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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一34岁科员网赌欠30余万,还诈骗五家公司24万全赌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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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普法案例
此前我们分享过
2019年梁平民警破获一起
这次,梁平某科员因网赌欠债
利用职务之便
诈骗五家公司共计24万元!
今被检察院公诉了!
#图源摄图网,与文无关#
渝梁检刑诉〔2019〕259号
渝梁检刑诉〔2019〕259号
案件回顾: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9年3月至同年4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为筹集赌资翻本,利用其从事本区**街道办事处交办的扶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发展工作的便利,以收取资料费、转账走流水和做错资料的名义骗取申报企业业主信任,采用农业银行账户卡号:62284804780978*****收款的方式,先后骗得重庆市梁平区**有限公司、重庆市**公司、重庆**公司、重庆**公司、重庆市梁平区**公司5家企业负责人现金共计人民币24万元,并将骗取的现金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1. 2019年4月1日、15日,被告人朱某某以上述欺骗方式,先后2次骗取重庆市梁平区**公司负责人唐某某人民币共计7万元。
2.同年4月1日,被告人朱某某骗取重庆市**公司负责人汪某某人民币5万元。
3.同年4月1日,被告人朱某某骗取重庆**公司、重庆**公司负责人冉某某人民币10万元。
4. 同年4月1日,被告人朱某某骗取重庆市梁平区**公司负责人常某某人民币2万元。
2019年4月15日,重庆市梁平区**公司负责人常某某向梁平区**街道办事处反映被告人朱某某骗取现金事实。后被告人朱某某在亲属朋友处借款24万元归还各被害人。
同年5月21日,被告人朱某某经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述骗取企业钱财用于赌博的事实。
公诉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2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朱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并如实供罪行,系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
检察官:王**
检察官助理:黄*
2019年9月27日
被告人情况:
被告人朱某某,男,1986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002311986********,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重庆市梁平区**街道**处**科员,重庆市垫江县人,住重庆市梁平区**街道**路**号**幢**单元**室。
因涉嫌诈骗罪,于2019年5月21日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取保候审。
扬善惩恶,弘扬法制正义。以上来源 12309中国检察网,不代表本平台观点,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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