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结算:关于根据信用债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质押券动态管理的通知

2017-04-20 资管投行大家说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根据信用债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质押券动态管理

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健全债券质押式回购风险管理,督促信用债券发行人依法合规、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信用债券定期报告披露情况,对相关质押券的折扣系数及回购资格实施动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债券发行人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披露相关规定,未4月30日(含)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或未于8月31日(含)前披露本年度的中期报告,且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延期披露申请的;或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延期披露申请,但延期披露期限届满时仍未披露的,则本公司认定该发行人定期报告披露逾期。

二、对于定期报告披露逾期的发行人,本公司将该发行人全部合格质押券在现行折扣系数水平上下调 0.2;对于折扣系数不足 0.2 的质押券,本公司将其折扣系数调整为0。发行人逾期1个月仍未披露定期报告的,本公司取消该发行人全部合格质押券的回购资格。

三、质押券折扣系数依据上条规定被下调后,发行人已按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补充完成信息披露的,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本公司回调相关质押券折扣系数至下调前水平。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