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卖月饼?这些姿势得学会
| 餐饮老板 未来的餐饮老板
都关注了“餐饮法务官” |
近日,有掌柜联系餐饮法务官,“餐饮新零售”这概念最近不挺火吗,他的餐厅想趁着中秋卖一波预包装月饼,希望小编能指点迷津。小编一合计觉得有必要给大家讲解一下月饼制售中的注意事项。
经法务官梳理,与月饼制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33号——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有关事项公告》
3.《月饼 GB/T 19855-2015》
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5.《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6.《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09》
7.《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 1244-2010》
餐饮法务官将汇总以上规定给各位掌柜说说预包装月饼制售的注意事项:
月饼,指使用小麦粉等谷物粉或植物粉、油、糖(或不加糖)等为主要原料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经加工而成,在中秋节食用为主的传统节日食品。
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两者一结合,预包装月饼想必无需多言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预包装月饼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关于要求咱们往下看。
【预包装月饼标签】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4.保质期;
5.产品标准代号;
6.贮存条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8.生产许可证编号;
9.营养标签;
10.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应当标明的其他事项。
预包装食品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或等效的名称。当使用 “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应当在所示名称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各位掌柜在给自家月饼命名时可得细细看一下属于《月饼 GB/T 19855-2015》中的哪一个,标签中的名称可少不了“月饼”两个字。
在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我国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否则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
各位掌柜在委托第三方生产加工月饼的时候务必要核验其所执行的标准是否与标签标识、产品一致,若为企业标准需核对其备案证明文件及标准有效期等内容。简单来说,如果产品标准代号不是“GB/T 19855”就得多留个心眼了,等职业打假人找上门就晚了。
每到中秋佳节,市场上形形色色的月饼礼盒花样繁多,但是月饼包装凡是超过下面3个限量要求中任何一项的即为过度包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
1.糕点的包装层数限量指标在3层及以下;
2.糕点类包装空隙率≤60%,包装空隙率是指月饼销售包装内不必要的空间体积与月饼销售包装体积的比率。当内装产品所有单件净含量均不大于30ml或30g,包装空隙率≤75%;
3.除初始包装之外的所有包装成本的总和不应超过商品销售价格的20%。
为了规范月饼市场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倡节俭,反对浪费,制止“天价”月饼等不良现象,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早在2005年就联合出台规定,要求:经营者生产销售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将月饼同其它产品混合包装、销售。
月饼销售规矩多,想要卖好月饼过中秋,文首规定可得牢记于心啊!
- END -
餐饮老板们都在关注的文章:
本文为 丨餐饮法务官 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镜像等使用
欢迎转发、群发给您的朋友、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如需转载请向本公众号后台申请并获得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