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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小公司可别患上大公司病!

2017-06-16 E董秘平台 法莱利法律资讯




      随着创业机会的增多,创业环境的不断改善,处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数量更加可观。调查研究发现,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在经营和管理实践中出现了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中小企业犯“大企业病”,请大家对号入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中小企业犯“大企业病”的主要表现

 

特征一:不赚钱的员工太多

 

公司员工分成两大类:赚钱的员工和不赚钱的员工。

 

赚钱的员工主要是指营销人员和研发人员,能为公司创造直接的效益。不赚钱的员工主要是指平台人员,包括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等,属于成本开支的部分。

 

事实上,很多公司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乍一看,公司员工很多,人才到处都是;真正到了赚钱的时候,需要的时候,结果一个顶上来的员工都没有!这其实就是小公司已经陷入到“大企业病”里面去了!

 


特征二:管理过头

  

小公司,生存第一,发展第二;首先要保证自己能够生存下来,有生存下来的资本,而不是如同大企业一样,一天到晚谈论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组织架构等!

 

比如让营销人员每天都在填写各种报表,参加各种培训考试,使得营销人员根本没有任何时间、精力、心情去从事真正的营销工作,最后到了月底,业绩惨淡得要命,回头追究原因,肯定是营销人员素质太差,培训不到位,管理还需大力加强。最后公司进入死循环!

 

再比如:让研发人员天天早晚开例会,随时参加各种探讨会或者交流会,沟通学习心得体会或者管理经验,最后将我们的研发人员变成“办公室主任”,天天在办公室看报纸,学习最新管理经验。

 

诸如此类,皆是小公司“管理过头”的表现。表面上是看,这是小公司在虚心学习大企业的“成熟管理模式”,实质上是自己害了自己。小公司需要的是适合自己现阶段发展所需的管理模式,而不是千篇一律照搬大企业的管理模式。管理过头,比没有管理更可怕!



特征三:流程繁琐复杂

 

小公司最大的缺陷是“小”,没有足够大的实力和资本;小公司最大的优势也是“小”,反映快捷、响应及时.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小公司抛弃了自己“小”的优势,以自己最不擅长、最不应该做的繁琐复杂的流程来应对市场,经营自己的公司。

 

曾接触过一中小型公司,基本上每天都在下发最新的流程、制度、文件,而且要求员工学习、考核;公司半年下来,累计的流程类文件达到200多个,厚达500页A4纸。最后,员工也不知道该如何“遵守”公司制度了,因为实在是太多了,而且没有任何重点突出!

 

一旦小公司流程繁琐复杂起来,就代表着小公司丧失了竞争市场的最大依仗,公司员工的大部分时间都将消耗在这些“内部流程”中,而不是赢得市场,赢得回报!

 

流程繁琐复杂还隐含另外一层意义:那就是公司不赚钱的员工太多,他们必须想法设法体现自己的价值,那么就必然要拟制这样那样的规章制度,从而彰显自己的价值,至于这些规章制度是否有利于营销、有利于公司发展,则不在他们考虑之中了。

 


特征四:多元化的诱惑

 

曾接触过一些软件公司,公司规模都很小。但是,这些小公司的“志向”都不小,软件研发人员一共才3、5个,就敢做所有类型的管理软件,不管是财务管理软件,还是人事管理软件,或者是商场超市管理软件,还是酒店管理软件……只要是客户提出来的“需求”,他们都能“完成”!

 

这种情况在各个行业都很普及。小公司,“大能量”,什么都敢做,什么都去做。事实上,这些公司由于没有聚焦资源,没有自己的核心价值,所以在市场竞争中很容易破产、倒闭。

 

小公司应该有“大志向”,但是绝对不能犯“大企业病”,尤其是犯了大企业病还不知情,还自以为了不起,这样就更加可怕!



干货分享:哪些人才能作为合伙人?


1、什么人才是合伙人?

       公司股权的持有人,主要包括合伙人团队(创始人与联合创始人)、员工与外部顾问(期权池)与投资方。其中,合伙人是公司最大的贡献者与股权持有者。 既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

       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因此对于中途退出的联合创始人,在从公司退出后,不应该继续成为公司合伙人以及享有公司发展的预期价值。

       合伙人之间是【长期】、【强关系】的【深度】绑定。

 

2、哪些人不应该成为公司的合伙人?

       请神容易送神难,创业者应该慎重按照合伙人的标准发放股权。

 (1)资源承诺者

       很多创业者在创业早期,可能需要借助很多资源为公司的发展起步,这个时候最容易给早期的资源承诺者许诺过多股权,把资源承诺者变成公司合伙人。

       创业公司的价值需要整个创业团队长期投入时间和精力去实现,因此对于只是承诺投入资源,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人,建议优先考虑项目提成,谈利益合作,而不是股权绑定。


 (2)兼职人员

      对于技术NB、但不全职参与创业的兼职人员,最好按照公司外部顾问标准发放少量股权。如果一个人不全职投入公司的工作就不能算是创始人。任何边干着他们其它的全职工作边帮公司干活的人只能拿工资或者工资“欠条”,但是不要给股份。如果这个“创始人”一直干着某份全职工作直到公司拿到风投,然后辞工全职过来公司干活,他(们)和第一批员工相比好不了多少,毕竟他们并没有冒其他创始人一样的风险。

 

(3)天使投资人

       创业投资的逻辑是:(1)投资人投大钱,占小股,用真金白银买股权;(2)创业合伙人投小钱,占大股,通过长期全职服务公司赚取股权。

       简言之,投资人只出钱,不出力。创始人既出钱(少量钱),又出力。因此,天使投资人股票购股价格应当比合伙人高,不应当按照合伙人标准低价获取股权。

        这种状况最容易出现在组建团队开始创业时,创始团队和投资人根据出资比例分配股权,投资人不全职参与创业或只投入部分资源,但却占据团队过多股权。

 

(4)早期普通员工

       给早期普通员工发放股权,一方面,公司股权激励成本很高。另一方面,激励效果很有限。在公司早期,给单个员工发几个点的股权,对员工很可能都起不到激励效果,甚至认为公司是在忽悠、画大饼,起到负面激励。

       但是,如果公司在中后期(比如,B轮融资后)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很可能5%股权解决500人的激励问题,且激励效果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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