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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梁平看见这牌子,一定别进入烧烤、钓鱼、游泳! 否则真要吃大亏…

[便民信息] 梁平万事通 2022-11-20


梁平关注

梁平城东蓼叶水库:大井水厂水源地


现在注意了:在梁平,看到下图这些标识、标牌,就不要去钓鱼、游泳、烧烤了!从今年12月起,在梁平进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游泳、垂钓、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都将会被严查严处!(详见下文)


梁平有很多钓友。此前常有群友在万事通APP发帖,曝光那些休闲娱乐的垂钓者,双方经常在评论区为这里能否钓鱼争得面红耳赤!

现在已明确:水源地是绝不能钓鱼、烧烤、游泳的!目前梁平区境内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6个,其中城市级3个(蓼叶水库、大河坝水库、沙坝水库),镇级17个,村级6个。而每个水源地内,按上下游距离范围又分为一级水源保护区、二级水源保护区,请记住!


以下内容来源:梁平生态环境公众号

点击蓝字阅读原文:@梁平人注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饮用水源地保护事关千家万户饮水安全,近年来我区饮用水源地保护总体情况良好,但仍然存在个别人进入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游泳、垂钓、烧烤等环境违法行为。

从今年12月起,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梁山街道等单位将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专项联合执法,从快从严查处破坏饮用水源地的违法行为!

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自觉守护饮用水源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垂钓或者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的,可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破坏保护区警示标志或隔离设施等行为,对单位可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53222753 区生态环境局;53222454 区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重庆市梁平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的通知》,目前梁平区境内共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6个,其中城市级3个,镇级17个,村级6个

在每个饮用水源地,均设置有相应标识标牌。

见下图↓↓↓


“保护饮用水源,我们可以这样做”

1、不在水库、河流等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进行游泳、垂钓、烧烤、戏水的行为,自觉抵制污染水源行为。

2、不擅自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有明显禁令、危险标志的区域。

3、不污染水源,在安全区域内游玩,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4、发现有污染饮用水源(如私设排污口)、破坏饮用水源保护设施(如砍伐防护林、破坏隔离网)等行为,应立即向水库管理员、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有条件的还应及时拍照取证。

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执法检查

“发现饮用水源水体表面有漂浮动物尸体、生活垃圾或其他不明异物时该怎么办?”
饮用水源水体表面的异物对饮用水源的水质将产生重大影响,也会对自来水厂的运行产生重大干扰。
发现水体中有漂浮异物时,应立即向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或向水库管理员反映。

“发现饮用水源水质异常该怎么办?”
饮用水源水质异常的表现形式往往是水体颜色变得污浊,水面散发臭味。
发现饮用水源水体颜色异常,或者水体散发异味,应立即向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或向水库管理员反映。

“发现有人将污水排放到饮用水源中,我们该怎么办?”
发现上述行为,应立即向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反映,或向水库管理员反映,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发现有人将生活垃圾丢弃到河流中,我们该怎么办?”
发现上述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属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或水库管理员反映,或者直接拨打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53222753 区生态环境局;53222454 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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