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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勇:知行合一——新时代企业新责任

苏勇 志阳创谈 2023-05-24


导读

2019年11月30日-12月1日,第二届中国社会创业研究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举行。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主任苏勇教授受邀作题为“知行合一——新时代企业新责任”的主旨演讲。本文根据速记整理而成,未经本人审核。



今天这个题目,也是和社会创业,包括企业怎么样履行社会责任有很大的关系。我的分享大概分成四个部分,我一直跟我们的学生讲,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第一步讲清是什么,一个事实或者一个案例或者一个理论。第二为什么,为什么我们要有这个理论,为什么它会成为这样一个事实。第三步,要告诉同学,我们应该怎么样来做。所以今天大概也是围绕CSR题目三个部分。



第一个,企业社会责任是什么?企业社会责任我们简称CSR,是1924年有一位英国学者首次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尤其在当今的世界,我们讲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资本处于明显的强势,掌握了大量资本的企业,他的社会责任的问题就日益引起了更多的关注。所以到了今天,我们CSR的问题,大家都格外的重视。


达沃斯经济论坛对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定义比较简洁,比较明确,聚焦四个方面。


第一,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的标准,遵守法律,遵守共同的规则和国际标准、防范腐败贿赂;


第二,对于人的责任,主要是对员工,安全计划、机会均等,反对歧视和薪酬不公平等等;


第三,对环境的责任,清洁能源、维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等。


第四,就是为社会发展贡献,向贫困地区提供药品、食品和服务。



第二个部分,企业社会责任为什么。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哈佛大学的两位教授,曾经发生过一场辩论,这在我们研究CSR的历史上是一个非常有名的“哈佛论争”,有一位教授认为,我们管理者就是受股东委托,应该唯股东利益是从,我们是受托于股东,所以只要考虑股东的利益,而不要考虑其它的方面。另外一个教授提出说,企业既具有盈利的功能,又具备社会服务职能的一个经济组织。


我们从理论来分析,为什么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包括怎么样承担社会责任的问题。我们讲,企业主要责任是创造利润,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这是毫无疑问的。我们这里要跟大家分享一个观点,我一直强调,做企业如果不创造利润,你是在浪费社会的资源,同样没有履行社会责任。


那么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怎么样去推动?我们在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我们叫做道义论的观点,简而言之,企业做社会责任的活动是应该的,从道德上应该去做的。


功利论的观点,和道义论不一样,主要的出发点就是说企业履行了社会责任,是有可能给我企业带来好处的,从功利的角度出发做社会责任的活动,能够给企业带来无形和有形的利益。



第三个,新时代社会责任怎么做。我说衡量一个企业的标准大概有三条杠杆,第一条杠杆,法律的杠杆,必须遵守,但是法律的杠杆是一个最低的杠杆,我们都知道不能犯法。第二条杠杆,就是道德责任的杠杆,它一定高于法律,它是一种引导行为。法律是惩恶,道德的杠杆是引导人们向善。在道德杠杆之上还有一条杠杆,那就是信念的杠杆,我们的理想信念追求。任何衡量一个企业行为,都可以有这样三条杠杆,当然我们首先能够遵纪守法已经很不错了,但还不够,我们还要考虑社会责任的问题,我们要用道德责任的杠杆进行衡量。


张瑞敏先生讲过“没有永远的企业,只有时代的企业”,任何一个企业哪怕做到全世界第一,但你不能认清形势,就会可能碰到挫折,比如说柯达,比如说诺基亚等等,所以一定只有时代的企业,我们要认清时代的趋势。



END

刘志阳,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副院长、创业学院执行副院长、中国社会创业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创新创业教指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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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编辑:丁相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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