工资标准,北京是每小时21元,全国是黑龙江最低,黑龙江的第五档,每小时最低10元。这就意味着,她随便找一样别的生计,都会比收破烂挣钱,至少比收我这一堆破烂挣钱。


那她为什么还做这个呢?也许有别的原因。我的猜测是,习惯了。也许前些年她碰到过收破烂很赚钱的时候,也许她收破烂十回中,有一回能多赚钱。主要是,她对这个工作非常非常熟悉了,对这个工作越熟悉,别的工作相对就越陌生。直到这个工作无利可图的时候,她出于熟悉,还是会继续干,一直干到吃不上饭,不得不被迫改变营生手段的时候。


以前路由器在客厅,有时候看电视也卡,我爸就会等缓冲,那时候除了等缓冲并没有别的办法。而且,那时候缓冲很快,不像现在这么久。所以,他早已习惯了躺在沙发上等缓冲,哪怕当缓冲速率变得连从前的十分之一都不到的时候,他还是习惯去等。


我前天看到一篇人物稿,很有触动。写一位从前非常优秀的记者,到现在纸媒每况愈下的时代,几乎吃不上饭了。我自己也认识一些作者、编辑,很多人面临同样的境遇。我从前发表文章的刊物,现在已经有好几家停刊了。有些人适应能力强,转型就比较容易;有些人只会写文章,就没有办法转型。


其实,说“只会写文章”并不准确。一个以写文章为生的人,如果别的什么都不会,他绝对不可能会写文章。文章跟文章是不一样的,十年前的文章跟今天的文章不一样,报纸上的文章跟网站上的文章不一样,网站上的文章跟微信上的文章不一样。一个人会写十年前的文章,并不代表他会写今天的文章。也许,从历史的角度上来看,他可能不失为一个好作者,但从时代的角度上来看,他可能会饿死。


张爱玲是不是一流的小说家?绝对是。20世纪所有用中文写作的人,没有谁能达到张爱玲的高度。当然,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大家不同意也没有关系,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张爱玲到了美国之后,给人投稿,被毙了,毙稿说明是:“所有人物都令人反感……,我们曾经出过几部日本小说,都是精致的,不像这样肮脏。”


也许是编辑不识货。但也完全存在另一种可能,就是张爱玲这篇投稿的小说写得确实不好。我们并不能保证,一个人用中文可以写出一流的小说,用英文也一样能。即便用英文也能,也不能保证每一篇都优秀。实际上,张爱玲的很多小说,是很难翻译的,它的好处跟它是用中文写成有极大的关系,比如去描写一身旗袍的颜色质地和花纹,讲述一个中国旧家族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翻译成英文,要打很多折扣。


张爱玲没有办法,还有一段时间靠研究丁玲为生。这听起来是很荒唐可笑的事情,张爱玲和丁玲是同时代的作家,张爱玲的才华和水平,比丁玲高太多了,但她到了美国,找不到工作,人家让她研究丁玲,她也得去干。夏志清是研究张爱玲的,但张爱玲还得写信请夏志清帮她推荐工作。张爱玲初到美国时,是抱有野心的,希望能在美国用英文写出新的小说,达到像在中国那么红的地步,后来发现根本不行。同时代的美国人,更喜欢韩素音的小说。韩素音的才华,远远不及张爱玲,但就是更受美国人欢迎。


每个人都需要警惕这一点,不能轻易说自己会什么,更不能保证一碗饭能吃到老。我不敢说自己会写文章,哪怕以前某些时候,我常常觉得自己会写,但以前会写不代表以后也会。现在的九零后和零零后,我已经完全不懂他们了。我连王者荣耀都没有玩过。


一个程序员,也不能轻易说自己懂编程,要想保证自己不被时代浪潮淘汰下去,程序员可能每过两年就要学一种新的语言。你曾经擅长的东西,赖以生存的技能,很可能转瞬之间就变成一堆废铁了。废铁还能卖钱,但你从前懂的那些东西,再怎么吆喝,也没有人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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