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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法考如何应对主观题「刑法观点展示」?2个案例3步走教你不丢分!
(具体题目以司法部为准,这里有适当精简)
通过历年真题,我们可以得出,刑法主观题观点展示考察可能性极大,且所占分值不小;
一、面临困难
1.不易背诵
二、存在问题
1.基础不扎实
三、解决对策
1.夯实基础
第二步:利用争议焦点来假设,顺着假设来说观点;
第三步:调整一下语法。
【题目】黄某放火烧范某房子,范某已经跑出了房屋,但是范某忽然想起房屋内有5000块钱,就又冲向火海,卒。范某死亡和黄某放火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存在有哪些理由,不存在有哪些理由?(2012年真题)
第一步:利用必要的联想,找到“最大”的那个大前提;因为此题问得很清楚了,就是“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所以不用联想可以直接找到争议观点;
大前提:只要符合条件说、相当性,介入因素不切断因果关系,则有因果关系。那么我们就知道争议焦点在于“是否符合条件”“是否相当”和“是否切断”。
第二步:利用争议焦点来假设,顺着假设说观点;【观点1】假设(如果)认为,案情中符合条件、相当、不切断,则有因果关系。
【观点2】假设(如果)认为,案情中不符合条件、相当、不切断,则没有因果关系。
第三步:调整一下语法;接下来结合题目的问法,调整一下语法。
假设存在因果关系,有以下几点理由:(1)根据条件说,如果没有黄某放火行为,就没有范某死亡结果,因此符合条件关系,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2)因为当时情况危急,范某无法精确判断火情,而5000元现金数额较大,符合常理(为了套“相当因果关系”)。
(3)在黄某放火和范某死亡之间,存在范某返回屋子取财的介入因素,放火行为对范某死亡的作用较大,范某返回屋子取财也并不异常,因此范某返回屋子取5000元的行为,并不切断黄某放火行为与范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假设不存在因果关系有以下几点理由:(1)虽然根据条件说,黄某放火与范某死亡之间存在条件关系(条件说实在是无法“狡辩”,于是就用“虽然”过渡一下,毕竟3个条件只要有一个不满足,因果关系也不存在)。
(2)但是根据相当因果关系说,黄某放火和范某死亡之间不具有“相当性”;生命价值更重要,为5000元财物而冒险闯入火海这一行为并不和常理(为了套“相当因果关系”)。
(3)在黄某放火和范某死亡之间,存在范某返回屋子取财的介入因素,范某返回屋子为拿走5000元财物,而不顾自身生命安全,这较为异常,且该介入因素对范某死亡的作用较大,因此范某返回屋子取5000元的行为,切断黄某放火行为与范某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题目】A骗B交钱,B知道自己在交钱3000元,但实际交了30000元,问你有几种处理意见?(2018年真题)
第一步:利用必要的联想,找“最大”“最根本”的大前提,找争议焦点A的行为像什么呢?首先,肯定是像诈骗。然后发挥必要的联想——诈骗通常容易和什么罪发生混淆?我们应该很容易想到盗窃(如果存在暴力,那我们应该很容易想到事后抢劫);
那么,盗窃还是诈骗,区分的核心在哪?最大的前提——如果具有处分意识、处分能力、处分权,则构成诈骗罪,如果没有,通常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此题的处分能力、处分权都没什么问题,唯一可能有问题的是处分意识,到底知道自己在处分,但是不知道自己具体处分什么,算不算具有处分意识。
所以,争议的焦点,就找到了——是否具有处分意识。再进一步来说,知道自己在处分,不知道自己具体处分什么,算不算具有处分意识。 第二步:利用争议焦点来假设,顺着假设说观点【观点1】假设,知道自己在处分,不知道自己具体处分什么,不算具有处分意识,那么A构成盗窃罪(间接正犯)。因为A仅知道自己在处分3000元,却不知道自己在具体处分30000元。
【观点2】假设,知道自己在处分,不知道自己具体处分什么,也算具有处分意识,那么A构成诈骗罪。
第三步:调整一下语法这道题涉及对诈骗罪构成要件中,被害人自愿处分财物的理解。
观点一:A构成盗窃罪如果诈骗罪不仅要求被害人在处分财物时知道自己在实行处分行为,还要知道具体处分何种财物,那么B构成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因为,B利用A不知情的行为,实行了非法转移A卡内钱财的行为,属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
观点二:A构成诈骗罪如果认为诈骗罪要求被害人在处分财物时,只需要知道自己在实行处分行为,不需要知道具体处分何种财物,那么B构成诈骗罪;
因为B实施了虚构事实掩饰真相的行为,使A陷入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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