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当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碰上出口退税之六问六答
转:厦门税务
根据《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1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那当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碰上出口退税业务时应该如何处理呢,且看小编细细分解……
出口企业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在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仍然可以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但是,上述出口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应当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并且按照现行小规模纳税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
转登记出口企业尚未申报抵扣或免退税的进项税额,在处理上应符合18号公告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用于申报免退税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目前的信息系统设置,出口企业用于申报免退税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不需要申请进行电子信息稽核比对,应当经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确认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电子信息相符且未被用于抵扣或退税后,才能办理免退税。
转登记出口企业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如果转登记出口企业委托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代办退税,还需要在综服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向综服企业结清该转登记出口企业的代办退税款后,按照规定办理委托代办退税备案撤回。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财税园链接:
转登记纳税人6月要这样申报以及6笔会计分录 |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的业务该如何调整? |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要注意哪些事项? |
申报出口退税企业 如何理解和计算“免、抵、退”税 |
机电 文化等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 |
国务院: 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等 |
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 |
关于调整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