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 梁平出现丝袜蒙面大盗! 流窜三省市,已4人被抓~面临徒刑及罚金数万
梁平城事
以往,小编只在电视剧中
看到过彪悍凶猛的蒙面大盗!
没想到的是:
竟有外地来的几名80、90小伙
对梁平多家公司入室盗窃财物
他们三五成群,
在重庆、四川、贵州三省市
流窜作案,专偷公司、企业、汽车4s店
这次有4人被捉!将负刑责+罚款~
#网络配图,与文无关#
渝梁检刑诉〔2018〕433号
渝梁检刑诉〔2018〕433号
案件回顾: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7年1月至2017年10月期间,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潘昌安、潘某甲伙同杨某甲、潘某乙、杨某乙、杨某丙等人相互以3至5人结伙作案的方式,用丝袜、秋裤作为头套、袜子作为鞋套、秋衣作为外套来伪装,并携带撬棍、电筒等作案工具,在重庆市梁平区、四川、贵州等地,多次趁深夜,通过翻窗、翻墙、撬锁等方式进入汽车4S店、公司、企业等单位,撬开保险柜、铁皮柜等,盗窃财物。
其中,被告人潘潇黔参与盗窃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46139元,被告人潘建军参与盗窃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96408元,被告人潘昌安参与盗窃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4415元,被告人潘某甲参与盗窃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2550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 2017年1月13日2时许,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杨某甲、潘某乙来到本区**镇**水泥厂,采取翻墙的方式进入厂区,欲盗窃财物,被厂区保安发现,四人即逃离厂区。
后四人逃至本区回龙镇安居村,在被害人罗大发门前,将罗大发停放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盗走。
尔后,四人驾驶该摩托车来到本区屏锦镇**驾校,在**驾校一楼办公室盗走现金285元,后四人欲至楼上办公室继续盗窃财物时被发现,遂逃离现场。
当日上午,四人将盗窃的摩托车丢弃在路边后搭车逃离梁平。经鉴定,被盗摩托车案发时价值人民币1584元;
2. 2017年1月10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杨某甲、潘某乙在四川省简阳市新市镇十里工业园区泰博有限公司厂区办公楼,先后将该办公楼内泰博流体科技有限公司、永立通用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华威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保险柜撬开后,盗走现金1000余元及纪念币数套;
3. 2017年1月14日4时许,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杨某甲、潘某乙来到重庆市两江新区中捷通汽修公司,盗走OPPO牌R9型手机一部、数码相机两部。经鉴定,被盗OPPO手机案发时价值人民币2218元;
4. 2017年3月21日1时许,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潘某乙在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北京现代4S店,撬开保险柜,盗走柜内现金100余元;
5. 2017年3月22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潘某乙来到本区双桂街道工业园区**不锈钢厂办公大楼,在一楼**现代物流公司财务室,撬开保险柜,盗走现金1800元,后又在三楼**不锈钢厂财务室,撬开保险柜,盗走现金9000余元。
尔后,三人来到本区梁平**混凝土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撬开财务室门锁,将财务室保险柜盗走,后将该保险柜(柜门未被撬开)丢弃在办公楼后的空地上;
6. 2017年3月24日2时许,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潘某乙来到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陵盾混凝土有限公司,撬开办公室内铁皮柜,盗走柜内现金3500元;
7. 2017年3月7日2时许,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潘某乙来到重庆市两江新区招商局物流集团重庆有限公司,翻墙进入2楼财务室,撬开财务室内保险柜后,未盗得财物。尔后,三人来到两江新区百力通公司,撬开二楼财务室保险柜后,未盗得财物;
8. 2017年3月8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潘某乙来到四川省广元市下西旭日汽车园,撬开汽车园内吉利帝豪4S店玻璃门拉手,进入店内撬开保险柜后,未盗得财物。尔后,三人又来到汽车园内五菱汽车4S店,撬开保险柜后,盗走柜内现金30000元;
9. 2017年1月31日凌晨,被告人潘建军伙同潘某乙、潘某丙在贵州省凯里市长龙公寓B栋2单元1楼霖勇房产公司,撬开保险柜,盗走现金3780元;
10. 2017年7月17日4时许,被告人潘潇黔伙同潘某乙、潘某丙、潘某丁在贵州省凯里市碧波工业园区福美林陶瓷公司宿舍楼,盗走电视机1台,酒4瓶。
11. 2017年8月5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伙同潘某乙、潘某丁、杨某丁在贵州省岑巩县日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撬开保险柜,盗走现金17560元,华为手机一部,联想电脑一台、苹果电脑一台,苹果IPAD一台。经鉴定被盗联想电脑案发时价值人民币680元;
12. 2017年10月20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伙同潘某乙、潘某丁、潘某丙在贵州省凯里市欧玛陶瓷厂,撬开办公室门锁,盗走中华香烟两条,其他品牌香烟数包,茅台酒一瓶,宏基牌笔记本电脑一台。经认定,被盗中华香烟案发时共计价值人民币1330元,宏基牌笔记本电脑案发时价值人民币1561元;
13. 2017年5月6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伙同潘某乙、杨某丙来到重庆市巴南区渝南汽车超市重庆同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撬开保险柜、办公桌等,盗走现金45417元;
14. 2017年5月30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潘某甲伙同潘某丁来到贵州省凯里市凯得利公司,撬开保险柜,盗走现金25500元;
15. 2017年10月31日凌晨,被告人潘建军伙同潘某丙、潘某丁、“玛”(苗名,音)等5人来到贵州省凯里市开怀街道温莎美墅1栋附1号舒昌见门市,盗走电视机一台;后五人来到温莎美墅2栋11号詹燕舞门市,盗走现金1250元和华为手机一部;
16. 2017年10月14日凌晨,被告人潘建军伙同潘某丙、潘某丁等4人,来到贵州省凯里市二龙路工业学校食堂负一层,盗走品佳超市现金7300元,盗走第一超市现金6200元;
17. 2017年8月28日凌晨,被告人潘潇黔、潘昌安伙同潘某乙、杨某丁来到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怀南汽车大世界广汽传祺4S店,盗走现金3358元,后又在雪铁龙4S店盗走现金1300元;
18. 2017年3月5日凌晨,被告人潘昌安伙同杨某丙、杨某乙来到山西省长治市太行之欣汽贸销售有限公司华信福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盗走现金9757元。
2018年4月28日,被告人潘潇黔主动到贵州省凯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同年5月6日,被告人潘建军主动向贵州省黄平县公安局表达投案自首意愿,同日20时许,黄平县公安局组成工作组赴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将潘建军押解到黄平县。
2018年6月25日,被告人潘昌安在贵州省凯里市牛场坝路被贵州省凯里市公安局民警抓获。
2018年10月10日,被告人潘某甲在贵州省凯里市凯里步行街零捌网吧被贵州省凯里市公安局民警抓获。
2018年4月30日,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潘潇黔位于贵州省凯里市老街的出租屋内查获被盗熊猫纪念币一枚,连号收藏人民币五十元面值五十张以及同号人民币壹元面值、伍元面值、拾元面值、贰拾元面值、伍拾元面值、壹佰元面值各一张。
四被告人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公诉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潘昌安、潘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四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四人的刑事责任。
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潘昌安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潘昌安、潘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潘潇黔、潘建军、潘昌安、潘某甲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罚。
建议判处被告人潘潇黔有期徒刑四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建议判处被告人潘建军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九万七千元;
建议判处被告人潘昌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金一万五千元;
建议判处被告人潘某甲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六千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唐*
检察官助理:张*
2018年12月25日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潘潇黔,男,1992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6221992********,苗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贵州省黄平县人,住贵州省黄平县**镇**村**组。
因犯盗窃罪,于2011年12月8日被黄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于2012年2月5日刑满释放。
因涉嫌盗窃罪,于2018年5月1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潘建军,男,1988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6221988********,苗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贵州省黄平县人,住贵州省黄平县**镇**村**组。
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3月18日被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于2016年1月14日刑满释放。
因涉嫌盗窃罪,于2018年5月11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4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潘昌安,男,1995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6221995********,苗族,小学文化程度,农民,贵州省黄平县人,住贵州省黄平县**镇**村**组。
因犯盗窃罪,于2012年被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4年刑满释放。
因涉嫌盗窃罪,于2018年7月4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2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潘某甲,男,198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226221989********,苗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贵州省黄平县人,住贵州省黄平县**镇**村**组。
因涉嫌盗窃罪,于2018年10月18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1月20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执行逮捕。
来源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案件
特 别 提 醒
梁平万事通或本地通公众号首页
输扫黑除恶弹出服务提示
输派出所或公安局或检察院或法院
分别弹出服务电话
更多精彩阅读>>
七星镇马梁村来了个年轻新书记,连续10多天戴着草帽村里转…
梁平矿老板真没几个了!
获赔了34万! 梁平柚也有了价格保险, 全市唯一!
七星镇马梁村来了个年轻新书记,连续10多天戴着草帽村里转…
梁平矿老板真没几个了!
获赔了34万! 梁平柚也有了价格保险, 全市唯一!
客服 18725647187 或 18223907502
广告推广| 15023099985 或 18983536872
招人啦!招人啦!
通信手机卖场招店长2名,高中学历及以上,热爱销售,爱岗敬业,善于沟通,表达能力强,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优先考虑!待遇 3500-8000元/月!
营业员5名,热爱销售,沟通能力强,待遇 3000-7000元/月!
业务前台2名,会基本的电脑操作,待遇 3000-7000元/月!
正式录用购买五险一金!好机会是要好好把握的!
上班地址:新城和老城都有营业厅上班
联系电话:13594472455
梁平华为专卖店招营业员2名,40岁以下,男女不限,高中及以上学历,热爱销售,积极乐观,有意者可来电咨询 1829050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