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讲堂”第二讲来啦!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货物劳务税及进出口税收政策
转:厦门税务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不限制适用主体,不加设免税条件......”3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第二讲如期举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张卫详细介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货物劳务税及进出口税收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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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介绍,在支持疫情防控以及复工复产的税费优惠政策中,涉及货物和劳务税的共有4个规范性文件6项政策。
——关于进口税收政策。此次适度扩大了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
——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此次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的留抵退税政策更加优惠,不受此前退税条件的限制。
——关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张卫提醒广大纳税人:“政策对纳税人的运输方式不设限制,陆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以及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均适用免税政策。”
——关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政策中提到的“必需生活物资”,包括居民个人所需的所有货物。“这主要是为了充分反映政策的支持效果,同时确保政策简明易行好操作。” 张卫说。
——关于物资捐赠增值税政策。有纳税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进行捐赠,以解决医院物资紧张问题。对此,张卫指出:“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也可享受免税优惠,对多种途径的捐赠行为均予以鼓励。”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针对是不是只有个体工商户才可以享受此项政策的疑问,张卫回应道:“政策适用主体是全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除上述优惠政策以外,他还介绍了税务总局出台的落实上述政策的服务管理措施。
“增值税是本轮税收优惠中涉及纳税人最多、减税规模最大、效应最突出的税种;优化出口退税办理,是畅通外贸企业资金流,应对疫情对外贸不利影响、增强外贸韧性的重要举措。”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认为,税务部门在线下传播渠道受到疫情影响的情况下,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有关负责人,做通俗易懂、务实管用的权威解读,并通过全媒体推送,进一步提升了税费优惠政策的知晓率和普惠度,有利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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