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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2023年九所高中招收9200人....招生政策公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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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梁平中学校园一角。梁中是梁平七所普通高中之一。前几天我们曾分享《梁平中学2023高中招生政策》和《红旗中学2023高中招生政策》。那么全区9所高中招收9200名新生的具体招生情况如何呢?各校除了统一分批招生,还有指标到各初中,来看看……
梁平2023年中考7所普高招生6000名2所职高招生3200名合计计划招生9200名具体招生计划请看以下公开招生政策
附件1
梁平区2023年两类高中各批次招生计划表
注:按每班50人计算,招生计划以市教委下达为准。
附件2
梁平区2023年两类高中送生计划表
注:两类高中根据初中三年级第五期学籍注册人数分配。
附件3
梁平区2023年普通高中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计划
附件4
梁平区2023年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计划表
以下为2023年中考招生政策
来源:梁平教委官网公开内容
各中学,区教师进修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招生工作(以下简称“中考”),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7号)要求,现就我区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完善考试招生管理制度,为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坚持招生考试工作阳光公平,规范招生考试行为,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实现平安中考目标;坚持普职教育协调发展,努力为学生提供特色多样的高中教育服务,满足其对高中教育的选择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方式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普通高中招生“两考合一”,考试由区教委根据市教委的安排统一组织。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七科。
物理和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合堂分卷。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其余科目为闭卷考试。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考试时考生只可携带初中所学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即人教版初中《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下,八年级上、下,九年级上、下),人教版初中《中国历史》(七年级上、下,八年级上、下)、《世界历史》(九年级上、下),《重庆历史》上、下册,其它任何资料包括地图册、教参、教案、笔记等不得带入考场。
现行八年级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于6月14日下午进行,其成绩计入2024年中考总成绩。
2023年中考学生无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参加本次学业水平考试,其成绩计入中考总成绩,具体情况按《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将初中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中考录取总分的通知》(梁平教基〔2023〕16号)执行。
音乐、美术等其他地方课程和实验操作由学校制定考查方案并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
(二)计分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总分为850分。
文化考试总分8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英语听力3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各50分(地理、生物以初二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计入)。
中招体育考试以50分计入升学总分,具体考试办法另文下发。
学生毕业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各科成绩达到试题分值的60%及以上为及格,70%及以上为良,80%及以上为优秀。
听障学生参加中考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听障学生参加重庆市初中学业水平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渝教基函〔2018〕9号)规定执行,其英语科考试成绩按“笔试成绩英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三)考试时间
按照市教科院前期工作安排,2023年英语中考,学生考试前试听的内容仍不是试卷正式听力测试的内容,试听目的主要是让学生熟悉朗读者的语音语调,学生考试前试听时间为5分钟。
(四)各科考试范围及试题难度
由市教科院负责组织统一命题,严格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命题。命题突出以立德树人为鲜明导向,充分体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求,着力加强关键能力考查,提高命题质量,不出超标题、偏题、怪题。
结合考生复习备考的实际情况,在保持命题总体稳定的前提下,优化试题情境设计,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
语、数、外、理、化试题2/3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1/3按选拔考试要求命题;道德与法治、历史按水平考试要求命题。
(五)阅卷方式
我区继续实行网上阅卷,试卷格式分为试题卷和答题卡。学生只能在答题卡上规定的地方答题,答在试题卷上视为无效。
(六)考点设置
区教委根据各参考学校学业水平报名情况,按考生相对集中原则统筹安排考场。
参加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和直属重点的考生,考场设在主考点学校。具体安排以2023年中考工作手册为准。
(七)综合素质评价
2023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59号)要求执行。
初中毕业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长、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创新五个维度的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参考。各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5月中下旬完成。
三、初中毕业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初中学习期满,修完规定课程,学业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成绩有不及格学科,经补考达到合格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仍发给毕业证书。
补考仍不及格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2022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参加所在区县组织的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补考上学年不及格学科,成绩及格,德、体合格,由原学校换发毕业证书。
重庆市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由市教委统一印制,区教委审核,学校发放。
四、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条件。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我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22年未获得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200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根据《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梁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中考。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学籍的市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我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参加我区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在我区初中实际就读并具有连续两年学籍的非我市户籍现役军人、进藏干部和持“重庆英才服务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参加我区中考,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校级报名。
学校中考报考时间为5月12日~5月17日。应届考生凭相关手续到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初中往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学校报名。
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的个人信息及报考志愿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查,并准确录入计算机。
其内容包括统编学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报考类别、报考志愿、照顾项目等。学生原始报名志愿填报单存学校教务处备查。
3.报名手续。
学校报名要在召开了家长会后进行。《志愿填报单》必须由学生及家长签字,一经填写,改动无效。
具备普通高中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须在报考时向学校交验相关证明材料,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加分录取条件须在班级和学校醒目位置分别公示3天以上,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每名考生须交九年义务教育毕业证的近期正面免冠标准照1张。考生准备好身份证备用。
4.报名考务费。
报名考务费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文件执行。
报考重点中学90元/人,只报考一般中学(含职高)80元/人。
5.区级报名。
5月18日,各初中学校派专人到区教委基础教育科(306办公室)核查志愿填报情况,核对无误后,基教科现场打印各初中学校志愿表一式两份(加盖区教委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公章),基教科和学校各存档一份。并上交报名费。
(二)志愿填报
考生可选择报考类别:1.普通高中。2.中等职业。3.普高兼报中职。
1.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第一批志愿。从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三所学校中选择填报2所学校,同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2)普通高中第二批志愿。从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西大实中四所学校中选择填报2所学校。
(3)普通高中第三批志愿。从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西大实中、屏锦中学、袁驿中学、福禄中学七所学校中选择填报2所学校。
其中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三所重点中学不得兼报,同时填报“是否服从非重点中学调剂”。
(4)梁平一中择校生志愿。择校生志愿只能填报梁平一中。
2.中等职业。
单报职业高中志愿。从职教中心、梁平职校选择填报1所学校。
3.普高兼报中职 。
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教育志愿(方法同上)。录取时,先录取普通高中,再录取职业高中。
4. 体艺特长生志愿另文通知。
5.市级单项志愿。
本市户籍考生愿意报考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直属重点高中志愿的,按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同时学校于5月12~17日将报考市级单项志愿考生信息录入到高飞教务管理的数据采集“2023年市级单项志愿信息表”中,并将“梁平区2023年市级单项志愿报名确认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于5月18日前交区教委基教科306室。
填报市级单项志愿的考生,可兼报区内普通高中(填报市级单项志愿的考生在区中考主考点单独设立考场,市教委集中阅卷,择优录取)。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在录取时不予采纳。
各初中学校在组织填报中考志愿前,要通过家长会、学生大会将区教委召开的高中招生政策解读会精神进行传达,将各高中学校招生宣传提纲纸质或电子件发放给每位家长,重点将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中考志愿填报和中考录取办法向学生及家长宣传解释到位。
考生志愿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本人填报,考生志愿单必须由学生及家长本人签字确认,家长委托他人签字确认的,必须有可供查证的委托书、QQ、微信、短信截图等佐证材料,存档备查。
若因家长未签字确认,造成录取结果违背家长意愿的,将严肃追究学校及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试的组织实施
中考考点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认真做好考务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考点的安全保卫、环境保护、电力供应和试卷保密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务工作必须严格按《2023年中考工作手册》执行。监考员甲由高中教师担任,监考员乙由非本校初中教师担任。
各考点要选派觉悟高、作风正、熟悉考务的教师承担考务工作,考前要组织考务人员认真学习考试规则和考务人员守则。
考试中出现问题须及时报告区教委,对违反纪律和徇私舞弊的人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阅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阅卷工作由区教委组织,区教师进修学校具体负责阅卷安排、质量监查和试卷分析。
(五)录取办法
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和中考志愿按先普通高中、再职业高中的顺序录取。
各批次设最低分数控制线,第一批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525名的考生分数为最低分数控制线;
第二批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1500名的考生分数为最低分数控制线,非重点中学第二批以全区第2000名的考生分数为最低分数控制线;
第三批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3850名(市级重点中学)、第6600名(一般高中)的考生分数设为最低分数控制线;
梁平一中择校以中考成绩位列全区第5160名的考生分数为最低分数控制线。
1.提前批录取。
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特长生录取。
在考生家长申请、初中学校推荐、高中学校考查、区教委复核且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进入提前批次录取。
每所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作为统招生提前录取,在统招生第二批拉通录取时扣除特长生录取数。同时申请两所及以上高中学校的考生不予录取。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7号)要求,市级重点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按70%的比例分配到辖区内的初中学校,适当向农村初中和薄弱初中学校倾斜,进一步提高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升入优质高中的比例。
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中职与本科对口贯通“3+4”、直属重点考生录取。由市教委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学生所填报区内志愿、中考成绩进行录取。
2.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
录取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为A,填报了第一批志愿的考生中,依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按以上方式仍未录满时,在第一批志愿服从调剂的未录取考生中依中考成绩高低按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的顺序调剂录取。
通过以上两轮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各校第二批全区拉通录取。
3.普通高中第二批指标到校录取。
根据初中学校教学质量将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为A,分送生学校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通过以上两轮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各校第二批全区拉通录取。
4.普通高中第二批拉通录取。
录取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
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为A,填报了第二批录取志愿的考生中,依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按以上方式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第三批全区拉通录取。
5.普通高中第三批重点中学指标到校录取。
根据初中毕业生人数将录取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均为C以上,分送生学校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通过以上两轮录取,普通高中学校仍有剩余指标的,用于第三批全区拉通录取。
6.普通高中第三批重点中学拉通录取。
录取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均为C以上,填报了第三批录取志愿的考生中,依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7.梁平一中择校生录取。
在填报了梁平一中择校志愿的考生中,按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录取。
8.普通高中第三批非重点中学拉通录取。
录取名额不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时,在综合素质评价第1~5项均合格,第6项均为C以上,填报了第三批录取志愿的考生中,依报考志愿和中考成绩高低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
9.普通高中第三批非重点中学调剂录取。
普通高中按以上方式录取仍有缺额时,按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先送读片区再全区的顺序依中考成绩高低进行调剂录取。
10.职业高中录取。录取时,在单报职高中和普通高中兼报职业高未被录取的考生中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11.在初中阶段受记过以上处分且毕业时尚未撤销的考生,以及未取得初中毕业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12.录取照顾加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在普通高中招生时降5分录取。
烈士子女和现役军人、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凭有关证明材料按相关优待政策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参照现役军人子女优待办法执行。
13.各普通高中学校要维护中考录取的权威性、公平性,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或实际办学时改变录取批次。
(六)引导生源合理配置
1.梁平中学、红旗中学、梁平一中、西大实中四所学校要努力优化办学资源,合理引导考生正确选择志愿,确保全区考上“双一流”人数持续增长。
2.各高中学校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自身办学优势的宣传。高中学校的宣传工作要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得违背上级政策,不得虚假宣传、空头许诺,不得互相诋毁。
3.区教委将对高中学校招生及初中学校送生工作进行考核。
(七)普通高中报到注册
6月30日~7月4日,普通高中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家庭户口簿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逾期不到校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
五、加强领导、规范行为、确保稳定
(一)加强领导、畅通政令
招生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是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区教委成立以教委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
各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招生考试工作政令畅通。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在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招生,不得产生大班额。
(二)防控疫情、强化考务管理
招生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环节多、任务重,各考点学校及初中学校要扎实做好中考组织管理工作,切实加强中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全力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
各相关学校要协调本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中考防疫工作,制定防疫措施,明确相关涉考工作人员责任,签定工作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切实做好试卷和答题卡的运送、保管、分发等环节的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周密部署考试、阅卷、招生录取等工作。
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能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招生考试的各项保障工作。
进一步提高安全应急处置水平,针对中考期间部分地区可能发生高温天气和自然灾害,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和各项预案准备,并组织开展灾害天气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能力。
我区要在5月底前开展一次中考考务管理及安全排查,切实排除各类风险隐患,保障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规范行为、严肃纪律
各高中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7号)文件,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阳光招生。
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为优化普职比,严控班额,将招生规模控制在计划内,各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严禁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不得出现 56-65人的大班额。
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严禁与社会机构联合举办复读班,招收插班复读生不得形成大班额。
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买卖生源等违规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我区将招生计划与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挂钩,严禁超计划招生。
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各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迫使学生退学、转学或不参加毕业复习及考试。要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规行为。
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安全、保密保卫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和泄密事件的发生。
凡在考试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失密泄密、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学校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校校长是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区政府及区教委综合运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经费调控等多种手段,确保高中招生工作政令畅通。
区内普通高中不得接收已被区内其他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已被市级单项志愿录取的考生,普通中学不再录取。
(四)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各校要广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争取考生、家长、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要按区政府、区教委的统一部署和有关文件规定,研究处理好招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顾全大局,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集体上访事件,一旦出现,立即由学校负责人将上访人员带回并妥善处理。
要做好应急工作预案,确保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
区教委中招办设置阳光招生电话:53239925,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对违规宣传招生、干涉学生志愿填报、组织考试失职渎职等违规招生考试行为的监督举报。
六、其它事项
1.初中学校配额基数为2022年秋(第五期)学籍注册毕业年级学生人数。
2.考生均在初中毕业学校报考。区教委严格初中划片招生及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招生及转学。区外初中毕业后要求回梁平报考的本区户籍学生到户籍所在地对应的初中学校报考。
3.在录取中,学业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均并列的考生同时录取,超出名额在补充录取时扣减。
4.本办法由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解释。全区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操作办法由区教委制定。
附件:1.梁平区2023年两类高中各批次招生计划表
2.梁平区2023年两类高中送生计划表
3.梁平区2023年普通高中第一批和第二批录取计划
4.梁平区2023年普通高中第三批录取计划表
5.梁平区2023年初中毕业学生考试暨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
重庆市梁平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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