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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近期八类特色资管产品

2017-10-23 复信君资本论 资管投行大家说


(一)公募基金产

中融沪港深大消费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产品管理人为中融基金,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募集资金规模为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类型为混合型,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投资范围:

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机制下允许投资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权证、股指期货、国债、金融债券、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券商资管产品

网信证券睿鑫 10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产品管理人为网信证券,托管人为广州农商银行,募集资金规模为人民币3300万元,投资者参与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存续期间12个月。

投资范围:

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某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广东中汽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中汽租赁”)持有的应收账款收益权。中汽租赁获取资金用于补充自身流动性。

风控措施:

1.到期回购

中汽租赁承诺以其经营性收入到期回购前述应收账款收益权。

2.保证担保

珠海市昌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中汽租赁按约履行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信托公司产品

国民信托•海拓鑫诚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本产品受托人为国民信托,保管人为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4.5亿元,投资者参与最低金额为100万元,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存续期间12个月。

投资范围:

本产品募集资金用于受让《应收债权确权转让协议》项下辽宁海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海拓”)对盘锦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合法持有的6800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辽宁海拓将转让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风控措施:

1.到期回购

辽宁海拓承诺将按约到期回购标的应收账款债权。

2.抵押担保

盘锦恒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建煌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为辽宁海拓履行到期回购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3.保证担保

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辽宁海拓履行到期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基金子公司资管产品

金元百利盘州基础设施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本产品管理人为金元百利资管,托管人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存续期限为24个月。

投资范围:

本产品募集资金用于受让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盘北开投”)对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合法拥有的总金额为62,320万元的应收账款收益权。盘北开投将资金最终用于补充自身流动性。

风控措施:

1.到期回购

盘北开投承诺到期回购前述应收账款收益权。

2.质押担保

盘北开投以对贵州盘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62,32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为其履行到期回购义务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

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为盘北开投履行到期回购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银行理财产品

中国建设银行“乾元—共享型”2017 年第 135 期 理财产品

本产品管理人为建设银行,托管人为建设银行北京分行,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60人民币亿元,客户认购起点金额为10万元,以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存续期限为178天。

投资范围:

资产组合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项下的股权类资产、债权类资产、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类资产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组合。

(六)私募投资基金

腾云资产华山2号南宁恒大国际中心私募投资基金

本产品管理人为上海腾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募集资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投资者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存续期限为12个月。

投资范围:

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山西信托·信义腾云4号单一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向南宁恒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简称“融资人”)发放信托贷款,融资人将资金最终用于补充“南宁恒大国际中心”项目采购款项。

风控措施:

恒大地产集团为融资人履行归还信托贷款本息之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衍生品资管产品

恒泰盈沃龙树1号资产管理计划

本产品管理人为恒泰盈沃资管,托管人为国信证券,投资者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产品编码为SW8615。

投资范围:

1.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等挂牌交易的期货。

2.交易所发行上市的A股股票(含新股申购)、融资融券、沪港通和深港通标股票交易、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3. 债券逆回购、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含大额存款等)、货币基金、现金类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八)资产证券化产品

中联前海开源-勒泰一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产品基础资产系指由原始权益人直接持有的,并由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的权益,向原始权益人收购的私募投资基金全部份额和其他附属权益及衍生权益。本产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前海开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计划管理人,石家庄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勒泰房开”)担任原始权益人,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担任托管银行、监管银行。

交易结构:

1. 认购人通过与计划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将认购资金以专项资产管理方式委托计划管理人管理,计划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

2. 专项计划设立后,计划管理人(代表专项计划的利益)将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按照《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的约定,将等额于《基金份额转让协议》项下转让对价的认购资金划付至勒泰房开的账户,以向勒泰房开收购其持有的私募投资基金的全部基金份额,并成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唯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专项计划成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唯一基金份额持有人之后,将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履行向私募投资基金实缴基金出资的义务。。

3. 私募投资基金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取得目标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目标资产权益,并向勒泰房开支付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4.专项计划向私募投资基金实缴出资后,基金管理人(代表私募投资基金的利益)将约定金额的委托资金划拨至委托贷款账户;委贷银行根据《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向目标公司发放贷款(目标公司将以目标资产向委贷银行提供抵押担保),目标公司向委贷银行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5. 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向专项计划账户划付基金份额利益。

6.计划托管人按照《专项计划托管协议》和《标准条款》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账户按期进行核算;计划管理人根据计划托管人核算结果核实专项计划当期应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分配的预期收益和/或本金金额。如根据计划托管人核算结果确定需要勒泰房开进行差额补足的金额,计划管理人向勒泰房开发出《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差额支付通知书》并同时抄送计划托管人。勒泰房开应按照《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差额支付通知书》时间和金额将补足资金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

7. 计划管理人按照《标准条款》第12条约定的分配原则、分配流程和分配顺序拟定当期收入分配方案,制作、公告《收益分配报告》,并向计划托管人传真划付指令。计划托管人核实《收益分配报告》和划付指令后,将其他应支付税费分别划付至计划管理人指定账户。

8. 登记机构于兑付日将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获付款项划拨至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根据登记机构结算数据中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获付款项明细数据。将相应款项划拨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资金账户。

增信措施::

1. 优先档、次级档的分层结构

本专项计划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将资产支持证券划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增信。

2. 信用增级承诺

专项计划成立日前,勒泰房开和计划管理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信用增级协议》,承诺:

(1)当计划管理人按照《计划说明书》、《认购协议》和《标准条款》的约定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进行分配时,如届时专项计划账户内的现金资产不足以向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分配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勒泰房开应按照计划管理人发送的《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差额支付通知书》履行差额支付义务。

(2)专项计划取得特殊现金分配后的存续期间任一时点,如计划保证金金额低于人民币一亿一千万元,计划管理人有权向勒泰房开发送《计划保证金差额支付通知书》,勒泰房开应在收到《计划保证金差额支付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通知内容无条件将差额补足资金一次性、足额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

(3)专项计划存续期内,目标资产的任一季度净收入未达到《信用增级协议》约定的季度考核标准,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勒泰房开发送《目标资产收益差额支付通知书》,勒泰房开应在收到《目标资产收益差额支付通知书》后4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内容无条件将差额补足资金一次性、足额划付至目标公司资金监管账户。

(4)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任一时点,目标公司账面现金资产不足以支付目标公司该时点运营费用和/或对外负债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向勒泰房开发送《目标公司现金流差额补足通知书》,勒泰房开应在收到《目标公司现金流差额补足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内容无条件将差额补足资金一次性、足额划付至目标公司资金监管账户。

3.现金流超额覆盖

专项计划的存续期间现金流可以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兑付提供超额覆盖。

4.目标资产抵押

目标公司以其持有的目标资产为其履行向委贷银行偿还委托贷款本息之义务提供抵押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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