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四就是西方的感恩节了,不知道大家是不是准备向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说一声“谢谢”呢?“Thanks Giving Day”最初是美国移民为了感谢印第安人的帮助而设立的。中国传统文化也很强调“报恩”。比如“投桃报李”、 “衔环结草,以恩报德”都是感恩的体现。但是,现实社会生活中,也常常会有“好心不得好报”、“忘恩负义”等现象。这些人为什么不“知恩图报”呢?作为一种积极的道德情绪,感恩是如何在社会交往中产生的?又是如何促进人们的亲社会行为呢?
Gratitude(感恩)源自于拉丁文“gratia(帮助)”与“gratus(愉快)”。McCullough等学者将感恩分为状态性感恩情绪和特质性感恩品质。状态性感恩情绪是个体接受他人帮助后产生的即时性情感体验;特质性感恩品质是能识别他人的恩惠,产生感恩情绪,并做出反应的个体倾向。高水平特质感恩的个体在日常生活中能体验到更多、更强烈的状态感恩情绪。
人际互动中是否产生感恩情绪,除了受特质性感恩的影响外,也与其他人格特征有关。Watkins的研究证明,宜人性更高的个体更适应与他人交往,更多地体验到感恩情绪;但是自恋的人可能不容易产生感恩情绪:高度自恋的人认为自己高人一等,有权从别人那里得到好处,觉得他人的帮助都是应该的,因此更不容易产生感恩情绪。
个体对帮助者动机的评价将影响其在接受帮助后是否产生感恩情绪。Tsang发现,当施助者的助人动机是慷慨而友善且不求回报时,受助者更可能产生感恩情绪。但有时,即使施助者的动机是利他的,但如果这份善意被受助者解读为非自愿的,例如被认为施助者是出于维护自己的自尊和控制权、受到道德规范或社会赞许性等约束的话,受助者的感恩情绪会减少甚至不产生。研究者还发现,当受助者认为施助者的帮助行为是自愿做出的时候,才会体验到更强烈的感恩情绪(Weinstein, DeHaan, & Ryan, 2010; 杨莹, 2018)。
受助者对交往双方关系和义务的认知,也影响受助者的感恩情绪。很多人倾向于认为家人比其他熟人、陌生人更有义务帮助他们,因此接受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的帮助后,产生的感恩情绪更少(Bar-Tal et al., 1977; Welch, 2012)。例如电视剧《都挺好》中的儿子苏明成心安理得地“啃老”,认为父母的钱天经地义是属于他的;父亲苏大强理所当然地向儿女索要,一味要求买房买家具。其实,无论是对家人还是对朋友,我们都应该感谢他们给予的帮助。
作为积极心理学所关注的美德之一,感恩具有激发个体做出亲社会行为的功能。Tsang和 Martin的研究发现,在接受他人的恩惠后,受助者如果体验到感恩情绪,出于表达感谢的动机,受助者就会回报施助者。除此之外,研究还考察了“未来互动”和“匿名情境”是否会影响个体的“报恩”行为。结果发现,与原施助者在未来是否有进一步交往的可能并不影响受助者对其的感恩和回报。但在匿名情境下,即原施助者不知道受助者回报的情况下,受助者会减少对原施助者的回报行为。
除了上述国外研究,我们“亲社会实验室”也探讨了感恩促进亲社会行为传递的作用。杨莹的研究发现感恩情绪不仅促进受助者回报施助者,而且也促进受助者进一步向其他人实施亲社会行为,即能够促进亲社会行为的传递。
可见,感恩是一种积极的情绪,不仅有利于直接交往双方的积极互动,而且能促进广泛的亲社会行为传递。“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正是在这一来一往间,传递了人们的善行,流动了人际的温暖,也让我们更多感受到了社会的美好。
马上来临的感恩节再一次提醒我们,回顾一下自己曾经受到的帮助和恩惠,向这些给予我们恩惠的人表达感恩之情。
推文作者:高芯芸
插图:高芯芸
编辑:林靓
排版:董艺佳
本文由亲社会实验室原创,欢迎转发至朋友圈,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征得作者同意后方可转载
亲知,亲善,亲仁
长按扫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