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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②! 梁平2022梁山街道、双桂街道及一中、阳光校招生划片办法
梁平教育大事
梁平教育大事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入学顺序
三、验审登记办法
“房产对口”入学对象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解决(“二手房”按房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如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在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学校统筹安排。
(三)6月24日-6月25日,持有居住证、进城务工经商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1.取得城区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规定入学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规定入学要件、企业用工劳务合同、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
3.外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须持规定入学要件、其法定监护人在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校点登记。6月26至6月30日,登记学校对验审登记的经商人员资质进行实地核查,如核查不属实,取消其子女在该校的入学资格,回户籍地学校入学。
梁山街道随迁子女指定登记学校小学校点为力帆小学天竺校区,初中校点为梁山初中。如指定学校学位不足时,由区教委统筹安排。
(四)6月26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验审登记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到对口学校验审登记。
(五)未按时验审登记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办法
凡符合梁山街道“三对口”、“户籍对口”、“房产对口”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学生,于8月30日至8月31日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口学校登记,按入学招收顺序依次解决。当对口学校学位不足时,小学到力帆小学天竺校区、初中到梁山初中报名入学。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招生片区划分
实验小学:南华社区,大众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人民南路90号及以上,东明村,白沙村,驻梁部队。
梁山小学:大众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居民小组人民南路88号及以下,第2居民小组梁山路332号及以上所有双号,石马村第3、第4小组。
力帆小学北池校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时代村,迎水村。
力帆小学天竺校区:上八村,大福村,土桥村,沙坝村,东山村(原九道村1―7组,9―10组)。
西苑小学: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第1、第4居民小组,群益村,西池村,清都村,八角村。
石马小学:石马山社区第2居民小组石马路2―224号所有双号,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文峰社区第2、第3居民小组,石马村第1、第2小组,罗汉村,东山村(除原九道村1―7组,9―10组)。
城东小学:原城东乡招生片区。
南华初中:大众社区,南华社区,北池社区,双桂社区第3、第4、第5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东明村,白沙村,时代村,土桥村,迎水村,上八村,大福村,沙坝村,驻梁部队,原城东乡片区。
梁山初中:双桂社区第1、第2居民小组,石马山社区第3、第4居民小组,西池社区,文峰社区,群益村,西池村,石马村,罗汉村,东山村,清都村,八角村。
阳光学校:区内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优先满足区内学生入学需求。
梁平一中:区内外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其中,招收举办者及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计划100名)、户籍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计划300名)、区内外需缴纳学费的小学毕业生(计划700名)。
一、招生对象
二、招生入学顺序
三、验审登记办法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招生片区划分
城西小学:大河坝社区(大河路以南除外);兴隆村、安复村。
泰和小学:西城路―桂东路―桂西路―正龙路―钟文路―钟文支路沿线―云复路―迎宾大道―大河路―西城路形成的区域。
桂香小学:双桂大道―渝万高铁线―湖滨路―紫竹大道―云复路―桂西路―双桂大道形成的区域;云复路1号及云复路东侧沿线、桂西路12号。
双桂小学:云复路―紫竹大道―湖滨路―知德大道―湖光路―兰湖路―竹海大道―知德大道―迎宾大道―皂角路―竹海大道―云复路形成的区域。
紫竹小学:康泰路―云复路―竹海大道―皂角路―迎宾大道―福德大道―工业大道―康泰路形成的区域;松竹村、盐河村,凉水村。
品字小学:知德大道―湖滨路―名柚大道―迎宾大道―知德大道―竹海大道―兰湖路―湖光路―知德大道形成的区域;牛头村、千明村、黄泥村。
安宁小学:安宁村,响水村。
西大实中:双桂街道范围内“大河路―迎宾大道―云复路―竹海大道”线以南的区域。
福德学校:双桂街道范围内“大河路―迎宾大道―云复路―竹海大道”线以北的区域。
一、政策依据
二、招生对象
三、具体办法
6月20日至6月25日,被摇中的学生持户口簿到阳光学校现场报名。
凡未被阳光学校摇号录取的适龄儿童,于6月26日回户籍所在地的公办小学报名登记入学。
根据有关约定,梁平一中举办者及其签订入学协议的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由梁平一中登记录取(计划100名)。凡符合此类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于4月29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到梁平一中登记,梁平一中于5月6日前将登记名册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区教委,由梁山街道和区教委共同审查,确认入学资格。
凡审查通过的学生持户口簿于6月20日到梁平一中登记录取。
2.招收户籍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
按照《投资组建梁平县第一中学校合作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梁平一中需招收户籍在梁山街道或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300名。
6月15日至6月19日,凡具有梁山街道或双桂街道户籍且有意愿就读梁平一中此类计划的小学毕业生(含与举办者签订入学协议的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由家长向就读的小学毕业学校申请(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招生辖区内小学申请),由该小学安排专人审核户籍信息后,统一录入区教委发布的“梁平区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信息采集系统”。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由梁平一中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到学校现场报名。
如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下,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区教委将摇中学生名单反馈至毕业学校并公示,由毕业学校于6月21日18:00前组织家长现场签字确认;
凡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区教委于6月21日晚在原采集信息且未被摇中的对象中进行第二次补充摇号,区教委将摇中学生名单反馈至毕业学校并公示,由毕业学校于6月22日18:00前组织家长现场签字确认。
被摇中并确认的学生,于6月22日至6月25日到梁平一中提交户口簿现场报名,未按时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且学校不再补充录取。
3.招收区内外需缴纳学费的小学毕业生。
按照招生计划,梁平一中将在区内外招收需缴纳学费的小学毕业生700名(招收举办者及配套小区业主家庭的小学毕业生不足或超过100名时,在700名中核增或核减)。
6月15日至6月19日,凡有意愿申报就读此类计划的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指导家长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或关注重庆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招收户籍在梁山街道和双桂街道免交学费的小学毕业生”中已参与信息采集且有意愿就读此类计划的小学毕业生,需同时进行本次信息采集)。
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此类计划,由梁平一中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被录取的学生于6月20日至6月26日到学校现场报名。
如报名人数大于此类计划,在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下,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凡被摇中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凡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区教委于6月22日在原采集信息且未被摇中的对象中进行第二次补充摇号,区教委将摇中学生名单反馈至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通知家长。
凡被摇中并确认的学生,于6月22日至6月25日到梁平一中提交户口簿现场报名,未按时现场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且学校不再补充录取。
凡未被梁平一中摇号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26日回户籍所在地对口公办初中学校报名登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