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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队伍中总有那么几个惹事的坏怂

2017-12-11 文/ 西北老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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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叔叔原本是让人敬佩的人,但时不时总因几个混入队伍中的坏怂,玷污了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些坏怂要不来自辅警要不来自临时工,真他妈奇了怪了,一个辅警抑或临时工竟然能撬动警察整个行业的职业素质天平。河北馆陶县巡特警大队盘查“车震”的视频外泄,当事女子要求删除无果,喝农药自杀。近日,法院公开判决结果,被告辅警王某某犯滥用职权罪获刑8个月,被告民警杨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这样的判罚结果一出,许多网友却气愤不已,老杨也不解气,为什么警察队伍中总有个胆肥的辅警来惹事呢?

      虽然,法律已经对这件事做出了判决,至此也算尘埃落定, “车震”虽不为公序良俗接受却也不违法,和警察将这样不雅的视频外泄、还致人死亡相比,似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更大。在自家院子里只要不违法我想怎么玩是我自己的事,管你他妈警察的屁事,我只要没在大庭广众之下,也没在占地经营,你有什么理由强制录制人家的视频?车内属于个人空间,只要里面不是你老娘,关你毛事?狗吞八堆屎,管得够宽。

      在缺乏道德准绳的执法者心里个人敏感隐私是一件小事,甚至是一件茶余饭后的“趣事”,但对于受害者来说,这事是大事。常言说得好“人活脸老树活皮”,“面子”的重要性远超外人的想象。在这种情况下,将脑袋别在裤腰上的执法者理应想到自己录制的视频会对当事人产生怎样的影响。明知车中正在发生什么,还执意要拍摄,就有故意侵犯他人隐私、渎职的嫌疑。即便执法者不知道车中情况,只是因例行盘查而打开了执法记录仪,相关视频也只能作为警务记录信息被严格保管起来,而绝不该由执法者个人保存乃至泄露出去。披着道德“外衣”、 淆乱法律和道德界限的“执法”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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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执法者,明知车震非违法犯罪,但他仍以“执法”名义羞辱,涉嫌“侮辱罪”;其上传网络的车震录像应该构成淫秽视频,还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若还致人死亡,则又涉嫌“滥用职权罪”……尽管罪名条条清楚,但这类事件再三发生,我们应警惕的,是所谓“执法者”不顾当事人合法权益,披着道德“外衣”为其个人癖欲“开绿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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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而在这最低限度之上,涉事警察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标准,则以执法者的自律和社会舆论来调节,毋须所谓“巡特警大队人员”越俎代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执法止步于“隐私权”划定的权利疆界之外。警察录制“车震”视频还外泄,显然逾越了执法权和隐私权的边界。拥有“权力”的人在别人哀求中,仍肆无忌惮拍下“车震”视频、画面,对本不该成执法对象的“车震”而言,则是在惧怕法律与权力之下的另一重羞辱。而这种羞辱,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来自于执法人员个人窥淫癖好。只有依法追责,才能让那些想要钻道德与法律空子的“执法人员”心有所惧。

      这种以执法为借口,满足自我私淫的执法者大有人在,但愿一条生命的逝去,唤醒强奸民意的暴力执法,请尊重个人隐私、保护个人隐私,人家在自家菜园子玩耍,你他娘地站在门口装什么鳖?别搭着执法的借口满足自己的猎奇欲望,好吗?这种无良警察的行为,除了渎职之外,也折射出某些执法者对公民隐私的漠视。虽然这是一个极端案件,但类似泄露公民隐私事件多次发生,也暴露出执法信息保密工作的漏洞。但愿警察队伍中少一些窥淫癖好的混球,多一些保家卫国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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