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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部分省市连续出现新增本土确诊病例,再次敲响了疫情防控警钟,特别是春节临近,部分在外务工、求学等人员将返乡过年,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抓实我市“外防输入”的防控策略,对返乡人员从严管控,现就摸排在外务工、求学等人员的基本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一)弥勒籍在境外务工、求学等人员;
(二)弥勒籍在国内省外务工、求学等人员;
二、排查方式
继续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进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对上述人员进行全面摸排。
三、工作要求
全面精准摸排。对弥勒市在境外、国内省外、省内边境城市务工、求学等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随时排查、随时上报、按需管控。各乡镇、东风农场管理局要严格落实“五级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社区和村级党组织作用,逐村组、逐小区、逐楼幢、逐单元、逐户、逐宾馆酒店对上述人员全面进行网格化摸排。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业部门管理的企业、金融单位、学校、医院等由行业部门汇总)摸排情况报各自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乡镇人民政府、东风农场管理局从2021年1月11日起,每日16点前将当日排查人员信息按附表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联系人:朱祺敏,联系电话:6137420,邮箱:mlwsjjkk@163.com。
四、工作纪律
摸清基本信息是科学研判疫情和有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基础性工作,是防止疫情输入和蔓延的关键手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布置,对迟报、瞒报、漏报、误报和推诿扯皮,出现漏管失控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责问责。
来自重点地区高风险地区入弥返弥人员,进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隔离期间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3次核酸检测;
对来自重点地区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需提供入弥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不能提供的,送至市级集中留观场所,并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1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予以放行;
对来自重点地区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采样。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机构门诊、住院患者就诊及
陪护人员管理的通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现将嵩明县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住院等重点区域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有序进出医疗卫生机构
所有人员请按照指定的出入口进出各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医疗卫生机构时,必须严格按要求扫码亮码、接受体温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全程佩戴口罩。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就诊,患者必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诊。
二、规范门诊管理
门诊就诊时,轻症患者需单独就诊,重症、儿童患者可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患者及家属在就诊、检查、取药、缴费、办理出入院手续等候时,请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候诊请间隔就坐,并自觉配合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规定,避免人员聚集。体温≥37.3℃者或有可疑流行病学史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境外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请主动前往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接受筛查,发热门诊位于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一楼(院区有明显指示标识)。
三、全面禁止住院探视
患者住院期间,全面禁止探视。谢绝亲朋好友来院探望,提倡以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进行探视和慰问。入院患者陪护人员要求固定,原则上不超过1人。需凭“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领取“医疗卫生机构盖章的陪护证”后,方可入院陪护。
四、严格病房管理
住院病房实行24小时出入管控。患者及陪护人员凭腕带或陪护证进出病房,无陪护证严禁出入。患者及陪护人员均需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勤洗手,病房内勤通风。禁止进入其他病房,不在楼道聚集聊天等。患者不得擅自离院,陪护人员不走亲访友,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到人员较多场所。
为了您和大家的健康,请配合落实各医疗卫生机构防控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嵩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月11日
马政通〔2021〕1号
马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蔓延,国内多地发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马人员管理。
(一)对来自境外(国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及红码人员,严格执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接受村委会(社区)、单位管理,管理期间严禁擅自外出。
(二)对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及黄码人员,需提供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法提供的要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为居家医学观察14天,居家观察期间接受村委会(社区)、单位管理,管理期间严禁擅自外出。
国内各地区实时疫情风险等级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http://gjzwfw.www.gov.cn/)。
二、避免人员聚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暂停各类演出、文体赛事、花山节等活动;广大人民群众不得组织、不得参加“杀猪饭”“过年走访”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白事办理要按规定报村委会(社区)备案。
三、强化冷冻食品安全意识。运输、销售、加工处理进口冷冻食品时要佩戴口罩、帽子、手套;购买、接触、处理冷冻食品时要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做好个人防护,及时洗手;生冷海产品需煮熟后再食用。冷冻食品运输、销售、加工人员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四、倡导就地过节。倡议广大人民群众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马”。在外工作、学习、生活人员,提倡留在当地过节或休假,降低将疫情带回家乡风险。
五、禁止探视住院患者。即日起,全县所有医疗机构全面禁止探视,住院患者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县城区所有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陪护人员要相对固定,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的,经患者所在科室同意后再按要求更换。
六、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广大人民群众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树立健康文明生活6条新风尚。进出车站、医院、诊所、酒店(宾馆)、政务服务大厅、学校、商业中心、超市、农(集)贸市场、景区景点、电影院、酒吧、网吧及娱乐场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场所消杀工作。乘坐公共汽车、班线客运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国务院防疫行程卡”“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佩戴口罩,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交通工具消杀工作。
七、规范就诊。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强化网格化管理。各乡(镇、场)要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要求,继续做好辖区网格“一日一排查、一日一报告、一人一档案、一事一处理”,对近期从境外(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入马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登记,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九、坚持实行举报奖励制度。严禁非法出入国(边)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行为和偷越国(边)境出(入)马人员线索,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准确认后,按《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继续加大对群众举报出入境违法犯罪给予奖励的通告》标准给予奖励并为其保密。举报电话:0876—7122232、0876—7126411、110。
特此通告!
马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近期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沈阳市、北京市、黑龙江、大连市等地连续发生本土疫情,石家庄市藁城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减少人群聚集,预防疫情发生、交叉感染及扩散蔓延,切实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和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严格排查管控。各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措施,加大对中高风险地区入(返)通人员的排查管控。自2020年12月27日以来,从高风险地区入(返)通人员,须主动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村(社区)报备,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来自中风险地区入(返)通人员,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后放行。检测结果未出之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实施居家隔离,纳入村(社区)管理。
严格聚集性活动管理。一是严格控制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大型会议活动规范化管理,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确需举办的应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各单位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二是严格做好大型会议活动防疫工作。组织或承办大型会议活动,严格审批报备制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不得参加,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要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同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协助指导,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三是严格管理单位人员域外出行。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开所在市必须经本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社会组织和企业确需组织的需报指挥部审批。四是严控红白喜事宴席。群众举办喜事宴席要提前15天报所在村(社区)审批并向乡镇(街道) 指挥部报备,白事简办。干部职工操办红白喜事,除向所在单位报备外,还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向县纪委监委报备。宴请要严格控制宴席桌数和时间,最大限度减少参加人员,邻桌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米,保持安全距离就餐,并配备公筷公勺。参与人员要严格扫“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绿码方可参加,如发现红黄码人员要及时向村(社区)报告。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未满14天的人员和正在居家医学观察的人员参加。
严格购物消费管理。一是防止顾客过度聚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应限制瞬时客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二是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场所内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要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服务人员、顾客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措施(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三是禁止群众网上购买境外冷链食品。
严格聚集场所管理。严格落实“云南健康码”、“行程卡”扫码查验制度,全县范围内的农贸市场、医院、电影院、酒店、超市、餐馆、网吧、KTV、车站、学校、居民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码、测体温、戴口罩、有序分流等防控措施,严防人员聚集。若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乡镇(街道)责令停业整改,直到整改到位方可复工。
严格餐饮住宿管理。一是落实餐厅防控措施。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措施(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二是严格管理工作人员。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时,严格处理内外包装,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三是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拒绝检测、未戴口罩的予以劝阻。四是规范宾馆内设服务。加强公共区域设施管理,对健身房、咖啡厅、棋牌室、游泳馆等进行消毒,对布草存放点、清洗消毒间等做好紫外线消毒处理。客房落实通风消杀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严格交通运输管理。一是加强交通站点管控。长途客运车站、火车站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二是加强交通工具防护。做好公共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做好清洁消毒,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三是加强人员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旅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在验码时如出现中、高风险人员信息报交通运输局及时推送指挥部安排排查。
严格冷链食品管理。为确保群众健康生命安全,暂停冷链食品进口。对进入我县的国内冷链食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冷链食品货物消毒证明及“云智溯”追溯信息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冷链食品经营企业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卫生清扫、环境消杀、换气通风、工作人员防护、体温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等措施。
加强医疗机构防控。一是有效分流进入医院人员。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线上咨询、慢病管理长期处方等医疗管理,有效分流患者,避免人员大量聚集。进入医院所有人员要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凭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纸质证明等替代查验),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二是加强发热患者管理。严格规范发热门诊诊疗流程,落实发热患者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准确筛查区分新冠肺炎和其他传染疾病。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后要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安排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三是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合理调整医疗资源,有序安排节日值班,正常开展临床科室门诊和住院服务,优先保障急危重症患者和特殊群体的就医需求。住院患者和陪护必须具有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加强住院陪护和探视管理,做好患者、陪护人员和医务人员健康监测。要严格执行院感管理制度和规范,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
通海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易门县关于持续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1号)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我国本土疫情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春节即将到来,境外回国人员增多,境内人员流动性加大,聚集性活动增多,进口冷链食品和货物物流增大,将加大疫情传播风险。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个人防护措施,降低感染风险
1.严格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践行“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健康文明新风尚,积极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个人防护,外出时随身备好口罩,坚持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集贸市场、客运站、商场、超市、学校、各类办事大厅等公共场所要规范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必须到村(社区)报备,控制参加宴会人数。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内,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车站和交通工具要增加通风、消毒等措施频次。
4.减少外出和及时报告。非必要不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行、生活,从境外、境内中高风险地区入易(返易)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报到登记,如实报告近14天内行程轨迹,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或核酸检测证明,接受相关健康管理。
5.严格落实重点人员分类管控。在入境地已集中隔离14天的境外入易(返易)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7天内要进行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隔离期间实行3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从疫情中风险地区进入我县人员,全部纳入社区健康管理,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人员,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督促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就近到当地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有序流动。从低风险地区来我县的,凭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自由通行。
二、落实社会、企业、事业单位“五有一网格”防控措施
6.“五有”。各社会单位、企业特别是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到“五有”,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
7.“一网格”。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做好假期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了解、核实和报告。尤其发现“三非”外国人应立即向各乡镇(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拨打110电话举报,不得容留、藏匿、聘用“三非”外国人,发现或知悉“三非”外国人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三非”外国人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规定给予奖励。
三、落实行业防控责任,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8.错峰安排出行和线上消费。全县各中小学校寒假放假、春季开学时间,严格执行教育体育部门安排。做好节假日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提倡中高风险地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过春节,必须返乡的,提前向社区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提倡市民群众在本地过节,非必要不出行。外来务工等人员在春节期间无法返乡过年的,其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等工作。倡导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消费,疏解采购年货可能导致的人群聚集。
9.严格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厅、客运站、电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常消毒、勤通风和“1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须设立专人负责督促、引导,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推行自助购物、自助结算等措施,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
10.严控疫情输入。加大对进口物品特别是冷链食品包装、运输工具的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未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库证明和未经赋“云智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上市销售。企业要开展相关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
11.严格大型活动监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管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活动。严控节日祈福、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严格人流控制,划设进出通道,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对不符合疫情防控和安全要求的活动不予批准。
12.严控景区和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各景区景点、电影院、图书馆、网吧、KTV等要落实“限量、预约、错峰”等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电影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网吧、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四、强化防控工作领导
13.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要根据实际和行业特点,提前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保持战时状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物资准备。企事业等单位要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举办会议、聚会等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哄抬物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易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
河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控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 告
第15号
关于强化全县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正值冬春季疫情防控关键期,时值春节临近,人员交流频繁,疫情防控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通告如下:
一、对从陆路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7”天隔离观察,即入境后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7天,隔离期满开展第四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检测费用和隔离费用自理。
二、倡议广大人民群众不组织、不参加“杀猪饭”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延办、白事简办”,操办红白喜事的家庭要向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控制参加人数,保持安全距离就餐。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规操办行为,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三、凡进入我县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面落实“五个不得”要求,即:没有进入集中监管仓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冷链食品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年会、庙会、茶话会、联谊会、花山节等节庆联谊活动,加强大型会议的规范管理,鼓励线上开会。确需举办或召开的,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禁止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严格控制人数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按属地管理原则报乡镇、农场审批。
五、农贸市场、宾馆酒店、超市商场、餐饮饭店、运动场所、图书馆、电影院、车站、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出入人员扫健康码和行程卡、体温监测、佩戴口罩、定期消毒和开窗通风等防控工作,室内场所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经营等防控措施。
六、欢迎广大群众举报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对拒不报告、不执行、不配合、违反疫情防控决定的人员,要依法依规处理。(后附各乡镇、农场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七、坚持科学防控,养成良好习惯,“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尽量少聚集、不扎堆、不信谣、不传谣,共建共享平安健康河口。
河口镇:0873-3576641
南溪镇:0873-3124499
桥头乡:0873-3124659
瑶山乡:0873-3124712
莲花滩乡:0873-3124184
老范寨乡:0873-3541338
河口农场:0873-3124926
坝洒农场:0873-3069060
蚂蝗堡农场:0873-3581513
南溪农场:0873-3124901
河口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永胜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月10日
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
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第13号
关于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普洱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2日
素材来源丨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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